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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长信箱回复: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使用年限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信箱回音壁    时间: 2014-2-27 09:58
标题: 市长信箱回复: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使用年限问题
市民网友来信:

我家住在车站路翠竹小区,刚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我们的这栋楼是三个单元七层,我们购卖房子的面积是110多个平方,但在土地使用面积上只有16.6个平方,并且土地证上没有年号和使用年限,请问市长,这个证有没有问题?谢谢!


市长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经核实,您的土地证并无问题。土地证上的110平方米是建筑面积,16.6平方米是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面积由整栋房屋面积分摊计算而来(土地使用面积=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每套房屋建筑面积)。土地证上第一页左上角赤壁他项(XXX)第(XXX)号,就是土地证的年号。翠竹小区位于车站路,大部分土地属于铁路国有,使用权类型属租赁性质,在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时备注栏已经注明,土地使用年限是按所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有效期限。
    如果您还有疑问,您可以凭土地证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作者: jimmycb    时间: 2014-2-27 14:37
扯淡的做法,应该写明,估计不透明了,老百姓普通人。冒得办法
作者: xiao飞毛腿    时间: 2014-2-28 09:46
jimmycb 发表于 2014-2-27 14:37
扯淡的做法,应该写明,估计不透明了,老百姓普通人。冒得办法

因为接触这些比你多一点,我认为像土地证这样的重要证件,它的书面模式有国家的标准性,问是最好的办法。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4-2-28 16:04
应该是一目了然,老百姓的水平有高有低。
作者: lyl12345    时间: 2014-3-2 15:40
我也是问了才知晓的。
作者: 凌云的世界    时间: 2014-3-2 17:46
是不是如果这栋房子以后被拆迁征用了你只能获得16.6平方的补偿
作者: 浙江    时间: 2014-3-5 10:24
还是属于国有,房子是自己的,土地是租的铁路的。
作者: 490069187    时间: 2014-5-3 09:48
湖北赤壁市鑫万国汽车城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把商业住宅当做商品住宅卖给百姓,骗百姓买,发现了要求退房,开发商不给退。质量问题每一个房顶都漏水,墙裂缝,每个墙都有裂缝而且特别大。物业说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找物业,到头来百姓不知道谁。百姓赞点钱不容易,望广大朋友帮忙宣传给老百姓一个公道。鑫万国所有业主宣
作者: 此时此刻、    时间: 2014-5-4 22:49
路过。。。
作者: 赤壁涵紫    时间: 2015-5-21 13:08
外婆的小平房被人霸占了去哪里维权
作者: 扬子散人    时间: 2015-5-21 15:26
此时此刻、 发表于 2014-5-4 22:49
路过。。。

不透明。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5-5-21 15:34
有问有答已是一个进步!
作者: 张克林2014    时间: 2015-5-23 13:43

作者: 扬子散人    时间: 2015-5-23 18:37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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