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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让农民安居乐业 让农村山清水秀 [打印本页]

作者: 蟲蟲飛    时间: 2013-4-2 15:21
标题: 让农民安居乐业 让农村山清水秀
本帖最后由 蟲蟲飛 于 2013-4-2 15:20 编辑

               让农民安居乐业 让农村山清水秀
               ——城镇化热中的冷思考
                                         陈天生
    网上关于城镇化的言论沸沸扬扬,我也不妨再凑点热闹。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此,一味地赞扬,或一味地反对,都是片面的,有百害而无一利。再说,既是大势,你也阻挡不了,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正确的态度是,冷静思考,顺势而为。
一、坚持一个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所谓城镇化,不是城市化,农民也不是市民化。如果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自上而下一刀切,就会酿成大祸!中国的国情是什么?就是“三山六水一分田”。而这个“一分田”,也只有三分之一是平原,三分之二是丘陵和山区。这些偏远山区的居民怎么“撤村并镇”,怎么“上楼”,那些小如巴掌的地怎么“平整”?怎么搞“大机械化”?“流转”给谁?弃之不要?那该浪费多少。比如,云、贵、川很多地方是“山有多高,水有多高,田有多高。”这些地方的梯田,不仅土沃丰产,而且是一大景观,弃之多可惜!如果让这些山上的农民进城上楼,每天乘汽车上山种地,那不是开玩笑?至于官商勾结,打着城镇化旗号,搞城市扩张,搞土地财政,那更是祸国殃民。所以,城镇化一定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搞拔苗助长。
二、确立两个目标
    这两个目标就是让农民安居乐业,让农村山清水秀。
    城镇化绝不是表面上的高楼大厦,而是给农民提供和市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地位和政治上不受歧视。
    所谓安居,不一定就是进城上楼,而是要根据可能和自愿,宜城则城,宜镇则镇,宜村则村。在这一过程中,也要注意引导,而不是强制。
    所谓乐业,就是政府要在本乡本土,兴办各种事业、企业和高效农业,让农民在本地就业,家家户户有稳定的逐年增长的收入。绝不能重演农民因收入过低而被逼背井离乡出外“打工受尽凌辱剥削”的悲剧。
繁荣农村经济,也不能片面地强调“无工不富”,而是要立足本地实际,发展高效、有机农业和加工业,或高科技企业,现代服务业,推广使用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坚决拒绝污染企业,为自己、更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
三、解决三大问题
    要实现城镇化,必须解决好三大关键问题。
    一是钱从哪里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所需资金,应主要由县以上政府解决。发展资金主要由社会力量和乡、村自身积累来解决,不能过分“招商引资”,否则,后果难以控制。
    二是人往哪里去。随着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会逐步增加。这些人如前所述,应立足于本地就业。其实,只要有较稳定的较高的收入,农民何尝愿意离开故乡和自己熟悉的业态?绝对不能如某些专家鼓吹的让“五亿农民进城”。
    三是土地怎么办。这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必须是宜粮则粮,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菜则菜,土地要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绝对不能去种房子,种工厂。否则,到处是钢筋水泥,后患无穷。二是农民要坚决守住自己的土地,乡、村政府也要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绝对不要让“开发商”们忽悠了!
四、防止四种倾向
1、防止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人为地制造大批流民、暴民。
2、防止新一轮的“强拆”,出现“带血”的城镇化。
3、防止农田、山林、水资源的破坏。
4、防止地方政府和因土地补偿而“致富”的农民的非理性消费。在城镇化过程中,无论怎样控制,地方政府和少数农民都会多少发点“土地财”。为了防止非理性消费,对“土地收益”应是缓释性的,政府的收益可“费改税”,逐年收取,对农民则逐年发放,以免一夜暴富而又一夜赤贫,保证政府和农民都能“勤俭持家”,“可持续”发展。

作者: 烽火连篇    时间: 2013-4-2 20:33
关注中,本帖已推至赤壁热线网站首页。
作者: 雾里清风    时间: 2013-4-2 21:03
陈老忧国忧民,值得敬佩!~~~
作者: nandehuijia    时间: 2013-4-2 22:19
说得有理。

作者: 雨中赏花    时间: 2013-4-3 08:47
真是达样以后饭都冒得恰个
作者: 清道夫    时间: 2013-4-3 09:25
支持,坚决支持
作者: 七公    时间: 2013-4-3 10:37
中国的土地经济害死好多农民的。现在是时候不到。
作者: sophia    时间: 2013-4-3 10:59
说得很有道理,“这两个目标就是让农民安居乐业,让农村山清水秀”
作者: 光大征途    时间: 2013-4-3 11:35
防止地方政府和因土地补偿而“致富”的农民的非理性消费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3-4-3 16:49
分析正确。
作者: 4223239789    时间: 2013-4-3 16:55
农民要坚决守住自己的土地,乡、村政府也要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绝对不要让“开发商”们忽悠了!你说的轻巧,政府低价收购农民的土地,高价出卖.政府人员有多聪明,可能被"开发商"忽悠.老陈,你做秀了!
作者: 茄子炒辣椒    时间: 2013-4-4 06:44
城镇化,最好是能让乡里人过上城市的生活,而又让城镇保留有乡村的美景。

作者: 梦回故乡    时间: 2013-4-4 18:24
都想城镇化,不见得是件好事。有的地方,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不如不搞。
作者: 雾里清风    时间: 2013-4-8 16:03
再次顶过!~~~
作者: protel99    时间: 2013-9-22 23:30
说得不错,可是现实哪有那么好?不背井离乡不外出打工,现在这个形势可能十个就要饿死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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