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市公交总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公共汽车票价之举进行通报,并没收83.99万元上缴国库。
去年,市区新上了不少空调公交车,票价比普通公交车贵了1倍。天气转凉后,空调公交车不开空调了,但票价却没有降低。市公交总公司的这一做法,引起很多市民不满。
根据市民举报,市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公交总公司公交车票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市民举报情况属实。市公交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和《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规定。
据通报,公交车票价属于政府定价。价格的调整相当严格,需要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经过专家、学者的充分论证,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执行。经营者无权制定公共汽车票价。
而市公交总公司无视国家的价格政策法规,将市内10条公交线路(13、23、24、511、512、515、536、601、602、603路)的票价擅自确定为每人次两元。
此前,物价部门曾多次接到市民投诉,并多次依法下达相关文书,责令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市公交总公司却以种种借口拒不改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此,市物价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市公交总公司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83.99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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