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海清音 发表于 2013-3-19 18:07 不管我们如何看待,事实已经是事实
╰☆曉妖精 发表于 2013-3-19 22:24 个人自由,想同就同呗!反正不关咱已婚的啥事了!
茄子炒辣椒 发表于 2013-3-20 08:19 已经上了车,票正在买 。
月牙泉净水器 发表于 2013-3-20 08:27 呵呵....也有可能在半途不想买票,只想来个到此一游神马之类滴
忆昔 发表于 2013-3-20 08:47 出个房租或者根本房租都没有,就让未婚妙龄少女变身男朋友的免费保姆和妈还有厨娘,想得真划算。 万一真结 ...
月牙泉净水器 发表于 2013-3-20 08:52 呵呵...恐婚症啊
忆昔 发表于 2013-3-20 09:32 我说的话有道理撒。
风过了无痕 发表于 2013-3-20 08:10 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吗? 是进步了吗?还是…… 有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