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城管温馨提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城管12319    时间: 2012-7-16 17:03
标题: 城管温馨提示
赤壁城管温馨提示
各车主、机动车驾驶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人行道路的管理,确保道路畅通,便于市民通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九十三条和《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特此温馨提示:请不要将四轮以上机动车辆驶上人行道或停放(除人行道上划定的停车泊位外);将自行车、摩托车停靠在人行道上划定的停车泊位内。
我局已和GA交警部门联网,对在人行道上违法行驶或停放的机动车辆予以抄牌,拍照取证,并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逾期未到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受处理的将自动并入GA交警部门交通违法记录。
望广大车主、驾驶员朋友们大力支持城管工作,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作者: 赤壁小鑫    时间: 2012-7-16 17:10
城管现在也开始做抄牌工作了??
作者: 压力山大。    时间: 2012-7-16 17:11
那就多搞点停车位出来撒。

作者: 油厂老丁    时间: 2012-7-16 17:17
又多了一项收入!{:soso_e120:}和交警队怎么分成?
作者: G.ONE    时间: 2012-7-16 17:27
强强联手,整治有望。
作者: ﹎.西門僧℡    时间: 2012-7-16 17:29
飘啊飘啊飘啊飘
作者: 么么小妖    时间: 2012-7-16 17:30
为么家我的回复回不了呢
作者: 么么小妖    时间: 2012-7-16 17:30
为么家我的回复回不了呢
作者: 挖煤哥    时间: 2012-7-16 17:31
油厂老丁 发表于 2012-7-16 17:17
又多了一项收入!和交警队怎么分成?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呀,谁搞的归谁呗
作者: 帅帅辉    时间: 2012-7-16 17:35
油厂老丁 发表于 2012-7-16 17:17
又多了一项收入!和交警队怎么分成?

分赃不均
那就是城管VS交J
作者: gevolcano    时间: 2012-7-16 17:40
看来又热闹了
作者: 无敌潜水艇    时间: 2012-7-16 17:51
看来城管要一统天下了,不久的将来GA都要编入城管了。
作者: 懦夫救星    时间: 2012-7-16 18:01
             城管万岁 城管V5
作者: 懦夫救星    时间: 2012-7-16 18:02
   我想加入城管 不知道贵单位还招人吗  怕是以后越来越难进了
作者: sunsky88    时间: 2012-7-16 18:48
人行道上有时间被堵,确实很不好,管理后,期待能有所改善
作者: 8红叶8    时间: 2012-7-16 19:13
车位太少.他们又可以捞钱了
作者: gcycb    时间: 2012-7-16 19:19
赤壁的车位少 以后麻烦了人不能离车 且得马上
作者: 希望的田野上    时间: 2012-7-16 19:24
交警业务外包?我实在看不懂。这种事情应该是交通管理范畴吧。
如果程序不合法,怎么执法啊?
作者: 星辰°    时间: 2012-7-16 20:30
需要他们的时候屁用都没有,这种事他们在行
作者: 西凉湖龙卷风    时间: 2012-7-16 20:32
就是个提示!但绝对不温馨
作者: 西凉湖龙卷风    时间: 2012-7-16 20:33
停车位不够,是问题根本
作者: 丨(╯3╰)丨    时间: 2012-7-16 20:34
希望不只是个说说。
作者: 年轻得很    时间: 2012-7-16 20:36
城管抢交警饭碗,看哪个搞得赢些
作者: 竹海清音    时间: 2012-7-16 20:42
呵呵,城管?
作者: 天天天天向上    时间: 2012-7-16 21:02
城管是否=交警=GA=政法委=奥特曼=救世主=宇宙无敌?
是否以后谈情说爱、打皮盼、拉屎放屁都要统管?
盼答!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2-7-16 21:07
城管怎么会做起交警的事情来了?
作者: 受伤的是百姓    时间: 2012-7-16 21:38
么么小妖 发表于 2012-7-16 17:30
为么家我的回复回不了呢

再修千年,等你法术够精的时候这个社会都是你的....
作者: 风速1    时间: 2012-7-16 21:51
城管也可以抄牌了?权力是不是用错了
作者: 蒲圻小二    时间: 2012-7-16 21:52
五五分成!!!
作者: 论道    时间: 2012-7-16 21:54
油厂老丁 发表于 2012-7-16 17:17
又多了一项收入!和交警队怎么分成?

交警队分成这样也是好事,总比没有人管理的好
作者: 福门科技    时间: 2012-7-16 22:09
这世界,贞德无余了。合法的强盗越来越多了。不梳理,只拥堵
作者: jack183    时间: 2012-7-16 22:25
特此温馨提示:请不要将四轮以上机动车辆驶上人行道或停放(除人行道上划定的停车泊位外);将自行车、摩托车停靠在人行道上划定的停车泊位内。
       以上提示只是四轮以上机动车辆不得驶上人行道或停放,不含四轮看来四轮车是不在管理范围内了。
       就目前赤壁城区现有的停车区域不靠强制执行是达不到提示效果的了(城管交警应该有人在大众过早吧,你认为早上那会就那几个停车位够吗?赤壁商城批发部门口沿线的车辆只有等着挨罚了?......)
作者: 5272961    时间: 2012-7-16 22:27
没事到处顶顶!!!!!!
作者: 比十    时间: 2012-7-16 23:03
车位太少.他们又可以捞钱了
作者: 陆水河边一棵草    时间: 2012-7-17 07:53
应大力支持,把赤壁的形象提升起来到
作者: 心台    时间: 2012-7-17 08:41
大石桥往水校方向走的右边,农用车长期占道违停,行人及非机动车无法通行。希望执法部门能长期坚持打击乱停乱靠
作者: rsqq    时间: 2012-7-17 09:05
    难道城管是党国的私生子,现在权利越来越大了
作者: 唯独爱你    时间: 2012-7-17 09:17
。好吧 。暂且不说别的。你要这些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车不在非机动车道上面停车可以。那你们怎么保证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面占了机动车道的位置呢?   城管部门是不是应该也在机动车道上对非机动车占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处罚呢?否则我觉得这样有失公平、。、、
作者: A455360874    时间: 2012-7-17 09:27
住在海边上的又开始管闲事了            
作者: 名牌香烟    时间: 2012-7-17 09:33
管人的、当官的就是好,拿着老百姓的钱来管制老百姓,敢不敢详细公布一下,赤壁哪些街道有停车位?
作者: 不老仙翁    时间: 2012-7-17 11:23
以后车子停在哪里?是否可在非机动车道上多设一些停车位?
作者: 尚品美食    时间: 2012-7-17 11:35
又多了一项收入!和交警队怎么分成?
作者: morningwlm    时间: 2012-7-17 11:45
为什么都在说怎么和交警怎么分成呢?还不是公信力不好。哈哈
作者: 飞926    时间: 2012-7-17 15:34
以后不要买车了,免得被罚。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2-7-17 15:41
这是一件好事,本来人行道是走人的,但是有些人把车子开上去当公路行驶,把人行道都压坏了,有时候盲人都碰到车辆,希望是要加大力度管一下。
作者: GD418艇    时间: 2012-7-17 16:04
呵呵, 以前只听说过,现在真的是:狗咬耗子了,好,好,好,顶,顶,顶!!!
作者: 节灵厨卫    时间: 2012-7-17 16:25
赤壁人买车的多,车位又太少,是难管制。总体来说是赤壁的消费水平又提高了
作者: 东极鱼    时间: 2012-7-17 16:50
激动啊,城管终于涉足交通管理这块蛋糕了。以后还会测超速的!
作者: 机器猫王    时间: 2012-7-17 16:54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5条第1款),并对拘留处罚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GA局、GA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GA机关裁决(第111条)。实施条例根据我国目前交通管理现状及现实需要,对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作了具体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第109条1款)。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物流、人流激增,人们出行的范围不断扩大,频率也大大加快,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非本辖区的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数量也迅速增长。为保证违法行为得到迅速、及时处理,实施条例规定: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第109条第2款)。 另外,根据我国目前高速公路管理现状及现实需要,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第85条第2款)。
作者: 机器猫王    时间: 2012-7-17 16:57
此项管理职能调整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只有省一级才有权限进行相对集中调整,赤壁市好象没这个权限吧?城管执法局无此法律授权,即违反行政许可。虽然我无车,但这么明显的违法英明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不可能不知道啊。
作者: lujun123x    时间: 2012-7-17 17:33
执法依据可行吗?我在其它大城市看到的可不是这样哦,停在人行道又没影响交通,何来罚款哟,完全是想搞创收哟。。。。。。。。。
作者: 昆仑好客    时间: 2012-7-17 18:00
挖煤哥 发表于 2012-7-16 17:31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呀,谁搞的归谁呗

那好说啊,一、三、五城管收,二、四、六交警收,星期天谁抢到谁收
作者: 船歌    时间: 2012-7-17 18:38
我在皇朝门口的人行道上停车就收到过城管的“温馨提示”。问:城管么时开始动真个?我那次停车好像有半个月了。
作者: 吴仁德    时间: 2012-7-17 20:12
赤壁小鑫 发表于 2012-7-16 17:10
城管现在也开始做抄牌工作了??

谁都可以至法就是无法
作者: 吴仁德    时间: 2012-7-17 20:18
谁把这事发到搜狐肯定火
作者: 吴仁德    时间: 2012-7-17 20:24
有话不说
作者: 习惯有理    时间: 2012-7-17 20:32
城管抄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作者: 陆水河边一棵草    时间: 2012-7-17 21:04
有些司机该罚!谁叫他占用别人走路的地方了!~搞得好!我支持
作者: 空降兵    时间: 2012-7-17 21:49
郁闷。。。。操
作者: 老李飞刀630    时间: 2012-7-17 21:51
搞   狠狠的   支持田律师的要求!
作者: 陆水河边一棵草    时间: 2012-7-17 21:56
本帖最后由 陆水河边一棵草 于 2012-7-17 21:58 编辑

以前我很讨厌城管,我摆个夜宵摊子他们天天来搞,但在这件事上我很支持!~乡亲父老们想下以前没有啊!人行道砖一踩水一飚的日子没有啊!~记得有一年正月初几一大早,换上新衣出门拜年,刚走到金山角,一脚踩在破行道砖上,顿时泥水飚了米吧高!这时边上来了个老角儿还带着细伢拿到个雪枣再恰!~那个泥水也飚得准,不但搞得我一身也把老角儿和细伢一糊到一面个泥巴水!~当时老角儿和细伢恨不得跟我把个命拼了..........冒得法哦!~搞得我年都冒拜成,还害得我赔老角儿几百块,还糟蹋了自己买的一套新衣声明本人自己也有车,我保证从此不上人行道,上去了罚款我出双倍。
作者: Calendar.    时间: 2012-7-18 09:58
老子将才去停车接个人。 立马都要照。 立马是个人。 就他妈那么缺钱
作者: 引领先锋    时间: 2012-7-18 11:00
是个抓收入的好项目。。。
作者: 返乡的农民    时间: 2012-7-18 11:04
路过,瞄哈,敲了啊,顶一锅。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2-7-18 11:39
能不能公布下执法的法律依据??让网友们明白
作者: 西凉湖龙卷风    时间: 2012-7-18 17:41
看帖留痕!
作者: Happy麦迪    时间: 2012-7-18 17:45
挖煤哥 发表于 2012-7-16 17:31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呀,谁搞的归谁呗

哈哈 9楼亮了
作者: 个性张扬    时间: 2012-7-18 18:19
空降兵 发表于 2012-7-17 21:49
郁闷。。。。操

就你说话不文明
作者: 佬龚    时间: 2012-7-18 18:51
这个可以有!
作者: 水中倒影    时间: 2012-7-18 20:35
城管城管嘛,自然什么都管,只要嗯在城里,就么家都归他管。嗯瞎停瞎靠还不是影响了城市美容啊?以后城管将是最大的单位,下辖:交通,交警,环卫,市政,食品卫生,等等等等……
作者: 清风扶露    时间: 2012-7-18 21:20
城管现在也开始做抄牌工作了??

作者: 神山男子    时间: 2012-7-18 21:29
不做任何解释!

作者: 神山男子    时间: 2012-7-18 21:30
跟本不是  它   们搞的事 !

作者: 神山男子    时间: 2012-7-18 21:34
昆仑好客 发表于 2012-7-17 18:00
那好说啊,一、三、五城管收,二、四、六交警收,星期天谁抢到谁收

嘿嘿 说到好 !
作者: 子赤    时间: 2012-7-18 21:45
其实无论新老城区停车点都不算少,但是管理的确有问题,就说一点所有有车市民肯定遇到的问题:
每次好不容易发现车堆里貌似有一个空位,满身欢喜的晃过去,发现里面不是一辆三轮车就是一辆摩托车~~悲哀啊
作者: 野钩    时间: 2012-7-18 22:29
这么搞起来车还敢进城,干脆都停乡里走到城里来得啦,到时我 估计 他们也该迁到乡下去办公了!
作者: 神经哥精神    时间: 2012-7-18 23:47
城市太小,规划不到位,车位绝对不够用,明摆在抢钱,大家都等着接罚单吧!
作者: 刘雨潇    时间: 2012-7-19 03:49
中国职能部门里知名度最高的部门之一 也是美誉度最低的一个


作者: gevolcano    时间: 2012-7-19 10:02
路过顶一个
作者: 蔷薇花520    时间: 2012-7-19 21:51
支持!顶一个!
作者: jack183    时间: 2012-7-19 22:46
[赤壁民生] 城管温馨提示 [复制链接]  
  

野钩         野钩 当前离线 生日1965 年 7 月 21 日UID1144682好友0记录0日志0相册0主题3分享0精华0阅读权限30注册时间2012-1-5最后登录2012-7-18在线时间62 小时经验313 点.  狗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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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22:29 |只看该作者 这么搞起来车还敢进城,干脆都停乡里走到城里来得啦,到时我 估计 他们也该迁到乡下去办公了!

被你说中了,抓摩托车无牌无证的交警不就联合农机一起下乡去抓了
作者: 蓝天飞鹰    时间: 2012-7-19 23:04
支持
作者: 黑暗    时间: 2012-7-20 00:20
么时候去收回钓鱼岛?

作者: 赤壁人在天涯    时间: 2012-7-20 04:41
完全是恰多了!要么就是穷疯了!一群2B
作者: 兀石    时间: 2012-7-20 11:47
中国钓鱼岛城市管理局将不定期成立
作者: 周郎龙    时间: 2012-7-20 16:28
我遵守
作者: 蓝天白云-赤壁    时间: 2012-7-21 01:02
人行道上确实是不应该停车的,要不然行人都到马路上去走?这个应该支持!
作者: 编号538184    时间: 2012-7-21 10:50
好一个温馨提示
作者: liuf7902    时间: 2012-7-21 16:33
如果我也抄到了警车和城管车乱停乱放,我要以罚款吗,不会是罚我多事吧
作者: 欧美壁纸    时间: 2012-7-21 16:46
友情顶贴。
作者: 追风格格    时间: 2012-7-21 16:52
法治社会,以法治市,有法不依,乱了章法,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随心所欲,乱停乱靠,人行行道,方便人行、不能停车,市容整洁,方便大家,人人自觉,遵守章法。

作者: 占名    时间: 2012-7-21 18:06
管好城市环境为了广大市民,为广大市民管好城市环境。不断的优化城市环境,遏制城市违法行为。创建良好的宜居城市。

作者: 德过且过    时间: 2012-7-23 14:29
城管执法工作确是很重要。城市越发展,城管的职能就越多,要管的事就越多。近些年来,赤壁市委,政府也很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城管执法局由副局级单位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城市违法建筑拆除等职能划归城管局,人员经费纳入了财政全额拨款。也衷心希望城管局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为人民群众管好城市环境,为赤壁建设强并优中等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 小敏    时间: 2012-8-14 13:08
既然看了,顶一个吧,好帖子
作者: 小敏    时间: 2012-8-14 17:47
以后真的注意了。。。 楼主真好
作者: 小敏    时间: 2012-8-14 17:53
我顶啊。接着顶
作者: 星夜飞雨    时间: 2012-8-14 18:13
公民法无禁止即许可,公权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请不要偏离了法治社会这一通行法则!
作者: 占名    时间: 2012-8-14 21:41

作者: a达浪    时间: 2012-8-14 22:09

作者: liujun63866    时间: 2012-8-14 22:37
现在赤壁的车越来越多,停车位少,建议政府考虑下 能否在商业区等地方建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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