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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凌晨两点开着法院的车去买肯德基,经典吧。 [打印本页]

作者: leicc01    时间: 2013-3-19 05:24
标题: 凌晨两点开着法院的车去买肯德基,经典吧。
本帖最后由 leicc01 于 2013-3-26 12:43 编辑

凌晨两点了,肯德基门前停着一辆法院的车,我郁闷了,难道法官大人们三更半夜还在不辞辛劳的工作,还没等我回过头来,一名大约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出来了,手里提着打包好了的肯德基,麻利的拉开车门速度的发车走了。。。。。看见眼前的一幕,我无语了,, 怎么看也不像是在法院位工作的人啊,难道他爸是李刚。 可惜当时没有拍照啊。要不然直接发微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GA部令   第 89 号   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8日GA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 长 周永康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十四条 GA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不得驾驶警车。   人民**驾驶警车到异地执行职务的,应当遵守有关办案协作的规定。
作者: leicc01    时间: 2013-3-19 05:25
现在是和谐社会,  不会被和谐了吧。
作者: leicc01    时间: 2013-3-19 05:39
中华人民共和国GA部令
  第 89 号
  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8日GA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 长 周永康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十四条 GA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不得驾驶警车。
  人民**驾驶警车到异地执行职务的,应当遵守有关办案协作的规定。
作者: 爱佳明    时间: 2013-3-19 08:45
对那开车的小伙说一句“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
作者: 赤壁福彩    时间: 2013-3-19 08:50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3-3-19 08:57
这是他们的福利啊,
作者: 还是要幸福    时间: 2013-3-19 09:00
这下该他倒霉了
作者: 编号538184    时间: 2013-3-19 09:03
这帖子必须顶起来... 楼主V5
作者: smlidyu999    时间: 2013-3-19 09:25

作者: 东风雪地红    时间: 2013-3-19 09:33
顶风违纪,坚决查处。
作者: 赤壁古风强    时间: 2013-3-19 10:16
有人管吗
作者: 热线宝宝.    时间: 2013-3-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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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fish    时间: 2013-3-19 10:20
楼主你是个有心人啊!
作者: happy2009987    时间: 2013-3-19 10:23
达个事,必须得查~
作者: 虾米米    时间: 2013-3-19 10:26
要有照片就更有说服力了
作者: lirui    时间: 2013-3-19 10:28
很严肃的顶起来
作者: 防腐木    时间: 2013-3-19 10:45
相信这是事实,楼主不会凭空说事的。
作者: 木头哥    时间: 2013-3-19 10:47
这种事太多了,谁管?

作者: sophia0419    时间: 2013-3-19 11:27
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作者: 月牙泉净水器    时间: 2013-3-19 11:30
打酱油路过...{:soso_e127:}
作者: ╰☆曉妖精    时间: 2013-3-19 11:38
我是路过的
作者: 挖煤哥    时间: 2013-3-19 11:39
还是政府部门福利好呀!不用烧自己的油、不用交过路费,甚至违章都不用操心
作者: lcyzr19    时间: 2013-3-19 13:03
临时工准备出来解释了
作者: 钱丫丫    时间: 2013-3-19 14:54
关注事态,相关部门也该给一个说法
作者: leicc01    时间: 2013-3-19 15:09
大家顶起来啊,大家一起都来监督
作者: tgbnhy    时间: 2013-3-19 15:23
必须顶起来
作者: 赤狼    时间: 2013-3-19 15:36
临时工 肯定是临时工
作者: 懦夫救星    时间: 2013-3-19 15:38
出门被车撞
作者: leicc01    时间: 2013-3-19 15:57
防腐木 发表于 2013-3-19 10:45 相信这是事实,楼主不会凭空说事的。

绝对事实,
作者: 煮酒论金    时间: 2013-3-19 16:12
临时工已辞职了
作者: leicc01    时间: 2013-3-19 22:43
此贴已经被河蟹了,他们是一窝的
作者: 1274985306    时间: 2013-3-19 22:55
怎么不把车牌曝光?
作者: ︶ㄣ昜菈潅    时间: 2013-3-1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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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赏花    时间: 2013-3-20 08:54
进来了就留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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