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图片被恶性盗用,请教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46
标题: 图片被恶性盗用,请教律师............
   随着在网络发表图片越来越多,图片盗用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去年偶然一次机会发现,本人去年发表在国家地理论坛的九宫山图片被十几家大大小小的网站盗用,都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曾知会。

去年就开始想是不是能找到一个解决方法呢 ,但  活在兲朝,知晓国情,很清楚这些事情不好办,,,

前几天又发现一个盗图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用我的图片做产品推广,最可恨的是图片修改色调,还裁剪掉个人水印以及网站水印。

http://e.weibo.com/1883209874/zxMp7iaDM?ref=http%3A%2F%2Fe.weibo.com%2Fshanshuiwang%3Ftype%3D0%26is_pic%3D1%26page%3D2%26pre_page%3D1%26end_id%3D3589501715058121
  

这个是网址,他妈妈的大雪碧,当晚急急忙忙注册新浪微博,留了几句话(不含不雅文字),两天过去,该博主无动于衷, 今天再上去看,我氧化钙他mather,已经被屏蔽,不能留言,影友的声讨留言也被删得一干二净。

  请教懂法律人士,我能怎么办?   

  感谢大家!

DSC_6184.jpg (412.1 KB, 下载次数: 6)

DSC_6184.jpg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50
   随着在网上搜索, 还发现更好笑的事情,咱的图片转来转去,还出口转内销了,居然回到了裤子麾下的咸宁论坛

网址,http://www.xianning.com/read-htm-tid-54296-page-1.html

看到那么多用我图片发帖还获得精华者, 楼主 呆丫头是唯一一个注明转载来源的人,{:soso_e179:}   虽然那个来源本身就是个无耻盗图者。


  哎,,,  

没图片不符合版规,只好发这个了,以后发图,估计要加这样的水印才行。

DSC_6184.jpg (412.1 KB, 下载次数: 4)

DSC_6184.jpg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52
  
  网友个人下载收藏参考学习,一点问题都没有,看到一个个人空间收集了很多星空图片,我的也不少,不过他都注明来源,这样的感觉还能接受。

对于那些用我图片当自己图片来发帖,并不注明来自转载来源者,也不注明原作者的人,鄙视,严重鄙视  ,超级严重鄙视!  {:soso_e148:}{:soso_e148:}{:soso_e119:}{:soso_e119:}{:soso_e119:}

  
  随着进一步搜索,发现越来越激动人心,我氧化钙tamen的 mathers。

网站,,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2-09/30/c_123782264.htm   这是大客, {:soso_e149:}{:soso_e149:}

问一下,万一,也许,如果跟这个打官司,会不会被跨省?{:soso_e126:}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54
  还有这个也是大客户了

网址,http://xc.dahe.cn/2012/10-08/101636355.html           据说是HN省官网。

来源也不注明,就简单说是本站资源,我去,,,,不要脸,,,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55
   http://news.ys005.com/tupian/shtp/20120922/354231.html

这个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类型的网站,盗用了咱两批图片,第一个是九宫山,第二个是最近才发表的 牛背山系列。他们都是挑选的星空图。

也是那么的无耻,注明来源本站,wocao,,,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57
   还有这个也是最近发现,也是大客户了,TNND

网站.http://hb.qq.com/a/20130522/008431.htm#p=1

试问一下,如果跟他们起纷争,会不会被删除qq号码啊  {:soso_e126:}{:soso_e126:}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1:59
    九宫山的图片之所以被盗严重,一个原因是,去年发表在国际地理网,版主给了精华,并且首页推荐很多天。看到的人不少,  同时,因为九宫山名气不大,网上能搜到的星空图很少,比较容易搜索,而牛背山系列,暂时只发现一个  ,牛背山的图片在网络上太多太多,即使被盗用,也很难找到关键词来搜索, 百度图片   九宫山 星空  前几页大部分有效搜索结果都是我的图片

网站,, http://www.dezhoudaily.com/yuedu/dlbk/2013/05/2013-05-16446865.html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2:01
本帖最后由 浩然正气 于 2013-6-24 22:10 编辑

  昨天又有人告知,前几天才发表的在火车站附近拍摄的银河,闪马旗人给精华那组片子,已经有人当做自己作品在一些论坛发帖,还TMD精华。。朋友说对我的头像水印印象深刻,他是在一个什么单反吧看到的,但是不记得网址,,,图如下。


以上作品 在大网站里 只发了三家   蜂鸟  国家地理 牧夫天文论坛   其他都属于盗图。

请教各位,用什么方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DSC_4790.jpg (567.86 KB, 下载次数: 3)

DSC_4790.jpg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3-6-24 22:04
图片确实不错
作者: 萨可撕王子    时间: 2013-6-24 2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2:15
萨可撕王子 发表于 2013-6-24 22:07
只能说你技不如人,搞个图片都被黑。你也可以黑那个用你图片网站啊。你真可以不付责任的黑哪个网。

  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2-09/30/c_123782264.htm

这个,你去试试看。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2:19
卧虎 发表于 2013-6-24 22:04
图片确实不错

  谢谢顶贴支持!

希望有懂这方面的律师来说说看,   不能就这样,特别是神马山水城市网,用劳资图片做推广,还吊的要死。打算反击!
作者: 随阳领队    时间: 2013-6-24 22:26
这个问题相当麻烦!
作者: 闪马旗人    时间: 2013-6-24 22:34
这个问题确实麻烦,不过你的片片也太招人喜欢了,精进不少啊!
作者: 偷闲半日    时间: 2013-6-24 22:39
可在图片上加浅水印到显眼的地方,既不影响看效果,又有记号,裁剪不了。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3-6-24 23:06
摄影作品被盗用应先公证保全再维权
2013-03-11   来源:国家摄影

    近日,记者从新郑市公证处获悉,摄影作品被侵权的张先生通过在该公证处的证据保全公证,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侵权的旅行社撤下了张先生的摄影作品,赔礼道歉并赔偿了相应损失。
    新郑市的张先生是一名职业摄影师,常年游历于世界各地的名山大川,拍摄了不少山水风景作品,并且屡获嘉奖。一次,张先生在上网浏览网页时无意发现自己在国外某旅游风景区拍摄的一组照片被某旅行社网站用于该旅游景点的宣传并推荐旅游线路。自己拍摄的作品未经允许被擅自使用,这让张先生十分愤怒,遂多次致电该旅行社就此事进行交涉。协商无果之下,张先生决定通过起诉旅行社,并开始着手收集相关证据。
    2012年12月,张先生委托新郑市公证处对涉嫌侵权的旅行社网站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载明:涉嫌侵权网页有旅行线路介绍等内容,配图使用了张先生的摄影作品,网页注明网站地图版权属旅行社所有。
    2013年年初,张先生一纸诉状把旅行社和法人代表告到法院,要求旅行社及旅行社法人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相应损失。凭借公证处为张先生出具的证据保全公证书,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旅行社应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张先生各项适当经济损失。
    新郑市公证处提醒,在网络中上传属于自己的图片、作品、资料的时候,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到公证部门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否则有可能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而无法维权。
                  希望这则案例对楼主有所帮助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3:27
随阳领队 发表于 2013-6-24 22:26
这个问题相当麻烦!

大概套路还是知道,具体实施肯定会很麻烦。

谢谢顶贴。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3:33
闪马旗人 发表于 2013-6-24 22:34
这个问题确实麻烦,不过你的片片也太招人喜欢了,精进不少啊!

  呵呵,谢谢闪马兄支持。


网络的意义就在于分享,还是要想点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尽量找到平衡点。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3:36
偷闲半日 发表于 2013-6-24 22:39
可在图片上加浅水印到显眼的地方,既不影响看效果,又有记号,裁剪不了。

谢谢老戴支持。

怎么做水印,我也一直在想法子,呵呵

问题是,很多网站根本就不处理水印,大大方方的盗图。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4 23:47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6-24 23:06
[/td][/tr]

[/table]                  希望这则案例对楼主有所帮助

   谢谢田律师跟帖,

现在,我发现的属于网站行为盗图的,我都有截图以及网页保存,不清楚这个能不能做证据,是否一定要公证处公证,如果直接找律师,打印或者电子数据保存证据,是否有效?

有些个人行为 暂时还没有截图。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3-6-25 00:05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4 23:47
谢谢田律师跟帖,

现在,我发现的属于网站行为盗图的,我都有截图以及网页保存,不清楚这个能不能做 ...


公证保存证据是有法律效力的,有利于维权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5 00:28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6-25 00:05
公证保存证据是有法律效力的,有利于维权

  赤壁的公证处在什么地方,收费标准大概是怎样!

谢谢回帖!
作者: cengyiaaa    时间: 2013-6-25 01:41
不要脸的HN人,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3-6-25 07:51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5 00:28
赤壁的公证处在什么地方,收费标准大概是怎样!

谢谢回帖!

百家村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作者: 与光共舞    时间: 2013-6-25 08:18
图片被盗用在现在来说 很"正常" 我都遇到了很多重要的图片最好做水印 这是唯一的防盗的方法
作者: 老兵新传    时间: 2013-6-25 08:55
有一个办法不知行不行,图片压缩得很小,盗用的话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小李试试看吧。
作者: 專業潛水員    时间: 2013-6-25 09:13
像一些微博或者论坛转发的照片基本上不算是用在商业用途上,太过于计较没有必要,LZ既然已经发表在国家地理杂志上,人家转发也注明是来自这个网站的,都带有水印,也不能说是盗图吧。如果发现有商家利用LZ的照片做广告推销,LZ可以考虑截下证据找其索赔,像这些网络转发没有多大的追究意义。
作者: 小心AK    时间: 2013-6-25 09:55
对头,用于商业目地的就起诉它,看它以后还敢不敢乱用
作者: 文琰    时间: 2013-6-25 09:58
本帖最后由 文琰 于 2013-6-28 10:11 编辑

转载应注明出处,不注明的占为已有,不道德且为盗,顶

作者: 农姐    时间: 2013-6-25 10:36
有很多人盗片我也发现了{:soso_e167:}
作者: 文剑    时间: 2013-6-25 10:43
本帖最后由 文剑 于 2013-6-25 10:50 编辑

要打击盗版-------------!        支持维权----------------!


这事应当在"光影综合"里发!
作者: 狗咬狗    时间: 2013-6-25 10:48
專業潛水員 发表于 2013-6-25 09:13
像一些微博或者论坛转发的照片基本上不算是用在商业用途上,太过于计较没有必要,LZ既然已经发表在国家地理 ...

说得非常在理,既然发到网上了,就不要说什么盗用了,除非别人用做商业用途。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07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6-25 07:51
百家村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谢谢田律师的重要参考!  
作者: 文琰    时间: 2013-6-26 21:09
去看前天还是大前天的《中国摄影》报,正好说到此时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12
与光共舞 发表于 2013-6-25 08:18
图片被盗用在现在来说 很"正常" 我都遇到了很多重要的图片最好做水印 这是唯一的防盗的方法

  呵呵,老鬼是老经验,群里都很少发图。

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摄影人都很纠结。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17
老兵新传 发表于 2013-6-25 08:55
有一个办法不知行不行,图片压缩得很小,盗用的话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小李试试看吧。

  谢谢新泉兄支持!

我是大图控啊,该论坛能发大图就发大图,呵呵  另外一个就是星空图如果缩图很小,效果太差,很多孜孜以求的细节和层次就没有了。    确实纠结!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32
專業潛水員 发表于 2013-6-25 09:13
像一些微博或者论坛转发的照片基本上不算是用在商业用途上,太过于计较没有必要,LZ既然已经发表在国家地理 ...

  谢谢顶贴支持!

其实我何尝不是如此在想, 去年就已经发现很多大小网站,在转载我的图片,我也没计较。

这一次发现有的明显属于商业用途,不仅裁剪水印,还出言不逊,才觉得很恼火。  老账新帐堆积太多。哎,,,

再说,我选择发图在什么网站,是我个人的事情,我喜欢哪个网站,我才去发哪个网站,你转载起码要通知一下,这个是最基本的义务吧,不能因为违法的人多,你的违法行为就不算违法了。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36
cengyiaaa 发表于 2013-6-25 01:41
不要脸的HN人,

  呵呵,谢谢朋友顶贴支持!


其实啥地方的都有,不搞地域。
作者: 專業潛水員    时间: 2013-6-26 21:38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6 21:32
谢谢顶贴支持!

其实我何尝不是如此在想, 去年就已经发现很多大小网站,在转载我的图片,我也没计较 ...

他们转载的都挂着中国地理网站的水印,就等于是注明了原出处,肯定是不可能通知具体的人的,网络转载就是这么一回事,网络图片本来就是基于分享的,像那种新闻类网站转载也只是供人欣赏,并没有实质性的商业行为。如果LZ 发现有人用你的图出书,或做成广告谋取利益等行为,这才是值得追究的!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42
小心AK 发表于 2013-6-25 09:55
对头,用于商业目地的就起诉它,看它以后还敢不敢乱用

  呵呵,谢谢朋友支持!

把你手中的家伙借给我,我去把他们全都突突了!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47
文琰 发表于 2013-6-25 09:58
转载应注明出处,不注明的占为已有,不道德且为盗,顶

  谢谢文姐支持!

确实如此,注明转来来源的,真没觉得有什么恼火,

有些明显是商业用途,还有干脆直接用你的片子当做自己的片子发帖,那种真真鄙视!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1:51
农姐 发表于 2013-6-25 10:36
有很多人盗片我也发现了

  {:soso_e181:}

非当事人不能体会啊,  气愤,更多的是无奈。  明明是别人做错事,到头来反而好像是自己做错事,哎,,,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2:03
文剑 发表于 2013-6-25 10:43
要打击盗版-------------!        支持维权----------------!

  谢谢文剑老师支持!

其实 算起来文剑老师也是证人之一了,去年九宫山的片子参加咸宁日报的摄影比赛,我能够获奖,并提供原始大图,这是一个证明。

  发帖之初,仔细查看了论坛规则,我是发在 爆料台 的,久久不能通过,才,,,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2:05
狗咬狗 发表于 2013-6-25 10:48
说得非常在理,既然发到网上了,就不要说什么盗用了,除非别人用做商业用途。

  这次,就是因为发现网站行为并且有商业用途,尝试联系,还出言不逊,才恼火。
作者: 文剑    时间: 2013-6-26 22:08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6 22:03
谢谢文剑老师支持!

其实 算起来文剑老师也是证人之一了,去年九宫山的片子参加咸宁日报的摄影比赛, ...

有空私聊一吓!妥否?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6 22:14
專業潛水員 发表于 2013-6-26 21:38
他们转载的都挂着中国地理网站的水印,就等于是注明了原出处,肯定是不可能通知具体的人的,网络转载就是 ...

  事实并不是你那样理解的,本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在TC基本就是个笑话,但怕的就是较真的人,

我有个别处的网友,玩户外的,职业是律师,他有一张探洞时用卡片机拍摄的图片,效果非常奇妙,我在qq空间看到过,没多久也不知道怎么被其他网站转载,他发现了,直接一封律师函,对方也没怎么辩解,汇款一百块稿费。
作者: 專業潛水員    时间: 2013-6-26 22:25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6 22:14
事实并不是你那样理解的,本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在TC基本就是个笑话,但怕的就是较真的人,

我有个别处 ...

请律师恐怕都不止这个费用吧,,所以没几个为这事较真,人家并没有完全用作商业用途的话,一般的做法也就是删除相关信息,追究起来又有多大的意义啊
作者: tigerfish    时间: 2013-6-26 22:31
可以找我们的田律师咨询。
作者: 农姐    时间: 2013-6-27 11:19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6 21:51
非当事人不能体会啊,  气愤,更多的是无奈。  明明是别人做错事,到头来反而好像是自 ...

嗯嗯嗯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7 20:02
專業潛水員 发表于 2013-6-26 22:25
请律师恐怕都不止这个费用吧,,所以没几个为这事较真,人家并没有完全用作商业用途的话,一般的做 ...

  偷东西被抓,还回去就了事?     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7 20:04
tigerfish 发表于 2013-6-26 22:31
可以找我们的田律师咨询。

  谢谢支持!

田律师已经给了重要参考建议。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7 20:27
文琰 发表于 2013-6-26 21:09
去看前天还是大前天的《中国摄影》报,正好说到此时

  没找到,不知道怎么说的。
作者: 專業潛水員    时间: 2013-6-28 07:45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7 20:02
偷东西被抓,还回去就了事?     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不纠结这个了,祝LZ维权成功!
作者: 文琰    时间: 2013-6-28 09:45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6-27 20:27
没找到,不知道怎么说的。

我扫描给你,稍等
作者: 文琰    时间: 2013-6-28 10:12
放在29楼了,这里也贴一下,你需要可以下载走


作者: 浩然正气    时间: 2013-6-29 20:49
文琰 发表于 2013-6-25 09:58
转载应注明出处,不注明的占为已有,不道德且为盗,顶

  非常感谢文姐提供重要资料!




欢迎光临 赤壁论坛 (https://cbrx.0715.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