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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部回应:从未要求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3-2-19 15:31
标题: 卫生部回应:从未要求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
新华社消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回应媒体报道“今年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部分医院试点”的新闻时称,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中国网2月19日讯 据新华社消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回应媒体报道“今年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部分医院试点”的新闻时称,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先前报道:卫生部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扬子晚报讯 (记者 杨甜子)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也于昨晚将这一制度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发布,“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据悉,该制度已在山东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试点。
  江苏某三甲医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推广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病人就医结算的同时,也给医院对病人诊治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项制度的推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在具体推广执行的过程中,本省与外省患者就医、医保结算联网等具体问题需要在推广的实际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该知情人士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推广的过程中想要“叫好又叫座”,仍需详细配套的相关措施来加以保障实施,如“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等。



作者: 村夫遥星    时间: 2013-2-19 15:47
这是一下子难以实行。
作者: 竹海清音    时间: 2013-2-19 16:11
有利于百姓的政策总是能推则推......
作者: lcyzr19    时间: 2013-2-19 22:48
这年头医院是真的进不得。家里有亲戚朋友住过院的人肯定是切肤体会, 我算是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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