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姻陋习加重农民负担
蒋高明
春节期间,在农民家走访,了解到下面的信息。
初中同学的儿子新近结婚了。我向老同学道喜,但他先是很高兴接受了道喜,但很快笑纹没有了,变成了苦笑。
原来老同学为儿子娶到儿媳欠了很多债,够他们两口还一辈子了。农村婚姻陋习加重了农民负担,简单算起来,有下面的费用:
一是房子。如果孩子在城里工作,女方必须要求男方在城里买房,一般县城要三五十万元。没有房子,就意味着农民的儿子一辈子打光棍。如果双方都是农民身份,那么女方要求男方盖新房,哪怕对方只有一个儿子,有房子住,也要盖。一般在农村盖新房也需要十几万。
二是订婚的见面礼。从一万元到三万元不等。一万元是1万加7元,号称“万里挑妻”;三万的为三万加八元,即“三家都发”,哪三家呢?男方父母一家,女方父母一家,新婚的小两口。
三是彩礼。可以为女方购买大量的衣物,还有电动车等等,约万元。
四是结婚那天“下车钱”。新娘子乘车队租来的车到男方,男方迎娶到家门后还需要准备“下车钱”,从一千到几千不等。
五是“改口钱”。新娘子到家门口了,见到婆媳后,要改称男方的父母为“爸妈”或“爹、娘”,初改口是不习惯的,需要“改口钱”,没有钱就不进新家。曾有一家娶儿媳妇,前面的钱都花了,婆婆实在看不惯女方要“改口钱”或者感觉花钱压力太大了,竟不愿掏了,而媳妇恰恰也是认这个钱了,双双僵持下来了。媳妇说没有“改口钱”就不下车,婆婆还是不肯出,结果媳妇真的没有下车,打道回府了。新婚宴也撂在那里了。改口费也是几千元,视婆婆的心情和男方实力而定。
除了上述费用,男方还要承担新房装修、家具、厨具等等各种费用,以前两家商量着购买的,现在都变成男方一家出钱了。
上述费用少则20多万,多则50多万。农家娶上新媳妇,殷实的家庭立马就成立欠债户了。如果小两口安心过日子还好,如果是游手好闲之辈,则父母到死都是他们儿子小两口的“奴隶”。
村里就有这么一家。儿子很懒,儿媳妇更懒,呆在家里,既不种地也不出去打工,而是打发他们的父母进城打工,儿媳妇还定期上门催缴公婆的打工款呢!他们学着城里人的样子,每天都出来遛狗。
农场婚姻陋习岂止是伤害的家庭。是谁将婚姻变成了买卖呢?原本好端端的的农村社会风气,为什么变坏了呢?
朝阳。 发表于 2014-2-15 18:04
赤壁还有这样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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