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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鸡之死 [打印本页]

作者: 好男赚钱养家    时间: 2013-7-21 18:23
标题: 公鸡之死
公鸡之死
-----实录610日于万松园吃烧鸡公
    一日,某与数公于妙墩酒馆小酌,踏梯登楼,升于悬阁之上。须臾,诸公坐定,忽闻一人声如洪钟,视之乃李盾兄也。其人身高七尺,卧蚕眉,玲珑目,唇若涂脂,面如冠玉,衣着光鲜,自是一身风流潇洒之气。李兄言道:“今日李某得遇诸位明公,有幸与诸公小聚,多日不见之忧闷皆尽扫去,诚是欣慰之至,此店乃荆楚名吃之所,尤烧鸡公甚美,请诸公赏脸,且尝一回,以不负吾盛意相邀耳!”说罢,击掌而笑,众皆和之,抱拳以谢。 一时,悬阁之上,谈笑之声不绝于耳!
         却说此间有一名士夏子,号闲云野鹤,湘楚常德人,善书法,好音律,有匡扶宇宙之志、王佐之才。生的是松形鹤骨,姿貌不凡。其人饱读诗书;长大有成,文韬武略,满腹经纶;目光远大,雄视古今;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后投笔从戎,横刀立马十五载,屡立战功,威风赫赫。为人正直洒脱,更兼得口舌如簧,能言善辩。三寸之舌,纵苏秦张仪在世,亦莫能敌,真当世之奇才也!

        夏兄抱琴而坐,抚曲“赛马”,运指如飞,慷慨激昂,琴声忽起高亢之调,众皆入神之际,琴弦一按,曲则戛然而止,诸公愕然。兄言:“昔日水镜先生抚琴,外有刘玄德窃听,先生径出,谓曰‘琴声忽起高亢之调,必有贵人窃听’,方今,吾亦抚琴,窗外贵人却难寻,音出此阁当入牛马之耳矣!” 此时,一仆登楼问点菜之事,众皆会意,哗然笑之。

这正是:
琴丝梧桐落金凤,空山凝云迂不流。
夏子阁楼弹素琴,窗外牛马只当愁。
赛马一曲诸公叹,石破天惊骂诸侯。
梦里神仙早无奈,老鱼跳波瘦蛟湖。
吴刚不眠倚桂树,露水斜飞湿玉兔。
        李兄将那仆唤在身边,仔细耳语一番,仆便撩裙疾下楼去。少顷,店仆自下望楼上高声而问:“李大官人,鸡重三斤六两,可否?
        熬杰兄闻听即对众人道:“太肥!可另换一只。” 雪峰笑道:“不肥,吃酒要尽兴,杀鸡当取肥!”旋即,转身手拍桌角对仆喝道:“杀!!

        仆得令,立于高处,只吼:“快杀!!”此时只见天外黑云蔽日,由西边而来,间有阴风阵阵,挟卷而至。霎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朱公司晨知天命已尽,惊目圆睁,扯嗓振翅,奋力飞奔;后有数名黑厮面目狰狞,手持利刃,张牙舞爪,散于四处,拦路堵截。司晨惊魂未定,欲夺缝隙而逃,斜刺里又闪出一店仆,手持三尺大棒,当地一砸,大喝一声:“畜生,哪里逃!

        司晨大惊,脚下一滑,双翅上扬,翻腾而倒。众皆四面扑去,反抗不得,束手被擒,押于案上。

        此时门外已是锦毛乱飞,鸡鸣阵阵,凄厉无比,往日威风之雄状已荡然不存,司晨斜躺于案上,欲动不能。正应了“禽之将亡,其鸣也哀!

        前有雌锦痛骂捕者,劝司晨远窜,司晨曰:“不有行者,无以为壮士;不有死者,无以酬养吾主。主要吾死吾不得不死,今被擒杀,乃天命也!”遂拜雌锦一跪而别,鸣叫不绝:“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门口油鼎烈火熊熊,司晨兄此劫难逃,屠凤台上少免一刀!店仆顺手一按“汝临死还叫,真正可恼!”随手起刀落,血溅冲天。司晨已是魂散随风,驾鹤登仙。

        后记:司晨以六月十日斩于市,春秋三年有三。就义之日,观者万人,从容就戮。呜呼,烈矣!司晨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尖叫抓仆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釜内,颜色不少变。菜市口之众,见司晨将军被屠,无不泪下。后人有诗一首,单道朱公司晨之悲壮:
家有良禽谓司晨,鱼肚轻泛便啼开。
金冠朱袍真俊杰,项颈微仰报辰亥。
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江淮。
生平不敢轻言语,哪知肠肥惹人宰。
一朝不慎入黄汤,烹煮杀戮任人斋。
烦君自入华阳洞,直割乖龙左耳来
        未过三刻,店仆已将佳肴奉上,众皆食其肉,啖其血,惟余不食。
        呜呼哀哉,逝者已登仙,生者当自悟。古语云:“树高当摧,椽出必朽!”若夫人之显摆,其终,势必如树之高而崩摧,椽之出而朽败,鸡之肥而遭戮。 痛哉!长鸣都尉;惜哉!酉日将军。

作者: 茄子炒辣椒    时间: 2013-7-21 18:35
公较多,公杀公,公吃公。
作者: 1286694301    时间: 2013-7-21 18:43
吃只攻击还有这个情调,好有意境呀
作者: 哟呵。    时间: 2013-7-22 15:07
有点意思啊
作者: 海底飞    时间: 2013-7-22 19:12
做人要低调,做鸡更要低调。
作者: 乌有国    时间: 2013-7-23 15:54
本帖最后由 乌有国 于 2013-7-23 16:01 编辑

楼主不是一般的闲人,吃个鸡闹出这大的动静,弄出这么个大杂烩。

《箜篌引》也搭上一地的鸡毛,李贺若地下得知,必顿足。

韩昌黎的《答道士寄树鸡》跨越时空与唐伯虎的《画鸡》硬是凑在一块儿,关公战秦琼。

看得出《史记》《太平广记》之类,正史野史的书读了不少,可以唬弄一下人,可这既非白话又非文言文的语句让人颇费思量。


文风浮华,游戏文字,有哗众取宠之嫌。





作者: 雾里清风    时间: 2013-7-24 09:41
楼主之文虽有“游戏文字”之嫌,然吾辈偏爱之,奈何?
作者: 好男赚钱养家    时间: 2013-7-24 10:33
乌有国 发表于 2013-7-23 15:54
楼主不是一般的闲人,吃个鸡闹出这大的动静,弄出这么个大杂烩。

《箜篌引》也搭上一地的鸡毛,李贺若地 ...

含笑不语!写文章非火箭上天、导弹发射,没那么多讲究!如您所说,我就是一闲人,无事生非、自得其乐而已。您老可千万别当真,小心上火得痔疮!
作者: 乌有国    时间: 2013-7-24 13:14
雾里清风 发表于 2013-7-24 09:41
楼主之文虽有“游戏文字”之嫌,然吾辈偏爱之,奈何?

那您是”重口味“,请便。

不过您既然贵为”原创文学“版主,这种不严谨的东拼西凑也加精,还冠以"偏爱",赌气?

"奈何?"

能奈你何?

就事论事,没有人身攻击,版主不应有所偏颇。

看看这些所谓的精华,好笑。。。
作者: 陈小德    时间: 2013-7-24 13:20
神马情况?
作者: 乌有国    时间: 2013-7-24 13:25
好男赚钱养家 发表于 2013-7-24 10:33
含笑不语!写文章非火箭上天、导弹发射,没那么多讲究!如您所说,我就是一闲人,无事生非、自得其乐而已 ...

你是吹捧听惯了,骨头轻,飘飘然吧?

戳到痛处?

“含笑不语”?

是吗?别恼羞成怒,要不怎么出口成脏?

骂人的话,花上一元钱,你在西湖菜场下,可以听上一整天。
作者: 雾里清风    时间: 2013-7-24 16:41
本帖最后由 雾里清风 于 2013-7-24 16:48 编辑
乌有国 发表于 2013-7-24 13:14
那您是”重口味“,请便。

不过您既然贵为”原创文学“版主,这种不严谨的东拼西凑也加精,还冠以"偏 ...


      如若我的回复让您误解,在此表示我的歉意!
      首先,我虽为版主,但并不“贵”。我这个版主似乎当得让您见笑了,偏爱骈文或近似骈文的文章,是我的习惯,我虽非圣贤,但还不至于为了一篇帖子到赌气的程度;
      其次,我回复中“奈何”的本意是我偏爱骈文或近似骈文的文章,对此自己已经无可奈何。竟没曾想到,把您给绕进去了,让您误解为:您能奈我何或我能奈您何?呵呵,这个要怪我才疏学浅,也不会遣词造句,所以造成误解,其错在我;
      再次,凡是来我们热线论坛原创文学版里发的帖子,我从不偏颇,且不说我还完全不认识“好男赚钱养家”,就算认识,我也绝不会任人唯亲;
      最后,原创文学版里近来年好作品实在太少,当然这个“好”的评判标准是我一家之言,所以每每品读到我喜爱之文,尤喜加精华。可能还是因为自己功底的浅薄,所以每篇精华不见得都能得到所有网友的一致共鸣,在此,我再次表示歉意,我这个版主原本可能就不太合格,让您见笑!
      论坛本是娱乐消遣之地,网友见仁见智都没有错,如果有错,则错在版主!
      真诚欢迎“乌有国 ”先生批评指正!

作者: 乌有国    时间: 2013-7-24 18:53
雾里清风 发表于 2013-7-24 16:41
如若我的回复让您误解,在此表示我的歉意!
      首先,我虽为版主,但并不“贵”。我这个版主 ...

版主雅量,某不才,见笑了。

无意中伤和诋毁,论坛是各抒己见之地,可能言辞过于尖刻和直白,引起诸多不快。

版主字里行间,谦和温婉,无锱铢必较之意,有君子之风。

这个版主之职也是名至实归。

”不知腐鼠成滋味, 猜意鹓雏竟未休“用这句来自责一下,顺致版主歉意。
作者: 好男赚钱养家    时间: 2013-7-25 07:59
雾里清风 发表于 2013-7-24 16:41
如若我的回复让您误解,在此表示我的歉意!
      首先,我虽为版主,但并不“贵”。我这个版主 ...

版主:
   
    我不知你错在哪儿?为何还道歉?乌有国先生刚把我修理一顿,转而又将枪口对准你!看来他是逮谁谁遭殃啊!论坛里他和别人的口水仗好像也不少。乌先生如此愤世嫉俗,如此烈火熊熊,动不动就给人家扣帽子,什么文风浮华,什么游戏文字,什么哗众取宠。若年纪轻轻,属少年轻狂也就罢了,最多是不懂礼貌,可倘若胡须斑白还手舞大棒,就不是智者所为了,又不是老醉酒,为何总失态?
    什么是拼凑?请问乌先生,哪篇文章不是字成句、句成段、段成章?什么是借用?你书写的哪一个字没被人用过?什么是严谨?《史记》都有错呢,官场公文严谨吧?你看吗?
    本人不才,就是写篇休闲小文供大家消遣,博一笑而已。不至于李贺先生从地下爬出来找我吧?不至于唐伯虎告我侵权吧?
    乌先生绝对属于专家类型的,横竖看去没有阳光,只有阴霾。你每天开心吗?   
    在这个快乐沦为稀罕物的时代,奉劝乌先生别扮演卫道士的角色,多一些阳光,多一些豁达!本人军旅几十年,绝非游戏人生之人,这点您不必担心。
    版主,原创文学还是个小苗,这是物质时代里的一片净土,经不得摧残和棒喝。坐在电脑前能心静创作的人越来越少,应珍惜每个作者的自尊与荣誉。
作者: 纳兰牧云    时间: 2013-7-26 11:26
笔者还是花了一定脑力的。看重别人的长处,我们就没什么可争论的了。相互学习,取长弃短。
作者: 海底飞    时间: 2013-7-26 12:35
本来就是闲人来的地方,楼主写的东西还是蛮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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