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艺术与社会发展同步,广场舞源于社会生活,表达着人们对和谐健康的城市生活的追求。芭蕾舞、民族舞等大多具有观赏美,广场舞虽在观赏美上略有不足,但它的美感体现在群众参与其中时获得的自娱体验。广场舞不仅是一种锻炼方式,还是社区居民的社交工具,舞蹈传递出的积极乐观的生活方式,也正是它的“美感”所在。
广场舞不拘泥于职业、性别,参与性极强,本该是公共生活方式中的一个活跃因子,成为社区和谐的纽带。但当噪音扰民,小团体的利益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时,积极健康的社交意义,就被邻里矛盾纷争的不良后果所消解、取代,广场舞的美感也就随之消失。老年人有健身、怡情的需求,可这种需求不该以他人的健康为代价。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你本身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对公共秩序的要求也就愈发严格。在公共生活中,人们的愿望各有不同,当人们的利益诉求产生冲突时,只有让“秩序”出场,才能够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转;当个人利益干扰到集体利益的时候,人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及时纠偏,并且要适当“让渡”自己的利益。其实,和谐的真意就在秩序之中。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健身方式十分单一,作为老年人社交、健身的重要方式,广场舞不该在反对声中“散场”。城市规划管理者需要重视老年人的需求,合理开发、利用公共空间。同时,居民不被噪音干扰的权利也应当受到尊重,在空间有限的现状下,是协商让渡,还是制定公约,反映着公民的理性与公德,在愈发强调个人利益的大环境中,“换位思考”显得弥足珍贵。和谐与健康是文明社会的标尺,也正是广场舞的“美感”所在。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广场舞才能迎来掌声。
013-10-29 03:03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jinqiyinping 发表于 2013-10-29 16:54
抢沙发咯,广场舞可推广,但是最好到公园里跳,在小区跳确实有点扰民,声音太大
紫阳之星 发表于 2013-10-29 17:05
要跳就去广场跳,不要在小区里,影响了别人休息,肯定不好啊!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3-10-29 17:09
跳舞是个好事,但影响别人就不好了。。。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30 07:24
是的 应该相互理解多一点 呵呵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3-10-30 08:35
应该妥善处理好矛盾关系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30 10:59
多一份理解 多一份关爱 少一点隔阂 少一点纷争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3-10-30 11:17
小国老说说的多好,确实要这样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0-30 14:27
每次都能看到您那伟岸的身影 领导辛苦了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3-10-30 15:15
幽默的小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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