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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帖子必用话束,你用过几个? [打印本页]

作者: 赤狼    时间: 2013-1-18 20:19
标题: 发帖子必用话束,你用过几个?
“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这原本不见经传的句子,这一二天慢慢地成为网易网友评论帖中的有趣声明。而且随着网友的争相传送,在各大论坛都出现这个有趣“声明”。在浏览中发现,网友往往在发布敏感帖子时都会加上这个声明,而有的网友也把这句话做成了签名档。

  4月,出现了几则关于网上发帖而被判罪的事件。如王帅案和吴保全案,他们都是因为在网上帖发当地ZF违规征地的问题,而遭跨省追捕并以诽谤罪判刑,其中吴保全还被判了2年牢。此类事件在网上曝光了,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和讨论,一时跨省追捕成了网友谈论热点。

  4月20日前后,在网易新闻跟帖里突然出现不少“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的声明。网友往往在评论敏感新闻时都会在后面附带上这句话。由于这句话流传颇广,目前已经很难找到原始的写帖者和具体的发表时间。不过不少网友把此句话或做成签名档,或在发布敏感帖子的时候都会附上这句话。




本人声明: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
作者: 隨枫    时间: 2013-1-18 20:21
木有用过嘞
作者: 陈小德    时间: 2013-1-18 20:47
真是作孽啊。。。
作者: king9801    时间: 2013-1-18 21:10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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