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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生在赤壁市人民法院内一起普案的悲剧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螺丝钉zi    时间: 2012-9-10 20:34
标题: 发生在赤壁市人民法院内一起普案的悲剧
本帖最后由 xiao螺丝钉zi 于 2012-9-11 21:59 编辑


823日赤壁法案事故起因:被害人公司地址赤壁市蒲纺工业园区旁,是原蒲纺集团公司机关印刷厂,于2004年改制破产民营收购,因年久失修安全发生变化遂进行整治改造,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予徐太平(乙方,赤壁望山村人)承建。于20111月开工至同年4月底停工竟蛮横提出完全违背合同原则规定无理结算要求,施工中擅自改变设计建筑结构,偷工减料,造成建筑物多处断裂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就是这么个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半拉子工程,从立案到开庭一拖八个月有余任由乙方无理纠缠致使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却不作现场实情调查,也不向当事施工监理了解实际情况伸张正义。让罪犯的嚣张气焰得已升级终酿成恶果,究其原因法院是引发事故的始作用者……


作者: 赤壁山人    时间: 2012-9-10 20:43
如果在法庭发生的都无法处理,我会无语的
作者: 尚品美食    时间: 2012-9-10 20:49
无语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2-9-10 20:49
这个事我听说了。楼主是阿叮?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2-9-10 20:50
这个事我听说了。楼主是阿叮?
作者: 万里垅    时间: 2012-9-10 20:53
新来的书记会管的····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2-9-10 21:01
此事(一)拿出法医伤残鉴定,看是轻伤还是轻微伤或重伤等
    (二)事发法院,法院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如构成轻伤,可要求相关部门作刑事案件立案
    (四)向法院提请诉讼(难题在于是否同时起诉法院未及时制止对受害者的侵害?就是向法院起诉法院的问题)
    (五)击鼓鸣冤
作者: xiao螺丝钉zi    时间: 2012-9-10 21:02
八面来风 发表于 2012-9-10 20:50
这个事我听说了。楼主是阿叮?

你是???
作者: 明哥    时间: 2012-9-10 21:04
丁丁?丁丁吗?长期游走于江湖的好汉丁丁?
作者: 革命    时间: 2012-9-10 21:09
本帖最后由 革命 于 2012-9-10 21:18 编辑

传统好象是报警,法医鉴定,根据伤情,拘留还是刑拘后,再是赔偿;不要怕现在出了医药费,主要是你报警没?另外有证人证言没?现场的摄像头资料?医院发票一定要拿着,并且证据复印几份储备;困难是暂时的,信心很重要!相信公平正义!你前提是证据保留。
作者: 一笑了之    时间: 2012-9-10 21:11
绝对的公平和正义,也许是天堂吧!
作者: 正义有多远    时间: 2012-9-10 21:38
赤壁必须要整治了,
作者: 日语教室    时间: 2012-9-10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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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带个问号    时间: 2012-9-10 21:57
儿机给,在法庭里面都敢搞
作者: 六中回忆    时间: 2012-9-10 22:45
法院是恰屎个。GA呢?这么明显的故意伤害罪,致人伤残估计应该是个重伤吧。怎么不羁押呢?害让他逍遥法外。难道真的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作者: 六中回忆    时间: 2012-9-10 22:46
顶。顶。顶。
作者: 六中回忆    时间: 2012-9-10 22:46
顶。顶。顶。一定要顶!
作者: 六中回忆    时间: 2012-9-10 22:46
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
作者: 六中回忆    时间: 2012-9-10 22:47
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
作者: 六中回忆    时间: 2012-9-10 22:47
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顶。顶。顶。一定要顶!
作者: 1160001020    时间: 2012-9-10 22:47
很同情 只怪现在社会黑暗啊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作者: 滚坛新秀2008    时间: 2012-9-10 22:49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2-9-10 21:51
在法院里会发生这样的事?不可思议

小金同志,请派坦克部队来把这不平的事摆平!!!
作者: 山坡羊    时间: 2012-9-10 23:13
在人民法院居然有人动武,不是没把法律当回事吗?现任赤壁人民法院院长是谁呀?
作者: 山坡羊    时间: 2012-9-10 23:16
我老叔在赤壁法院当院长时,那是怎样的清明啊,没想到现在搞成这样子了!吴知县该管管了
作者: 紫阳之星    时间: 2012-9-10 23:20
唉!现在这年头冤案何其多啊,还没听说过敢在法庭里把人打成这样的。请问法庭是用来做什么的?
作者: 好事老    时间: 2012-9-11 00:06
我也听说了,你是阿叮吗
作者: 好事老    时间: 2012-9-11 00:12
坐到政府办公室去看管不管
作者: 星月同挥    时间: 2012-9-11 02:35
希望正义得到申张
作者: 善解人伊    时间: 2012-9-11 03:50
在法院打人,真是RUA不得车呀,法警在里面是搞么家个,
作者: 善解人伊    时间: 2012-9-11 03:51
在法院打人,牛,FJ是搞么家个
作者: map    时间: 2012-9-11 05:33
不过赤壁市人民法院确实比较黑。我去赤壁市人民法院办案,结果被收了二百元的送达费。也不退,也不给发票或者收据。不就是给被告送三次文书吗?走特快专递总共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七十块。
作者: 海底飞    时间: 2012-9-11 06:05
加一条扰乱法庭秩序罪
作者: lijy129    时间: 2012-9-11 06:24
路过······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2-9-11 07:00
xiao螺丝钉zi 发表于 2012-9-10 21:02
你是???


(一)拿出法医伤残鉴定,看是轻伤还是轻微伤或重伤等
(二)事发法院,法院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如构成轻伤以上,可要求相关部门作刑事案件立案
(四)向法院提请诉讼(难点在于是否同时起诉法院未在辖区内及时制止对受害者的侵害。向法院起诉法院有点~~~~)
(五)击鼓鸣冤

作者: wengzhi888    时间: 2012-9-11 07:03
如事情属真,不知法律版的田律师如何解答
作者: luorui332211    时间: 2012-9-11 07:10
在法院里会发生这样的事,只能说法院不是人民的,
作者: 碧清源天然水    时间: 2012-9-11 08:12
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这只能说有人在藐视法律~~
作者: 浪子~天    时间: 2012-9-11 08:34
如果事情真出在法院都没有人管,那这件事的背后谁敢想象。。。。
作者: 最后的醉后    时间: 2012-9-11 08:50
不是吧。在法院还能发生此事???
作者: segxmb    时间: 2012-9-11 09:05
恩恰硬珍还是软珍??还是其它
作者: 爱幻想`    时间: 2012-9-11 09:13
杯具!!
法院的人是干嘛的
作者: 淡开的花丶    时间: 2012-9-11 09:24
亲,要证据的哟,有证据的话,赶紧去报案吧,最好立刑事案件,如果不受理,去咸宁把法院一起告了
作者: 海洋之心乡里个    时间: 2012-9-11 09:26
哎,现在的社会。。。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2-9-11 09:50
法院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奇闻?
作者: 追!    时间: 2012-9-11 10:02
等到看结果.......
作者: ytasxq    时间: 2012-9-11 10:27

作者: orangechen    时间: 2012-9-11 16:27
还有这样的事哇。
作者: 红宝石    时间: 2012-9-11 17:23
这个一定要顶………………坐等结果
作者: 南门踢    时间: 2012-9-11 21: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拿棍子打    时间: 2012-9-12 09:19
有后背不晓得
作者: 孤独军    时间: 2012-9-12 11:37
这个国家就这样,腐了,败了,哎、、、、、
他就怕炸弹,一炸他就稀巴烂,好多混蛋,就跟着滚蛋、、、、
作者: 赤壁新港    时间: 2012-9-12 13:28
法院院长出来解释。
作者: 毛主席好    时间: 2012-9-12 13:33
我的一个小案子,去年9月份在法院上诉的,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搞。
作者: lzk221    时间: 2012-9-12 13:47
慕公瑾当年 发表于 2012-9-10 23:16
我老叔在赤壁法院当院长时,那是怎样的清明啊,没想到现在搞成这样子了!吴知县该管管了

不是很看好姓吴的,来了这么久也没见搞出什么动静。难道太监做久了。。。。。。。。。
作者: 奇思妙想    时间: 2012-9-12 14:20
如果吴书记要想把赤壁建设好,要想改变赤壁的不正之风,就可以从这起在你到任之时的法庭之内的打人事件开始了,不需要还到外面去走访。这件事都处理不好,不能给受打人与网民一个交待,那么你可以回省里去了,让李书记再安排一个人来赤壁当市委书记。
   吴书记不要让赤壁人民失望啊,这些人是在向你示威
作者: 赤壁琵琶    时间: 2012-9-12 15:01
难道你所说的那人是小胡的亲戚???在法庭打人能出法院大门。。这样个大人物要跟他拖哈灰~~~

作者: 笑笑叶    时间: 2012-9-12 20:51
我晕。。。。法院都如此,,我看我的案子......................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2-9-13 05:18
这法院办的是什么事
作者: 引领先锋    时间: 2012-9-13 11:52
日,现在个人也太嚣张了吧,压是冒恰得亏个翘。。。
作者: 宋江    时间: 2012-9-13 12:31
对此,深表同情!!!天理何在!!
作者: 玩笑开到蛮硕    时间: 2012-9-13 13:23
不是吧,在法院被人打了,还伤那么严重,没人管,法官看电影,坐着不用买票吗,武打片啊,
作者: xiaolizsd    时间: 2012-9-13 15:44
在法院打被害人还是第一次听说呀,赤壁还真是无奇不有呀,创了个先例,对于赤壁真的只能是无语1
作者: liuf7902    时间: 2012-9-13 20:03
这个案子(事故)发生中法院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医药费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吧!!个人理解!
刑事案件由国家法律来治他!!
作者: 玛瑙耶    时间: 2012-9-14 00:24
法院必须要整治了,在法院里会发生这样的事
作者: hhh333888    时间: 2012-9-14 00:39
怪事多多,奇耻大辱!
作者: 依风常在    时间: 2012-9-14 10:22
真是有点夸张了啊?哎
作者: 智明电脑    时间: 2012-9-14 16:06
法警呢?打瞌睡啊?
作者: nonma    时间: 2012-9-14 18:37
这社会太黑暗啦.
作者: 爱.呼吸    时间: 2012-9-15 17:05
同胞们用你微弱的呼喊和键盘的敲击声唤醒沉睡着的巨龙“抵制日货从我做起!”
http://www.cbrx.com/thread-378359-1-1.html
大家顶一下、抵制日货我们要坚挺!
还有赤币拿

作者: LIMING1201    时间: 2012-9-15 17:09
太嚣张了,公堂之上藐视王法,
打了人怎么还让他走出了法院,里面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作者: 赤壁凡人    时间: 2012-9-15 19:20
胆子真大,在法庭都敢这样,还有天理王法吗?
作者: 孔夫子嫁到    时间: 2012-9-15 19:36
个人意见: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赤壁市人命法院,权益人在五星红旗飘扬的朗朗乾坤之下,得不到人生保护,请求获得国家赔偿!不行就上国际法庭再告!
作者: 赤壁花卉种植户    时间: 2013-10-25 19:37
{:soso_e114:}{:soso_e114:}
作者: yanglee    时间: 2013-10-26 10:52
击鼓鸣冤
作者: 街角左转    时间: 2013-10-28 09:39
她打你,你在打回来啊
作者: borens    时间: 2013-10-28 10:32

作者: 玛斯    时间: 2013-11-7 11:28
不管如何,在法庭上动手,法警在哪里?只要动手,藐视法庭,这个就要被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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