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职业技术学院的21岁学生韦某,常“流连”于各QQ群上,与各地的网友“谈天说地”。而在一些QQ群中,不时有一些网友发布一些露骨的图片或视频供大家“欣赏”、“探讨”,韦某也常常“围观”。
2012年4月,韦某发现一网友在群上询问“谁有日本某某明星的黄色影片?”时,发现自己正好有这样一部“匹配”的视频,便立即将该视频的种子复制粘贴在了QQ群上。韦某的“共享”之举,立即受到群里网友的追捧和点赞。而出乎韦某意料的是,这鼠标的几次点击,却触犯了法律。6月,警方经举报,发现该群大量出现淫秽图片和视频,浙江省诸暨市GA局立案侦查。而曾在该群发布过淫秽视频的韦某,也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与2103年10月23日,被南宁市GA局南环派出所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有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并不代表就构成犯罪,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即使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后果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法制网讯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林琳)
孤峰独影 发表于 2013-10-25 16:24
哈哈,什么情况?照这样说好多人都犯罪的
yuwenpeng1985 发表于 2013-10-25 18:54
我原来也干过这种事,
卧虎 发表于 2013-10-25 18:46
这人太不低调了
牧潇 发表于 2013-10-25 18:26
自己看看也就得了,真是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说谎的匹诺曹 发表于 2013-10-25 17:18
那熊孩子还真是悲了个催呢! 呵呵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05:27
这是正经话 自己看看就行了 呵呵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05:25
我倒是没有 但我看过 实话实说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3-10-26 13:57
老师也爱看AV吗? 我一直以为老师不喜欢看
牧潇 发表于 2013-10-26 13:54
起码的生存法则!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14:21
必须的 而且是相当严肃的 呵呵
牧潇 发表于 2013-10-26 15:28
没有互联网的年代是纯洁的,有了互联网的年代什么都是开放的...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15:30
这与互联网关系不大吧 现在有了互联网 社会依然会进步 呵呵
牧潇 发表于 2013-10-26 15:38
罪恶的源头更多了!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14:18
老湿也是人啊 老湿以前偶尔也看看 但是自从上了热线以后 就再也不咳嗽了
功夫熊 发表于 2013-10-26 21:43
老湿,你的性教育培训班还开吗?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15:45
所以要清理网络环境啊 这一切的源头是利益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6 15:45
所以要清理网络环境啊 这一切的源头是利益
牧潇 发表于 2013-10-27 09:09
源头在老美,在清也干净不了!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7 09:11
那就加强监管啊 不然咋办?
牧潇 发表于 2013-10-27 09:12
独立自主开发属于自己的独立互联网终端!
江中一条龙 发表于 2013-10-27 09:42
偶尔觉得好玩,不知道是违法。多读点好书,少一点浮躁。
紫色彤彤 发表于 2013-10-27 09:52
看簧片有意思吗,无非就是 裸替啊,要看就看自己的啊。。。
yuwenpeng1985 发表于 2013-10-25 18:54
我原来也干过这种事,
小风无痕 发表于 2013-10-28 10:10
举报者真缺德。
车站个 发表于 2013-10-28 16:55
偷偷看看就行了。胆子蛮硕呢。还发到网上去了。找亏吃吧。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27 09:21
这是个好建议 支持 现在政府好像也在推行呢
yuwenpeng1985 发表于 2013-10-30 12:30
小伙子的心态是值得发扬光大的
牧潇 发表于 2013-10-30 12:12
这样才能保证不被那些险恶的家伙给监控了!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30 14:21
嗯 我们好像说跑题了 呵呵
牧潇 发表于 2013-10-30 21:14
结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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