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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动物同类相互残杀 [打印本页]

作者: cl828487    时间: 2014-7-9 10:48
标题: 动物同类相互残杀
本帖最后由 cl828487 于 2014-7-10 08:55 编辑

    人吃人   考古学家在德国一处遗址,发现 7000年前,社会存在大规模“人吃人”证据。在遗址坑内,500具人类遗骸被故意“肢解”。痕迹显示,是人用通常屠宰动物的手法,对这些人进行了处理:皮被剥掉,肉被取走。一些骸骨显然被压碎,以便活人可以从中吸食骨髓。       螳螂:交配后将“夫君”吃掉    母螳螂会在公螳螂跳上其背部进行交配后,将疲惫不堪的“夫君”吃掉。其实,公螳螂很清楚,与母螳螂交配等于“自寻死路”,但诱惑力的作用,当然也是动物的本能,或是一种大胆冒险,而屡遭灭顶之灾。一些精力特别旺盛的公螳螂,经常试图从高远处跃上母螳螂,一旦成功“播种”后,立即逃之夭夭,不给母螳螂下嘴机会。
       蝎子:杀死并吃掉同类     蝎子一般过着独居生活,遇到同伴经常互殴,杀死并吃掉对方。同类是它们四大食物之一,并在食谱中占份量的25%。
       咸水鳄:以小鳄鱼充饥     食物短缺时,没有太大抵抗能力的小鳄鱼经常成为同类下手的对象。
       沙虎鲨:幼鱼子宫内相残     还在母亲子宫里的时候,小沙虎鲨就已发育出尖牙利齿,。最为年长的就会“消灭”一些弟弟妹妹,以确保获得更理想的生存机会。
       响尾蛇:吃掉亲生骨肉恢复体力    雌性响尾蛇生产后的体重平均有11%是通过吃掉自己的亲生骨肉获得的,沦为母亲盘中餐的主要是死胎或者是无法活下去的后代。
       雄狮:杀死对手幼崽争夺统治     成年雄狮想成为统治者,向年迈的竞争对手发出挑战,如果成功击败对手,它们经常杀死对方的幼仔,以便给自己的孩子腾地方。
      黑猩猩:追杀同类    黑猩猩也会追杀同类和猴子,其所表现出的杀戮欲令人不寒而栗。猎杀过程中,黑猩猩会残忍地将受害者撕成三爿两块。




作者: 赤壁周瑞华    时间: 2014-7-9 11:24
其实动物的相互残杀,都是各自求生的需要。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9 11:49
我证明,我来过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9 16:03
、阳光 发表于 2014-7-9 11:49
我证明,我来过

我也帮你证明,顺便证明自己也来过!顶帖!
作者: 974178663    时间: 2014-7-9 17:06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9 17:24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9 16:03
我也帮你证明,顺便证明自己也来过!顶帖!

你每天刷的贴好多哦,无处不在啊呵呵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9 17:35
、阳光 发表于 2014-7-9 17:24
你每天刷的贴好多哦,无处不在啊呵呵

提升机!拼了命的刷!哈哈哈哈!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9 17:59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9 17:35
提升机!拼了命的刷!哈哈哈哈!

每天好像最多只有50分吧,再多刷了就没有分了吧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9 18:54
、阳光 发表于 2014-7-9 17:59
每天好像最多只有50分吧,再多刷了就没有分了吧

我每天进账100多!
作者: cl828487    时间: 2014-7-10 08:54
谢谢各位读帖、顶帖。
作者: 茄子炒辣椒    时间: 2014-7-10 08:57
领导,把别人推下水,以求自己的领导地位。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0 10:51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9 18:54
我每天进账100多!

我是说,好像有规定,你刷了50之后,后面再刷的贴就没有加分了吧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10 11:06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0:51
我是说,好像有规定,你刷了50之后,后面再刷的贴就没有加分了吧

不会吧!好像100以外才有限制吧!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0 11:30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10 11:06
不会吧!好像100以外才有限制吧!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你一天100,那升级不是点把快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10 11:40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1:30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你一天100,那升级不是点把快

我2014年4月23日注册的!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0 11:42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10 11:40
我2014年4月23日注册的!

哇 ,好快啊,我是2011年注的, 伤不起
作者: wei314816005    时间: 2014-7-10 11:46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10 12:11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1:42
哇 ,好快啊,我是2011年注的, 伤不起

加油!加油!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0 14:13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10 12:11
加油!加油!

哪有你这么猛的呀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10 15:37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4:13
哪有你这么猛的呀

我每天守店子这是打发枯燥无味的好办法!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0 15:38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4-7-10 15:37
我每天守店子这是打发枯燥无味的好办法!

.............好吧,你赢了
作者: 星夜飞雨    时间: 2014-7-10 15:48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1:42
哇 ,好快啊,我是2011年注的, 伤不起

你还羡慕别个,11年注册,赤币75万?
作者: 鲁家庄主    时间: 2014-7-10 15:52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5:38
.............好吧,你赢了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0 16:16
星夜飞雨 发表于 2014-7-10 15:48
你还羡慕别个,11年注册,赤币75万?

赤币都是朋友给的,
作者: cl828487    时间: 2014-7-11 08:24
庄主勤奋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 星夜飞雨    时间: 2014-7-11 08:38
、阳光 发表于 2014-7-10 16:16
赤币都是朋友给的,

我也是11年注册的,拼了老命才9000多分。你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7-11 11:40
星夜飞雨 发表于 2014-7-11 08:38
我也是11年注册的,拼了老命才9000多分。你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

         有个朋友是土豪么,这点赤币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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