赤壁论坛

标题: 向司法局递交对骗子律师吴忠东的投诉 [打印本页]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18
标题: 向司法局递交对骗子律师吴忠东的投诉
本帖最后由 星丫头 于 2011-11-7 17:27 编辑

    


赤壁市司法局司法管理处领导
    您们好!
    我向赤壁市司法局司法管理处投诉,求取司法公理!
    兹有周**(我父亲),男,57岁。因吴忠东代理我父亲和赤壁神山兴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兴农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中有渎职行为:隐瞒事实、无作为、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及918日我父亲递交材料给他时就收取了高额律师代理费车马费(这是昨晚父亲忽发高血压时才告诉我们的),依法向赤壁市司法管理处投诉。
    一、2011916日,我父亲周**上午到赤壁市法院想咨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法院碰到吴忠东,吴忠东说他在市司法局工作有律师证,现在退居二线,而且夸谈他代理过很多类似的案子,并都为当事人讨回了拖欠的工资和劳动补偿,所以我父亲的案子他完全可以代理,并保证可以帮我父亲追回案子前三年的社保。所以我父亲以为碰到了个好律师,就拜托给吴忠东代理其与兴农公司劳务纠纷的民事权利。
    二、吴忠东律师在代理诉讼事务委托时,未按照委托事项尽律师义务,对我父亲的劳务纠纷问题没有重新搜集新的证据,在诉讼答辩中毫无作为,和对方在旁支问题上进入无休止的扯皮中,给我父亲造成不利的影响。
    委托后,吴忠东律师没有认真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吴忠东律师故意回避事实,和对方东扯西拉不入正题,不仅没有认真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反而作出不利于委托人的陈述。
      2、自从被兴农公司起诉以来,我父亲一直一个人到处奔走,四处搜集证据,心力交瘁,但作为律师的吴忠东,面对我父亲委托,要求向法院申请到与此案有关的单位取证,他不但不作为还开出高额的律师代理费用及车马费,并要求我父亲有关系就尽量找关系。
    综上,吴忠东有屡次违约、违法行为:
      1、由于吴忠东在诉讼答辩中的不作为和有意的偏离诉讼中心问题,与对方不就诉讼问题进行答辩,而是在一些其他的无关事情上无休止的扯皮。导致了我父亲在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上的被动处境。
      2、吴忠东在接受委托代理后不搜集答辩资料,不研究诉讼材料,反而开具高额代理费及车马费1200元,来去租车费用250元,购买录音笔160元,共计1610元整。(送礼费用不算)
      3、吴忠东在与我父亲口头委托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委托代理。又极其的不负责任,极其的不作为。严重违反了《律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章:
       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律师吴忠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给委托人原来受到损害的心灵再次带来创伤,律师的行为也给法律抹黑。他没有做好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恳请赤壁市司法局司法管理处查明事实,为我父亲讨回这次吴忠东违法收取的代理费车马费录音笔等共计1610元费用,追讨父亲因此造成血压升高医疗费用还有此次劳务纠纷案因吴忠东不作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将律师吴忠东的违法渎职行为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促进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以规范律师为司法勤恳的工作,为公民更好地服务,增进律师界的公信力,让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法律,敬畏法律,和谐社会!
此致
     敬礼!
                                                                                          
      恳请司法部门对我父亲与赤壁市神山兴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给予法律支援,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劳动权益,我和我的父亲不胜感谢!

                                                                                                投诉人:周**
                                                                                          2011年10月9日
     
     错案已发生,虽然结果还未出,但吴忠东的作为已经让我父亲失去了合法的劳动权益,一切的不公对我父亲也已经造成了伤害,让老Gong chan dang员的心受到现今社会不公现象的打击,看见父亲因为从官司开始到现在等待结果心理承受不公平的压力,血压每天都会因为情绪不好而升高,做为女儿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来保护父亲,只能求助司法局帮助,因为听说司法局是管理律师和法律服务的部门,一直对社会承诺严厉打击黑律师、假律师的非法诉讼活动,严查律师、法律工作者乱办案乱收费,严防公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错证和错案的发生,严把司法鉴定管理关,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所以我10月10日递交到司法局的投诉书,期间我有接受某位法院工作者的建议给吴忠东打电话,建议者说给吴忠东一个机会,如果到星期一他仍然未有答复那我就再找司法局,而且他也会给予一定的帮助。但我给吴打电话,第一次他接听是我的声音就挂断,后来试着让妹妹打,他只对电话说让我爸亲自找他就挂了,这几天我再打他仍是不接,最后我让爸亲自打他电话,呵呵,他照样不接,试问官司未完有律师这样不接委托人的电话吗?拿了钱什么都不做不管不问不...所以我无法在坐着等结果了,上星期想发的贴子我也是忍着没发,今天上午我就到司法局去问问投诉处理情况,同时希望大众同我一起监督,看看司法人员是否会公平严肃的来处理这个事件,让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法律,敬畏法律,和谐社会!

2011年11月4日司法局关于对骗子律师吴忠东投诉的处理结果
http://www.cbrx.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617&fromuid=137323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23
我不知道为什么Gong chan dang三个字也会屏蔽?
作者: 马鸡跟    时间: 2011-10-17 08:24
告赢了来告诉我。
许多都是要钱的。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27
诬告?我诬告?这是事实,连电话都不敢接的人,你以为他心里不虚吗?而且在法院门口在碰到几个人拿着诉状,我上前问他们请律师没有,但他们一听说吴这个人的名字都摇脑袋,都说他以前常被人投诉,看来是老油条了。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27
我这人说话做事敢做敢当,我实名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骗子,以防以后有人再上当受骗。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28
我现在就去司法局。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29
做事拿钱天经地义,但先骗人拿到钱却什么都不做,这对委托人公平吗?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08:32
我忘了,这个社会或许真的是无公平可言。这笔律师费或许对你们看来并不多,但钱出了在法庭上有律师等于没律师,只是照着我爸给的几张东西念有什么用?这前后所造成的伤害你们无法体会,看着父亲担忧和对这个社会怀疑的表情,做女儿的心里不痛吗?
作者: 横空出世    时间: 2011-10-17 09:01
现在的骗子忒多了    可能吴就不是一个律师    告他    支持你妹妹
作者: 闲人007    时间: 2011-10-17 09:08
披着羊皮的狼,最可恨的人,拿钱不办事{:soso_e170:}   都是一些人放纵所以这些人吃惯了,要告,我精神上支持你{:soso_e113:}
作者: 闲人007    时间: 2011-10-17 09:11
电视和电脑的区别,一开电脑:就觉得社会黑暗,官员腐败,恶势力横行,民不聊生,仿佛马上就要革命了;一开电视:就觉得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载歌载舞,天下太平,长治久安,一百年都不会出事 。 电脑是生活照,电视是婚纱照,在中国:油--用不起,路--走不起,学--上不起,病--看不起,房--买不起,墓--死不起,菜--吃不起,债--还不起,状--告不起,官--惹不起,娃--养不起,爱--伤不起,良心--对不起,跌倒的老人--扶不起,我们竟然还活着----了不起
作者: chenjiwei1    时间: 2011-10-17 09:12
本帖最后由 chenjiwei1 于 2011-10-17 09:12 编辑

田律师你在吗,看达问题怎么搞
作者: 无求至乐    时间: 2011-10-17 09:23
支持楼主!!!!!!!!!!!!
作者: 高压锅    时间: 2011-10-17 09:48
身经百战的老江湖,面对投诉,他早已不痛不痒了


我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 深山老狼    时间: 2011-10-17 09:58
骗子无处不在啊,竟然长期在那里混,肯定有背景,楼主压力大。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3:05
闲人007 发表于 2011-10-17 09:11
电视和电脑的区别,一开电脑:就觉得社会黑暗,官员腐败,恶势力横行,民不聊生,仿佛马上就要革命了;一开 ...

好经典的话,但现今的社会确实就是这样,所以我从去年开始就没看过电视新闻了,因为打开电视机全是社会和谐,而事实呢?幼儿园小朋友半年学费动辄就是两千三千多;病人一进医院就是一堆药一堆针;茼蒿都卖四五元一斤,猪肉只涨不降;欠债的比讨债的还要凶,要么干脆跑了;“状”确实是告不起,不但要百般讨好律师还要听律师的打关系;“官”你想惹,除非你不想好好活下去;“娃”养不起但人家还是要拼命生;“良心”?讲法的都不讲良心,凭什么让普通老百姓讲良心?跌倒的老人哪个敢扶?扶得好是一声“谢谢”,扶得不好就是官司缠身。所以我还能活着真觉得是“奇迹”。。。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3:07
闲人007 发表于 2011-10-17 09:08
披着羊皮的狼,最可恨的人,拿钱不办事   都是一些人放纵所以这些人吃惯了,要告,我精神上支 ...

只要是支持,哪怕是精神上,我都很感谢,因为听到太多不公的声音,让人觉得社会就是这样谁也别想改变,所以我是鸡蛋碰石头,可只要有支持我就会坚持!谢谢!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3:10
深山老狼 发表于 2011-10-17 09:58
骗子无处不在啊,竟然长期在那里混,肯定有背景,楼主压力大。

我想是的,我最怕听到司法局工作人员说“他好像是内退人员,怕管不了。。。“这样的话
作者: 公子无忧    时间: 2011-10-17 13:18
人在做天在看,对得起良心才好,爱财,也当取之有道。。
作者: 热血死小孩    时间: 2011-10-17 13:28
这种老奸巨猾的骗子就不应该姑息养奸。你不告他,估计以后受害的人更多。
作者: 热血死小孩    时间: 2011-10-17 13:29
人家已经是受害人了,你也一把年纪了,何苦要在人家伤口上再拉上一刀。
作者: zhangzc23    时间: 2011-10-17 13:31
这个人也太没职业素养了!!!!!
司法局?难道是公务员????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还公众一个交代!!!
作者: 咿笙お諎嗳    时间: 2011-10-17 13:33
拿钱不办事的律师很多.告他让法律制裁这些黑心狼
作者: ╰┈~小小~    时间: 2011-10-17 13:33
支持楼主,这样的害群之马就应该把他揪出来,以免更多的弱势群体上了他的当。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3:47
热血死小孩 发表于 2011-10-17 13:29
人家已经是受害人了,你也一把年纪了,何苦要在人家伤口上再拉上一刀。

你也认识那个吴某某吗?不然怎么知道他一把年纪了?
作者: 泽亚    时间: 2011-10-17 13:50
星星姐,支持你,顶顶顶。。。
作者: 追风格格    时间: 2011-10-17 13:53
如果楼生所说事情属实,一定要他还百姓一个公道,拿钱不办事,法理何在。
作者: 晓可    时间: 2011-10-17 14:17
可恶啊!没想到在堂堂司法局竟然还混迹着如此的败类,简直是侮辱我朗朗**。吃了原告吃被告,你吴忠东,忠字何在,良心何在!!!!!欺侮百姓难道就是你一个国家培养起来的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吗!你有何颜面对待养你们这些人衣食父母。劝你还是早点迷途知返,否则苍天可鉴,一定是会有人将你绳之以法!!!!
作者: 947074252    时间: 2011-10-17 14:28
支持楼主
作者: 帅得不明显    时间: 2011-10-17 14:29
楼主,我支持你的勇气,希望你能成功,希望司法局的相关领导能给你一个说法.这年月维权太难了......我顶你.
作者: 夏果    时间: 2011-10-17 14:35
唉!…………………………
作者: 紫阳之星    时间: 2011-10-17 14:50
这样的败类应该要严惩
作者: 冷月清风    时间: 2011-10-17 14:52
支持维权,支持星丫头!
作者: 水晶CQ    时间: 2011-10-17 14:59
星星,看你为你爸爸的事情这么辛苦,我们都好心疼啊。。。加油,一定要为你爸爸讨回公道。论坛的坛友们给点力,帮星星顶起来啊。
作者: 兵哥无痕    时间: 2011-10-17 15:04
顶起来,作为司法人员居然干这种事,必须人肉这人。拿这国家的钱干坑老百姓的事。
作者: 兵哥无痕    时间: 2011-10-17 15:25
楼主去天涯举报他,给湖北经视和武汉晚报打电话举报。这里举报效果不大,只能说让赤壁人知道这人,说不定帖子还会被和谐…
作者: 347851128    时间: 2011-10-17 15:35
希望你的冤屈可以被大家拿来讨论,大众也可以监督司法的公平公正。你很有勇气,我们将会持续关注。希望社会能够真的和谐。
作者: wang7763584    时间: 2011-10-17 16:05
支持楼主            
作者: 小火柴    时间: 2011-10-17 16:09
支持楼主,对于骗子我们要坚决打击。
作者: 我怀恋的    时间: 2011-10-17 16:10
支持楼主,
作者: 〇〇〇〇〇    时间: 2011-10-17 16:38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浪花一朵朵    时间: 2011-10-17 16:51
作为当事人劳动争议纠纷的代理律师,不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不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是巧立名目向当事人索要各种费用,之后将军老儿不见面。
作为一个律师,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操守,严重违反了执业纪律,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
相信公理总是站在正义的一方!
作者: 骆明1986    时间: 2011-10-17 17:04
这个必须顶
作者: wnwoulf    时间: 2011-10-17 17:27
这是一个很难取证的官司,办事不力,这个在司法不好界定,也不好取证。
但是我们从人的本质上,道德底线上,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一个约束的底线
在西方社会中人的行为遵照圣经,作为律师不管是代理原告,还是被告,职责是尽全力为当事人服务,这个不仅是律师费问题,最主要的是律师行业的道德规范问题,在没有办法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我们只能说请律师遵照行业的规范,否则就失去了人的本质。
作者: guweilie    时间: 2011-10-17 17:34
代表司法局表示慰问
同时告诫大家,要请律师,请去律师事务所
作者: せ尧    时间: 2011-10-17 17:38
星星 看你这二年变化蛮大啊
作者: 陆水滩上    时间: 2011-10-17 17:46
田律师估计对这事也比较棘手,我认为想维权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象你所说一个“老油条”,估计没什么把柄在你手里。深表同情!但正义永存,期待你的好消息。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8:30
泽亚 发表于 2011-10-17 13:50
星星姐,支持你,顶顶顶。。。

谢谢泽亚老弟!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8:33
せ尧 发表于 2011-10-17 17:38
星星 看你这二年变化蛮大啊

?什么变化?二年,当然就老了二岁啦,笨笨。。。
作者: 孤老人生    时间: 2011-10-17 18:33
告他全家,
作者: せ尧    时间: 2011-10-17 18:35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18:33
?什么变化?二年,当然就老了二岁啦,笨笨。。。

没感觉到你老了 就感觉到你把我的QQ删了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9:08
せ尧 发表于 2011-10-17 18:35
没感觉到你老了 就感觉到你把我的QQ删了

有吗?不会吧?我没有删哪个QQ呀?估计是你太久没冒泡了,所以一不小心。。。呵呵呵。。。
作者: 短袖    时间: 2011-10-17 19:11
佩服楼主的勇气,顶一个,那些所谓i的律师就是只拿钱不办事,我记得我的一个亲戚去询问一下就得给50元钱。
作者: 风速1    时间: 2011-10-17 19:11
万一他有关系咱整?
作者: せ尧    时间: 2011-10-17 19:12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19:08
有吗?不会吧?我没有删哪个QQ呀?估计是你太久没冒泡了,所以一不小心。。。呵呵呵。。。

真的 你把我二个QQ都删 了
作者: 三国鼎立    时间: 2011-10-17 19:20
本帖最后由 三国鼎立 于 2011-10-17 21:18 编辑

律师中的败类,要共同起来,把他搞臭,以免坑害更多的司法求助者
作者: 鸟官人皇    时间: 2011-10-17 19:29
表示关注,有结果记得上来通知下。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9:37
せ尧 发表于 2011-10-17 19:12
真的 你把我二个QQ都删 了

两个?你还有两个QQ呀?你再加啦,我真不晓得删了哪个?除非是不认得个
作者: 信天游来了    时间: 2011-10-17 19:38
律师???????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9:42
短袖 发表于 2011-10-17 19:11
佩服楼主的勇气,顶一个,那些所谓i的律师就是只拿钱不办事,我记得我的一个亲戚去询问一下就得给50元钱。

哦,可能是咨询费吧。因为是要给予法律方面正确的引导和建议。但因为父亲的事情我有到法院附近咨询过,还是有很多好律师的,就像君泽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和一些我不知道名字的律师,但那都是在父亲官司完后。所以。。。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19:45
信天游来了 发表于 2011-10-17 19:38
律师???????

今天中午正到上班地方时司法局张局长来电话了,告诉我找到了那个吴某人,也正在他办公室,所以需要我和我父亲过去当面跟吴谈下,其中知道吴某人根本不是律师,也没有律师证。。。
作者: gongaichun    时间: 2011-10-17 20:06
{:soso_e179:}
作者: 大牛精    时间: 2011-10-17 20:07
支持揪出败类`

牵涉公检司法`估计会被和谐
作者: 我心有你    时间: 2011-10-17 20:07
像这样的人应该遭到报应的
作者: 闲人007    时间: 2011-10-17 20:33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13:07
只要是支持,哪怕是精神上,我都很感谢,因为听到太多不公的声音,让人觉得社会就是这样谁也别想改变,所 ...

坚持肯定会胜利,但也是很大程度上的伤害(没有意思的胜利),难呀。黄石有个老百姓跟县长打官司,老百姓赢了,但执行不了。那人很执着到北京上访10年,现在搞定了,为了一块地基,10年呀不说金钱了,就精神上多大的创伤呀
作者: 闲人007    时间: 2011-10-17 20:56
老百姓难呀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02
闲人007 发表于 2011-10-17 20:33
坚持肯定会胜利,但也是很大程度上的伤害(没有意思的胜利),难呀。黄石有个老百姓跟县长打官司,老百姓 ...

是的呀,老百姓一直就维权难,民与官斗最后输的只会是民。。。很多伤害不是表面上看到的这些。所以我投诉一是为父亲讨个公道,二也是想让司法界重视,打击一些违法的黑律师,以防更多本已受伤的老百姓再次被骗受到伤害。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03
木木家 发表于 2011-10-17 20:15
星星加油!星星加油!

有你们这些热心正义的朋友支持,星星我一定会加油!你们的鼓励支持是我最大的安慰!
作者: hhh333888    时间: 2011-10-17 21:03
这个贴可以存在,其它类似的瞬间即消失,奇怪!
作者: 闲人007    时间: 2011-10-17 21:08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21:02
是的呀,老百姓一直就维权难,民与官斗最后输的只会是民。。。很多伤害不是表面上看到的这些。所以我投诉 ...

嗯!支持你我有个朋友咸宁司法局的老几我忘了
作者: 撒旦    时间: 2011-10-17 21:10
司法局是干什么的?我都不知道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15
闲人007 发表于 2011-10-17 21:08
嗯!支持你我有个朋友咸宁司法局的老几我忘了

不管他是咸宁司法局老几,他是不会到咸宁中院去关系我爸这个小案子的。
作者: snbo110    时间: 2011-10-17 21:17
路过~~~~~~~~~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20
撒旦 发表于 2011-10-17 21:10
司法局是干什么的?我都不知道

以前我也不知道司法局具体做什么的,一直以为就是负责法律援助的。这次投诉也是一些热心人士给予的建议,所以我才有了个基本了解。司法局应该就是负责律师、公证、普法和依法治理、法学教育、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轻微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还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工作。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23
hhh333888 发表于 2011-10-17 21:03
这个贴可以存在,其它类似的瞬间即消失,奇怪!

什么?有人也发过类似的贴吗?我都有将近一年没进过论坛看过贴了,所以发贴时还担心我点名道姓的投诉会不会招来麻烦并被和谐?但看到这么多热心朋友的支持时,我真的很感动,感谢这些朋友对我和我父亲的支持!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24
snbo110 发表于 2011-10-17 21:17
路过~~~~~~~~~

对路过的人翻白眼,讨厌“路过”两字!
作者: liuf7902    时间: 2011-10-17 21:25

作者: 带个问号    时间: 2011-10-17 21:28
等待最终结果
作者: hhh333888    时间: 2011-10-17 21:28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21:23
什么?有人也发过类似的贴吗?我都有将近一年没进过论坛看过贴了,所以发贴时还担心我点名道姓的投诉会不会 ...

对其他部门的人、事的。
作者: snbo110    时间: 2011-10-17 21:36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21:24
对路过的人翻白眼,讨厌“路过”两字!

好那我就说~美女我帮不了你我爸不是小强~~
作者: 面包心语    时间: 2011-10-17 21:46
现在社会龙蛇混杂。 什么行业都有敬业和不敬业的,希望楼主借助论坛力量,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讨回公道.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52
snbo110 发表于 2011-10-17 21:36
好那我就说~美女我帮不了你我爸不是小强~~

没人让你帮我,而且不管你爸是不是小强都与我无关。而且这事更与小强无关,不同的部门管不同的事,并不是一发生不公的事就非得找小强,小强也是人,同样只有两只眼睛和两只耳朵,看到的和听到的都有限,做人讲良心,不能发生事情就往无关的领导身上推,那样设立那么多部门有何用?所以法律方面的事只找司法局和法院,像碰到打架斗殴就得报警,发生火灾打119,小区邻里纠纷找社区,建造等方面找建委,等等,相信不同的事情找相关的部门应该都会有个合理的说法。
作者: 冷月清风    时间: 2011-10-17 21:54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21:52
没人让你帮我,而且不管你爸是不是小强都与我无关。而且这事更与小强无关,不同的部门管不同的事,并不是 ...

呵呵,星丫头说话还是那么犀利,很喜欢你的语言构造。
作者: snbo110    时间: 2011-10-17 21:55
星丫头 发表于 2011-10-17 21:52
没人让你帮我,而且不管你爸是不是小强都与我无关。而且这事更与小强无关,不同的部门管不同的事,并不是 ...

你蛮低多晓得把~~~~~~~~~~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1:56
明天还答应一位阿姨早上七点前就到一家影楼陪她未来儿媳,做她儿媳的伴嫁姐妹,所以下午从司法局出来打算好好休息一下,把这么多天丢掉的睡眠捡回一部分的,但看到热心朋友的回贴,我想对大家都有个事情发情交代,我要把下午在司法局的情形大致说一下,那样我才能安心的睡觉,希望明早醒来熊猫眼没了,吓死人的眼袋也消失了。。。
作者: 赤狼    时间: 2011-10-17 21:58
强烈关注一下 帮顶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1-10-17 22:00
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1-10-30 23:51 编辑

支持星丫头的维权行为,同时呼吁司法机关应当严厉打击假冒律师之名的假"律师"、黑"律师" 。


作者: hhh333888    时间: 2011-10-17 22:05
田律师 发表于 2011-10-17 22:00
支持星丫头的维权行为,同时呼吁司法机关应当严厉打击假冒律师之名的假"律师"、黑"律师" 。

症结出来了。

不明就理的人可是胡扯了半天。
作者: 面包心语    时间: 2011-10-17 22:10
顶起来                                             
作者: 赤壁德哥    时间: 2011-10-17 22:12
真的有此事啊,
作者: 短袖    时间: 2011-10-17 22:14
向法院起诉他啊,告他诈骗,搞死他。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2:24
中午两点半我正到上班的地方,刚进门手机就响了,接听才知是司法局的张局长,他告诉我他找到了吴忠东,现在就在他办公室,所以希望我和我的父亲过去一趟,当面和吴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挂掉电话我立刻联系了妹妹同行,因为我的父亲为了生计还在赵李桥给人做工,而且最近身体受接二连三事件的影响,下午工作休息之余都会去医院或门诊测量和打针,父亲在上次临走前把他所有事情全权委托给我了,所以我不能再让此事影响到父亲情绪。
我和妹妹同时到达司法局,来到张局长办公室,敲门进去还没落座,就只听吴忠东声音盖过天,我和妹妹都没来得及说半个字就被他的声音拦着,张口闭口就是:“要她爸亲自来跟我谈,我只找能做主的,丫头来了说的都没用”。那说完这句我总得回个话吧,呵呵,无奈的事他根本不想让我回半个字,最后我轻轻的来声:“请问前两天我父亲亲自打你电话,那你为什么不接呢?”他接着又是一堆废话,那我和妹妹就省点力懒得说,还是张局长明理,问到我父亲电话,给我父亲拨过去,亲自问了我父亲事情经过,并征询我父亲意见,在张局长和我父亲通话期间,吴竟然还不停歇的一个人说,我觉得他很没礼貌,最后我请他安静点。通话结束后,张局长跟吴进行了单独谈话,最后张局长告诉我,这事他和局有关领导都很重视,并会合情合理的处理,所以希望我通知我父亲星期四到司法局,到时和吴当面把此事做个了结。最后,张局长可能怕我和妹妹太拘谨,为了缓解开始我和妹妹看到吴时激动和生气的气氛,就和我们拉起了家常,并告诉我们司法局的主要职责,一番谈话下来让我对司法部门稍微有了些许的改观,看来不同的事情还是要找不同的部门,找对部门就会有个解决事情的说法。星期四,我期盼事件能得到圆满的解决,吴能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相关的惩罚,促进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增进司法界的社会公信力。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2:26
在此,星丫头对关心此事并给予星丫头鼓励与支持的热心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此事未给出明确结果时继续的支持星丫头,谢谢!{:soso_e100:}
作者: 415926868    时间: 2011-10-17 22:28
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在论坛里面找田律师,楼主应该知道的。
支持打假,支持司法公正。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2:33
snbo110 发表于 2011-10-17 21:55
你蛮低多晓得把~~~~~~~~~~

抱歉我听不懂蒲圻普通话。不管你怎么说,我也看到你减分了,但我要的不是分数,是真心的支持。所以我还是谢谢你!你回贴就说明你了关心了此事。星丫头的心情你应该理解,我说的话并不是针对你什么,因为我不想打击法律骗子的事情牵涉到太多无关的人,爸爸从就一直告诫我:凡事讲了理就行,可以让坏人受到惩罚,但不要牵连到其他的一些人。爸爸也一直教导我做人要讲良心,所以从小到大如果我一不小心说话伤到哪个我会很自责,如果是我的错我也会先道歉。。。所以你误解我了,不管你现在怎么想,我真的感谢你和看过些贴的朋友!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2:35
田律师 发表于 2011-10-17 22:00
支持星丫头的维权行为,同时呼吁司法机关应当严厉打击假冒律师之名的假"律师"、黑"律师" 。

谢谢!所以说司法界还是有好的律师和有正义感的人!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2:35
赤壁德哥 发表于 2011-10-17 22:12
真的有此事啊,

恩,星丫头不会说假话,更不会无理取闹。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1-10-17 22:39
真的很安慰了,再次感谢!星丫头的维权路马上会有个结果了,今晚总算可以平静的睡个能达到七个小时很满足的觉了,谢谢这么多热心帮助的朋友,回完这个贴我就和大家道声“晚安”了,眼睛太累了,谢谢!晚安!明天我会接着回复大家的留言,晚安!
作者: 龙凤山庄    时间: 2011-10-17 22:47
严厉打击黑律师。现在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实在是多,吃了原告吃被告。
作者: 潇~潇-雨歇    时间: 2011-10-17 22:54
楼主,你要分清律师与非律师再发言。据我所知,赤壁律师中没有一位你所书中的律师。




欢迎光临 赤壁论坛 (https://cbrx.0715.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