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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赤壁市建立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打印本页]
作者: 赤壁市医保局 时间: 2012-4-23 15:59
标题: 赤壁市建立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赤壁市建立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不另外缴费 年最高支付提高到12万元
为解决参保居民患大病超过基本医疗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问题,日前,赤壁市建立起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
赤壁市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个人不另外缴纳保险费,按每人每年22元的标准,直接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居民医疗保险合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由此从6万元提高到12万元,6万元以下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6万元以上至12万元以内的由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即: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0%;三级及转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总的来说,就是在不增加参保居民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的6万元一下提高到了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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