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奇迹般失而复得的钱包 [打印本页]

作者: linanqing1    时间: 2014-2-24 10:32
标题: 奇迹般失而复得的钱包
      我滴钱包在丢失2天后,奇迹般的又分文未少的回到我手中,真的很感谢这位“活雷锋”,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2月20日,我乘坐出租车赶回单位,下车后才发现丢失了钱包,当时,不记得车牌,也没要发票,以为钱包肯定是找不回来了,朋友同事都说钱包里面有现金,估计是还不回来了,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找回的打算,赶着去补办身份证,挂失银行卡了。
   到了2月22日,单位突然接到电话,说我的钱包有位司机拾到交到交委出租办去了,让我去领,感觉有些不可置信,到了交委,该办负责人钱经理核实我的身份信息后,我领到了钱包,包里身份证,现金,银行卡,票据一张不少,拿着钱包,百感交集的说:原本没打算能找回来的,是哪位好心人啊,一定要好好感谢他!可是钱经理说:好心人根本没留下姓名.我只能感慨的说:还是好心人多啊 !!!
   在此,真诚的感谢这位拾金不昧的司机同志,希望能知道你的姓名,相信在你的感召下,“活雷锋”会越来越多,赤壁人的素质会越来越高,会出现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赤壁!!!!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4-2-24 10:34
正能量,顶起来,…………
作者: 村夫遥星    时间: 2014-2-24 10:35
好人有好报。
作者: tigerfish    时间: 2014-2-24 10:38
这个社会需要正能量!
作者: 小燕子你好    时间: 2014-2-24 10:45
真是不容易,支持下,希望好人越来越多
作者: 挖煤哥    时间: 2014-2-24 10:52
正能量需要传递
作者: 慧行小国    时间: 2014-2-24 10:57
正能量     正能量    这绝对的正能量啊   
作者: 老李飞刀630    时间: 2014-2-24 10:59
社会风气还是不错的    除了那些可恶的小偷作乱
作者: 浙江    时间: 2014-2-24 16:45
向雷锋同志学习。
作者: 熊丶爪爪    时间: 2014-2-24 16:49
看见活雷锋了
作者: 四角裤    时间: 2014-2-24 16:54
还是好人多啊
作者: 石榴石    时间: 2014-2-24 16:58
正能量 !
作者: 风马牛9808    时间: 2014-2-24 19:21
这样的事情要多宣传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4-2-24 19:45
赞传承雷峰精神的人!
作者: 前世今生缘    时间: 2014-2-24 19:55
好人有好报
作者: monday    时间: 2014-2-24 20:02
好人。。要顶。。
作者: 九天揽月8    时间: 2014-2-24 20:05
正能量,点赞!
作者: 苦海无边    时间: 2014-2-24 20:09
假如别人的钱包不小心丢在你的车上,你会如何处理?
我想:大部份人还是会急人之所急,原物归还失主的。现在的社会,人们的钱包平时装的钱一般也不会好多,最关键的东西主要有:身份证、信用卡或银行卡、还有驾驶证或公交卡,公积金卡或社保卡,或者还有少量名片、小纸条。最重要的东西是证与卡,而不是里面的钱,而重要的东西只对本人有用,别人拿去是没有用的。
作者: 简单淡定    时间: 2014-2-24 20:56
正能量,顶起来
作者: 关公    时间: 2014-2-24 21:18
好人平安!
作者: linanqing1    时间: 2014-2-27 12:16
苦海无边 发表于 2014-2-24 20:09
假如别人的钱包不小心丢在你的车上,你会如何处理?
我想:大部份人还是会急人之所急,原物归还失主的。现 ...

也不光是这样,有身份证就可以改银行卡密码了。还有现金,多少都会有。没有人会嫌钱多,真的能归还的人,真的是不贪便宜,心地善良!
作者: linanqing1    时间: 2014-2-27 12:17
风马牛9808 发表于 2014-2-24 19:21
这样的事情要多宣传

非常赞同!大家都一起宣传下吧。就是还不知道好心司机的姓名哟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4-2-27 12:18
顶起,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MrGONG    时间: 2014-2-27 17:16
这个必须要赞一个!
作者: 风马牛9808    时间: 2014-2-27 18:49
linanqing1 发表于 2014-2-27 12:17
非常赞同!大家都一起宣传下吧。就是还不知道好心司机的姓名哟

最难得的就是做了好事不留名




欢迎光临 赤壁论坛 (https://cbrx.0715.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