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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回复:异地医疗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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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箱回音壁
时间:
2013-8-14 11:11
标题:
市长信箱回复:异地医疗报销流程
市民网友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需要通过此信箱咨询相关异地医疗报销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母亲于今年7月初从赤壁过来深圳,期间由于身体不适在深圳某医院看病进行治疗,产生一些医疗费用。因为在家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想了解下,依据相关医保政策是否可以享受相应比例医疗费用的报销,如果可以,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烦请告知,不甚感谢。
市长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经市农合办与您本人联系,您母亲在深圳医院看病,但没有住院治疗,不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对此您表示理解。
若您母亲需住院治疗,且住院病种在报销范围内,可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报销时,请带好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身份证、合作医疗卡来赤壁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住院起付线1200元,1200-5000元部分按25%比例报销;5000-20000元部分按27.5%比例报销,2万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报销。您若还有不清楚的事项,可以致电赤壁市新农合办咨询,电话0715-5357937。
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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