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你们在我家水缸游泳,感觉很爽吧! [打印本页]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4 05:57
标题: 你们在我家水缸游泳,感觉很爽吧!

赤壁网消息,10月12日,首届“畅游陆水湖,万米游泳友谊赛”在陆水湖举行。

期间,据说有来自赤壁、洪湖、嘉鱼的三支代表队共150余人参加了这次所谓的友谊赛。是谁如此热情大方地把这么多的客人邀来的呢?你不知道陆水湖是我们赤壁城区近20万人的水缸么?!

近年来,一声声如泣如诉的呼喊,保护陆水湖!你没听到还是当作了耳旁风呢?!

家在赤壁,我们发现,母亲河--陆水已然被严重污染,于是天天哭诉,保护她甚至还反复探寻研究,想获得第二水资源。你们不知道么?

消息说,此次比赛起点在陆水码头,终点是水浒城,游完全程将近一万米。比赛当天,随着一声发令枪响,选手纷纷纵身跳入水中,奋勇向前。经过激烈角逐,来自洪湖代表队的邓斌以2小时27分42秒的成绩勇夺第一。 洪湖人回家后肯很骄傲地炫耀,说赤壁人真大方,把自己的饮用水给我们洗澡。或者会说,赤壁真棒,喝我们的洗澡水!

真的!听闻此消息,还是官方消息,我万分震惊之余,悲愤异常!



作者: 七公    时间: 2014-10-14 06:01
关键是我们官方还大言不惭的宣传。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4 06:11
七公 发表于 2014-10-14 06:01
关键是我们官方还大言不惭的宣传。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种红薯!难怪赤壁发展缓慢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4 06:13
人家畅游陆水湖,我们畅饮洗澡水
作者: 左邻或右舍    时间: 2014-10-14 08:15
喝一喝,苦一苦,我们百姓可肥肚。
作者: 2715178588    时间: 2014-10-14 08:17
饮水源十公里之内一切活动都应禁止。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4-10-14 08:21
又往水缸了添加了些“养分”
作者: 八月的烈日    时间: 2014-10-14 08:24
把他们身上的脏东西给我们喝
作者: 茄子炒辣椒    时间: 2014-10-14 08:25
我表示压力山大,不发表意见。
作者: 机关枪    时间: 2014-10-14 08:39
卵呀塞麽!莫说手哦。友谊毛线
作者: 过来听讲    时间: 2014-10-14 08:41
首届“畅游陆水湖,万米游泳友谊赛”在陆水湖举行。
这么说还会有二届三届四届滴.............敬请关注
作者: 平心而论    时间: 2014-10-14 09:28
讴歌人生 人生如戏  
作者: 赤壁市鲜花速递    时间: 2014-10-14 09:39
赤壁人真大方,把自己的饮用水给我们洗澡
作者: 赤壁市鲜花速递    时间: 2014-10-14 09:40
2715178588 发表于 2014-10-14 08:17
饮水源十公里之内一切活动都应禁止。

赤壁人真大方,把自己的饮用水给我们洗澡
作者: navy_liu    时间: 2014-10-14 10:09
一盆洗澡水,养育一方人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4 10:29
楼主的观点的确正确,但是偏激了点。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4 14:21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4 10:29
楼主的观点的确正确,但是偏激了点。

偏激吗?如果别人在你家水缸洗脸,你不生气吗?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4 14:22
过来听讲 发表于 2014-10-14 08:41
首届“畅游陆水湖,万米游泳友谊赛”在陆水湖举行。
这么说还会有二届三届四届滴.............敬请关注{:2 ...

期待着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4 14:23
机关枪 发表于 2014-10-14 08:39
卵呀塞麽!莫说手哦。友谊毛线

那天真该把机关枪架在丰财山顶
作者: 赤兔马    时间: 2014-10-14 15:33
禁止在饮用水源范围的一切人畜活动是一个基本常识,本市官方竟然允许进行游泳比赛,是该说你不知道,还是不当一回事,实在无话可说,如果赤壁的领导层都是这样的态度,那么说要怎么怎么的发展只是做梦罢了!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4 15:48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4 14:21
偏激吗?如果别人在你家水缸洗脸,你不生气吗?

长江黄河是母亲河,赶快把所有的船都停止通行,禁止在长江黄河游泳。
我是赤壁人,我也爱我家。
10月12号的游泳活动是相当环保的。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4 15:57

感谢楼主强烈的主人翁精神!
如果所有的市民都有楼主这种强烈地保护水缸的意识,那的确是我们赤壁人民的一大喜事。
前不久的下游毒鱼事件,至今没有说法;
每年农历鬼节烧纸钱时候,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宣传引导,上游和下游都是在水边烧纸钱的。
看着痛心!
作者: 同城快递    时间: 2014-10-14 16:00
赤壁人真大方,把自己的饮用水给我们洗澡
作者: yanglee    时间: 2014-10-14 17:35
关键是把污染厂搞走是事!
作者: 宁宁妈妈    时间: 2014-10-14 17:42
是啊 。现在赤壁得癌症的人很多,强帖要求喝松柏湖的水
作者: 人来风    时间: 2014-10-14 17:54
游泳跟洗澡应该不是一回事。请环保局长游泳的水质肯定要治理。
作者: hxf9329xf    时间: 2014-10-14 18:13
````````......
作者: 人来风    时间: 2014-10-14 18:22
搞不懂楼主啥意思。陆水湖能开游船,不反对。游泳到很愤恨
作者: 赤壁国珍专营    时间: 2014-10-14 18:24
可以组织在下游举行吗!
作者: longzheng1111    时间: 2014-10-14 18:27
怎么不去长江游,那中国一半人都看到的我们湖北人的洗澡水
作者: 雷之恋    时间: 2014-10-14 18:40

作者: 我是农夫    时间: 2014-10-14 19:51
本帖最后由 我是农夫 于 2014-10-14 19:58 编辑



作者: chibiw    时间: 2014-10-14 20:14
我家住在中伙。虽说喝不上陆水的水,但听说此事也感到很震惊。赤壁人都怎么了。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是因为中国人是一盘散沙。现在的赤壁人也成了东亚病夫。
作者: 小内总管    时间: 2014-10-14 21:16
游泳泡澡还好吧?水厂水处理的时候,杂质都能清理掉,就担心湖边没良心的企业偷偷排污,那些工业废水可是要命的
作者: 诸葛武侯    时间: 2014-10-14 22:13
相对于工业污染,偌大的陆水湖举行150人的游泳活动对水质的影响也只能算九牛一毛了,在夏天,那天不是几百上千人在那游泳消暑,再说湖水自身也有一定的自净能力,对于楼主对陆水湖的高度环保关注还是表示支持。也希望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陆水湖的工业污染的打击力度,打造一个洁净的陆水湖给广大赤壁市民。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4-10-14 22:25
支持楼主意见!既是水缸怎么能洗澡游泳呢!
作者: 荆楚一品    时间: 2014-10-14 22:28
谁TMD想的馊主意
作者: 与民同乐    时间: 2014-10-14 22:44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定范围的一切人畜活动
在深圳是肯定是这样的,游泳也是禁止的
作者: 乌龟大仙    时间: 2014-10-14 22:48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4 06:13
人家畅游陆水湖,我们畅饮洗澡水

不如下次举办一个宠物游泳大赛
作者: 974178663    时间: 2014-10-14 23:10
这个不好吧!
作者: 烟雨江南/    时间: 2014-10-14 23:49
路过o,还好我不喝屋里个水,哈哈。
作者: 傻话傻说    时间: 2014-10-15 00:04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09:03
平心而论 发表于 2014-10-14 09:28
讴歌人生 人生如戏

讴歌人生不敢如戏.欲以真善美为情节。平心而论幸福生活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09:06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4 15:48
长江黄河是母亲河,赶快把所有的船都停止通行,禁止在长江黄河游泳。
我是赤壁人,我也爱我家。
10月12 ...

如此说来,该多次举行喽!该知道赤壁近年来为何会多次讨论寻找第二水源之原因么?保护母亲河就应当从基本做起。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09:12
飞天银狐911 发表于 2014-10-14 22:13
相对于工业污染,偌大的陆水湖举行150人的游泳活动对水质的影响也只能算九牛一毛了,在夏天,那天不是几百 ...

工业污染是该着力抓,但我们在抓治理时也得有行动呀!总不能在一边抓治汚时一边人为去污染她吧!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09:14
烟雨江南/ 发表于 2014-10-14 23:49
路过o,还好我不喝屋里个水,哈哈。

其实我也喝不到。但亲朋好友在喝在用啊
作者: 昕辰    时间: 2014-10-15 09:19
这没啥事吧,百度上说一男的为了讨好朋友,把自己女友灌醉,给他的几个朋友一起。。。。。。。。赤壁领导还算比较克制了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09:34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4 15:57
感谢楼主强烈的主人翁精神!
如果所有的市民都有楼主这种强烈地保护水缸的意识,那的确是我们赤壁人民的 ...

政府该引导,民众也得有自觉意识。保护陆水湖!不应该只是纸上谈兵,而应该走上一条正轨。实实在在地将其列入湿地保护起来,只有这样,陆水湖才有可能成为赤壁人民的生命源
作者: dingfeng1989    时间: 2014-10-15 11:07
楼主表达的观点确实正确,但也确实有点偏激,每年夏天在陆水湖游泳的人多了去,楼主应该也游过吧。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5 11:31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5 09:06
如此说来,该多次举行喽!该知道赤壁近年来为何会多次讨论寻找第二水源之原因么?保护母亲河就应当从基本 ...

多角度考虑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只执其一端,难以利益最大化。
真诚地感谢楼主又给我们一次审视自我的机会!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5 11:54
dingfeng1989 发表于 2014-10-15 11:07
楼主表达的观点确实正确,但也确实有点偏激,每年夏天在陆水湖游泳的人多了去,楼主应该也游过吧。

其实,第一,这次游泳活动是在陆水风景区码头举办的,逆流而上游往水浒城,在水厂设置的取水禁区标志之外,距“饮用水源地 ,禁止航行”的标志有数百米的距离;第二,只是“游泳”,不是“洗澡”。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3:10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5 11:31
多角度考虑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只执其一端,难以利益最大化。
真诚地感谢楼主又给我们一次审视 ...

没有啦。也只是咸吃罗卜淡操心而已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3:14
dingfeng1989 发表于 2014-10-15 11:07
楼主表达的观点确实正确,但也确实有点偏激,每年夏天在陆水湖游泳的人多了去,楼主应该也游过吧。

都是在自己与自己过意不去!
作者: 赤壁花卉种植户    时间: 2014-10-15 13:25
楼主的观点的确正确
作者: 分飞    时间: 2014-10-15 14:20
陆水湖的水被污染的主要是工业废水排放和养殖业,电厂烟囱排放煤烟带出来的煤灰也污染了陆水湖。和游泳扯不上关系,这么好的文笔,这么好的想象力应以其它主题来呼吁环保,不应该借题发挥拿全民健身的游泳赛拿来抨击。
作者: 踏浪听涛    时间: 2014-10-15 15:17
    楼主,首先我们肯定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是一个热爱赤壁的人,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但是你的观点确实不敢苟同。
    第一:游泳与洗澡不是同一个概念,请不要混淆概念。相信大家只看过游泳比赛,还没有一个人看过洗澡比赛吧!
    第二:我们冬泳队的队员时刻都将保护陆水湖的水质和美丽环境做着努力,这一点从我们的招集贴中可以看到:“活动注意事项”中明确要求广大游泳爱好者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平时我们在陆水码头的游泳活动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生活垃圾,这一点陆水景区的同志是有目共睹的。
    第三:游泳会污染水质吗?大家众所周知,水的污染主要还是来自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如果说游泳有污染,那么水库里的景点、大量的游船、游客会不会带来污染、岂不是污染更大,这些是不是全部禁掉呢?
第四:150人的游泳活动就让你如此的批评,那么夏天每天数以千计的游泳者怎么就没见你发声呢?如要禁止游泳,那赤壁人何处去纳凉呢?难不成都买个水缸在家泡泡?我们怎样才能投入母亲河的怀抱呢?我想,凡在赤壁长大的决不会忘记儿时在陆水湖畔嬉戏的童趣!几十年也不曾污染河水,是有了工业的发展,上游的不顾才有了今天的水质污染。
    第五:治理陆水湖决不是不让老百姓游泳,相反治理是为了老百姓喝上更好的水,有个好地方游泳。
    第六:杭州的千岛湖2013年举行过全国性的游泳大赛,那里也是上千万杭州人的大水缸,难不成他们那里没有人知道游泳破坏水质?非也,是他们知道游泳是不会破坏水质的。
    因此:我们认为陆水饮水安全主要是协调上游加大治理力度和工业、生活污水排放,禁止违规捕捞,保护湖水的自我清化功能,划定取水点然后规定范围加以禁止,而不是一味的去禁止那、禁止这,如果全都禁了,那人生还有何意,还能讴歌吗?


作者: 踏浪听涛    时间: 2014-10-15 15:22

一、日期和地点
2013年9月22日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举行。
二、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男、女18-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2000米;男、女55-60岁组1000米;
(二)男、女18-60岁组畅游500米。
三、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代表队,各省(区、市)游泳俱乐部。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9岁组(1995年至1984年);
30-34岁组(1983年至1979年);
35-39岁组(1978年至1974年);
40-44岁组(1973年至1969年);
45-49岁组(1968年至1964年);
50-54岁组(1963年至1959年);
55-60岁组(1958年至1953年);
18-60岁畅游组(1995年至1953年)。
(二)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可参加一项“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测试并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组委会负担特邀参加者的食宿、接送站。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三)畅游组不计团体分。
(四)计分办法:
1、单项按9、7、6、5、4、3、2、1记分;
2、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前8名得分累计相加;
(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参赛队于9月21日12:00前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海外假日酒店报到,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1-64826653,手机:13989829665。
八、经费
(一)报名费
1、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个人会员证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20元。
2、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20元。
3、报名费请于8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四)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十、报名与汇款地址
(一)报名:邮编:311700,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开
发路435号,浙江省淳安县体育局,联系人:徐先生、来女士,电话:0571-64826653,64829835,传真:64826903,邮箱:330324177@qq.com
(二)汇款(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
收款单位:浙江省淳安县体育总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汇款账号:809029814708091001,用途:XX队报名费。
十一、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和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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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踏浪听涛    时间: 2014-10-15 15:38
2014年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在美丽的千岛湖举行
作者: 踏浪听涛    时间: 2014-10-15 15:42
2014年国际泳联10公里马拉松游泳世界杯赛(淳安千岛湖站)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4-5-19
亲爱的国际泳联联合会成员和运动员们:
  中国游泳协会非常高兴地邀请你参加于10月12日在中国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举行的2014年国际泳联10公里马拉松游泳世界杯(淳安千岛湖站)的比赛。
  本次赛事的训练时间将从10月9日到比赛日,请阅读以下内容了解此次赛事的详细信息。
  主办单位:国际泳联
  组织者:
  中国游泳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
  赛事安排时间表
  2014年10月8日
  注册(上午8点后注册)
  请携带个人照片和所属国的国歌刻录碟,在参赛声明表上签名。
  2014年10月9日
  上午9点30分—11点30分 训练
  下午3点—5点 训练
  2014年10月10日
  上午8点—10点 训练
  上午11点 熟悉比赛路线
  下午2点30分—4点30分 训练
  2014年10月11日
  上午8点—10点 训练
  上午11点 技术会议
  下午3点—5点 训练
  2014年10月12日
  上午9点 比赛
  下午6点 颁奖仪式及闭幕晚宴
  比赛地介绍
  淳安县位于浙江西部,钱塘江上游,地处北纬29°11'-30°02',东经118°20'-119°20'。全境东西长96.8公里,南北宽94.4公里,面积4427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35%,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县。属杭州市,距杭州市区151公里。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7°C,年均降水量1430毫米。
  淳安是著名的千岛湖所在地,境内青山绿水,风光旖旎。千岛湖是新安江水电站蓄水形成的人工湖,面积573平方公里,湖内有大小岛屿1078个,蓄水量相当于3000个西湖。她既有太湖的浩渺气势,又有西湖的娟秀气韵,山峦青翠,湖水澄碧,秀丽风光天然独具,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际花园城市。
  参赛资格信息
  只有是国际泳联的成员国属下的协会和俱乐部的运动员才能注册参加比赛。
  参赛表格必须得到所在国泳联的批准。
  暂定的参赛表格提交截止时间:
  2014年8月21日
  最终的参赛表格提交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日
  交通
  杭州萧山机场到淳安千岛湖赛区大约需要两小时三十分钟。
  组委会提供免费的交通车辆给参赛运动员和官员如下情况:
  免费接送到杭州萧山机场到淳安千岛湖赛区,很遗憾无法提供到其他地点的交通车辆。
  免费提供往返比赛地点和酒店(酒店:杭州千岛湖海外海假日酒店,地址:千岛湖镇开发路1号 ,电话:0571-64880888 )的交通车辆。
  从酒店到训练地点大约5分钟的步行。
  食宿
  双人间(标准床):140美元/每人 单人间(标准床):180美元
  从10月8日到10月12日为被邀请的国际官员提供免费的食宿。
  超过时间按照双人间每人140美元收费(单人间180美元)。(超出时间需要食宿的运动员为同样的收费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者将被免费提供从10月8日到10月12日的食宿。(5天5夜)
  上一年国际泳联10公里马拉松游泳比赛中积分前五名的男女运动员。
  世界锦标赛、国际泳联公开水域世界锦标赛冠军,同样适用于上一年是奥运年。
  上一年在国际泳联系列比赛中积分前五名的男女运动员。
  每个举办系列赛的国家至少有一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免费。
  超过20名男女运动员参赛的情况下,每个参赛国将有一名运动员和一名指定代表免费。
  注意:赛事组织者将对上述提及的每个人提供统一的食宿安排。
  规章制度
  赛事的举办按照国际泳联马拉松游泳世界杯赛规则(2014-2017)、条例和国际泳联公开水域游泳规则(2014-2017)。
  进行兴奋剂测试检查。
  比赛期间赛事组织者不提供营养给运动员。
  参赛运动员遵守责任声明。
  奖金分配情况
  总奖金额2万美金:
  奖金平均分配给男女运动员。
【点击下载报名表】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8:38
踏浪听涛 发表于 2014-10-15 15:17
楼主,首先我们肯定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是一个热爱赤壁的人,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但是你的 ...

请问你游泳池中的水你喝吗?你身上没有汗水么。那毕竟只是赤壁唯一的20来万人口的饮用水源啊!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8:42
踏浪听涛 发表于 2014-10-15 15:17
楼主,首先我们肯定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是一个热爱赤壁的人,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但是你的 ...

上游污染该协调劝解,但我们自己也不能不去爱护她吧,今日你大张旗鼓地去冬泳,明日他再去夏泳,赤壁几十万人都去泳,那将是什么后哬!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8:48
分飞 发表于 2014-10-15 14:20
陆水湖的水被污染的主要是工业废水排放和养殖业,电厂烟囱排放煤烟带出来的煤灰也污染了陆水湖。和游泳扯不 ...

你的身体煅炼好了,体格健硕了,內脏中的水份不要了么,赤壁这几年癌症患者不断上升,主要诱因是什么呢!不能说与水一点关系也没有吧!老人家,难道下游没地让你冬泳么?西凉不能冬泳么?为何非上陆水湖呢?!崇阳人咋不去青山水库啊!
作者: SOSO更懂你    时间: 2014-10-15 18:53
从小就在陆水湖游泳。感觉没啥,游泳而已,就这么上纲上线,如果你看了纸厂那边排污那不是要气死。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8:54
踏浪听涛 发表于 2014-10-15 15:17
楼主,首先我们肯定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是一个热爱赤壁的人,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但是你的 ...

试想水域面能划定取水么?毕竟是同一水域呵。说实在话,其实我在外务工,很少在家,即使回家也坚持不用自来做饭或饮用。年前,犬子专门取水做了-次化验,污染委实让人不敢相信。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9:04
SOSO更懂你 发表于 2014-10-15 18:53
从小就在陆水湖游泳。感觉没啥,游泳而已,就这么上纲上线,如果你看了纸厂那边排污那不是要气死。

也是的,你们多去游泳吧!欢迎第二届万人畅游陆水湖如期举行!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5 19:06
974178663 发表于 2014-10-14 23:10
这个不好吧!

有几位说好呢!
作者: 万里垅    时间: 2014-10-15 19:10
真不知道谁这么昏。
作者: 我就叫赤壁    时间: 2014-10-15 19:18
强烈要求开辟新水源,这比什么新开发区,什么GDP增长多少,都要来得实在,可惜百姓呼叫了这么多年不见个影。
作者: 竹海清音    时间: 2014-10-15 19:25
呵呵,有点意思
作者: 武汉纯和    时间: 2014-10-15 19:57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4 15:57
感谢楼主强烈的主人翁精神!
如果所有的市民都有楼主这种强烈地保护水缸的意识,那的确是我们赤壁人民的 ...

水中青苔是在狡辩,作死
作者: 武汉纯和    时间: 2014-10-15 20:03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5 11:54
其实,第一,这次游泳活动是在陆水风景区码头举办的,逆流而上游往水浒城,在水厂设置的取水禁区标志之外 ...

一游一两个小时,难免有人不内急。
作者: 关公    时间: 2014-10-15 22:27
看来好活动还要选对地点。
作者: homboi    时间: 2014-10-15 22:28
哪个傻逼想出来的脑残活动?
还有点环保意识吗?
作者: homboi    时间: 2014-10-15 22:29
还恬不知耻的发帖报道
还有个傻不拉唧的三国金号赞助商
不好好卖你的金子 瞎凑什么热闹
赞助商是啥都能当的吗
有两小钱就不知道怎么花了是吗
作者: chenyu2006    时间: 2014-10-15 22:31

作者: 烟雨江南/    时间: 2014-10-16 00:18
烟雨江南/ 发表于 2014-10-14 23:49
路过o,还好我不喝屋里个水,哈哈。

呵呵,路过路过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6 07:45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5 13:10
没有啦。也只是咸吃罗卜淡操心而已

楼主,为了水缸的安全,操心是对的,大家都应该向你学习。
作者: 水中青苔    时间: 2014-10-16 07:58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5 19:06
有几位说好呢!

楼主强烈的水缸保护意识应当得到肯定,强烈的市民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当值得大家学习!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8:08
踏浪听涛 发表于 2014-10-15 15:38
2014年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在美丽的千岛湖举行

你知道人家是怎么保护水资源的么?更何况陆水湖是赤壁城区人民目前唯一个饮用水资源啊!你要全民健身怎么不在下游而偏要在上游呵!水往下流,你泳过后就没污染么?你有消毒过么?
作者: 人来风    时间: 2014-10-16 08:34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6 08:08
你知道人家是怎么保护水资源的么?更何况陆水湖是赤壁城区人民目前唯一个饮用水资源啊!你要全民健身怎么 ...

我们不知道人家是怎么保护水资源的 你知道就介绍一下  我就想我们为什么不学习别人的保护办法呢  我知道千岛湖不仅是淳安的唯一水源还是杭州的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8:37
水中青苔 发表于 2014-10-16 07:58
楼主强烈的水缸保护意识应当得到肯定,强烈的市民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当值得大家学习!

一闲事佬,还被你们指责!值得别人学习么?!别挖苦老夫了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8:43
人来风 发表于 2014-10-16 08:34
我们不知道人家是怎么保护水资源的 你知道就介绍一下  我就想我们为什么不学习别人的保护办法呢  我知道 ...

你怎么不介绍哈他们保护千鸟湖,而偏要去组织去游泳呢?不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是为不当吗!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8:45
人来风 发表于 2014-10-16 08:34
我们不知道人家是怎么保护水资源的 你知道就介绍一下  我就想我们为什么不学习别人的保护办法呢  我知道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aa5c9e0100kk4b.html看看人家博客吧
作者: 人来风    时间: 2014-10-16 08:54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5 18:42
上游污染该协调劝解,但我们自己也不能不去爱护她吧,今日你大张旗鼓地去冬泳,明日他再去夏泳,赤壁几十 ...

1  水源地和水缸是否能等同有待商榷
2  自身污染和上游污染应同时治理,攘外必先安内还是全民族共同抗日的议题已经得到证明
3  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谁的危险严重
4  游泳有污染也只能算生活污染吧
5  生活污染是可以自身净化的
谢谢楼主的关注  但大可不必愤恨 必竟只是一次游泳而已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8:55
 宁德网消息(见习记者 张文奎 实习生 苏晓丹 张君 文/图)入夏以来,持续高温,游泳成为市民消暑的首选方式,一些水库因其“水质好、无暗礁激流、纯天然免费”等“得天独厚”的优点,成为部分市民的“避暑乐园”,但这无疑对宁德市重要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市民纷纷呼吁——
  7月12日,记者走访了金涵水库和金溪上游水源地,发现不仅库区有人游泳,甚至地处偏远的金溪上游水源地也有人游泳。调查中,记者就水源地监管、保护问题采访了环保、卫生及金涵水库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现场
  饮用水源头成游泳场
  12日16时许,记者沿金溪一路观察,溯源而上。16时32分,到达岭尾观音亭处,看到此处停有不少轿车和摩托车,有些轿车轮胎旁还放着凉鞋,而一位女士正在摩托车旁换上游泳行头。在道路施工工人的指引下,记者下到溪边,沿溪而上步行约5分钟,此时,一个天然游泳池豁然出现在眼前。池中已有市民在游泳,甚至有一家人还带着宠物狗一起在池中戏水。而在记者拍摄的过程中,还有市民陆续到来。可以看出,这个小型“天然”游泳池,是人为用石头截流形成的。
  据了解,由于周边并没有像专业游泳馆的基础设施,前来游泳的市民都是未洗澡直接进入水源地游泳,不少男士仅穿一件内裤就成“浪里白条”,还有一些登山跑步者将流汗湿透的衣服直接放水中漂洗。附近一村民告诉记者,入夏以来,来此处游泳的市民络绎不绝,真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17时37分许,在返程途中,记者发现用以保护金涵水库的铁栅栏部分已遭破坏,一些市民穿过栅
  栏破口下到水库游泳,而在仅有3米多宽的乡道上停着来水库游泳者的轿车,严重影响往来车辆的通行。
  “我们又没有在水库大小便,不会污染的。”一前来游泳的市民向记者说道,丝毫没有意识到其举动是污染水源的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据估算,这样的铁栅栏破口沿途有十多处。
水库管理处
  没有执法权监管难
  每逢夏季,金涵水库管理处会加强对游泳、钓鱼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巡查监管。“除去日常环保部门、水库管理处用望远镜等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外。我们还安排两个巡逻组,加强对非上班时段的水库监管,每组5人,分别于6∶00-8∶00,14∶00-17∶00进行巡检。”金涵水库管理处负责人说道。
  这些天,到水库游泳、钓鱼的市民与日俱增,一些市民经劝阻之后立即离开,而有些人则不予理睬,甚至和巡查人员展开“拉锯战”、“游击战”。该负责人表示,有些人非常不讲道理,完全不听劝阻,甚至在水库旁耗着,等到巡查人员离开,再进行钓鱼、游泳活动,有时候一僵持就是1-2个小时。
  “我们没有执法权,人力资源也不足,偌大的水库进行全天候有效监管非常困难。尽管水源保护关系居民饮水的大事,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金涵水库管理处负责人无奈地说。
  问及水库铁栅栏被破坏一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前来游泳或者钓鱼的市民自驾车过来,后备箱都装载有专门破坏铁栅栏的工具。
  “有时甚至发现个别工作人员驾公车前来游泳,而我们加强监管后,一些人为了避开巡查,甚至早上5点多或者晚上7、8点前来。”管理处负责人说道。
环保局
  污染饮用水属违法
  2002年,金涵水库已经报批了一级水源保护区,在库区以及周边陆地50米范围内,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包括开办企业、游泳、垂钓等行为。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称,在饮用水源水库内游泳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尽管法律这样规定,我们执行起来也相对困难,多数是以劝导为主。有些偷游者发现巡查队,直接溜走,要对他们罚款也不太现实。去年也和相关部门有过联合执法,但治标不治本。”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说。“我们希望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特别是GA部门的加入,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希望市民从道德的高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毕竟在水库游泳污染的是关系千万市民饮用水的大问题。”
  卫生局
  人体病菌污染水源
  市卫生局监督所公卫科科长黄彩虹告诉记者,人体身上所携带的病菌、游泳过程的排泄物都会对水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夏季,人体因大量流汗而粘有汗渍,相对较脏,加上在水库游泳的人一般不会在游泳前先行洗澡,因此游泳过程也是洗澡过程,对水体将造成污染。
  “哪怕洗过澡,游泳是剧烈运动,其间人体将分泌大量汗液,其夹杂身体本有的病菌,将污染水体。”市监督所公卫科工作人员陈邓桐表示,不仅汗液,人体其他部位存在更多细菌,游泳过程中肛门周围的大肠菌群就混入水中,加上游泳过程中口水等排泄物夹杂各种病菌,都是污染水源的重要因素。此外,过多人在水库游泳,也是导致水体浑浊的原因。
  黄彩虹呼吁,事关所有市民的饮用水问题,希望市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监督中来,相关职能部门也要进行监管,在饮用水水库游泳等行为不可取,应该予以杜绝。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9:02
人来风 发表于 2014-10-16 08:54
1  水源地和水缸是否能等同有待商榷
2  自身污染和上游污染应同时治理,攘外必先安内还是全民族共同抗日 ...

有高度啊!看来全民健身还是占理了,看看游泳之于饮用水,宁德怎么认为的吧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9:06
人来风 发表于 2014-10-14 17:54
游泳跟洗澡应该不是一回事。请环保局长游泳的水质肯定要治理。

人体身上所携带的病菌、游泳过程的排泄物都会对水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夏季,人体因大量流汗而粘有汗渍,相对较脏,加上在水库游泳的人一般不会在游泳前先行洗澡,因此游泳过程也是洗澡过程,对水体将造成污染。
  “哪怕洗过澡,游泳是剧烈运动,其间人体将分泌大量汗液,其夹杂身体本有的病菌,将污染水体。”相关监督所公卫科工作人员表示,不仅汗液,人体其他部位存在更多细菌,游泳过程中肛门周围的大肠菌群就混入水中,加上游泳过程中口水等排泄物夹杂各种病菌,都是污染水源的重要因素。此外,过多人在水库游泳,也是导致水体浑浊的原因。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09:09
人来风 发表于 2014-10-16 08:54
1  水源地和水缸是否能等同有待商榷
2  自身污染和上游污染应同时治理,攘外必先安内还是全民族共同抗日 ...

饮用水源比喻为赤壁人民的水缸有错么?

作者: 无知的神    时间: 2014-10-16 09:59
      如此说来 水里的鱼是不是也该杀光,旁边的树是不是也要砍光? 湖边的居民全部移民? 要知道楼主每天喝的水也都是浸泡了鱼的排泄物哦! 小题大做,抓住一个小问题发表一番感慨? 如果真要是那么“忧国忧民”怎么不去找找问题的根源?去开发区,去ZF抗议一下?
      
作者: 无知的神    时间: 2014-10-16 10:02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6 08:43
你怎么不介绍哈他们保护千鸟湖,而偏要去组织去游泳呢?不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是为不当吗!

游泳是恶?楼主不会游泳就不要这么说别人好吧?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10:18
无知的神 发表于 2014-10-16 09:59
如此说来 水里的鱼是不是也该杀光,旁边的树是不是也要砍光? 湖边的居民全部移民? 要知道楼主每天 ...

神啊!你并不无知呀!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10:19
无知的神 发表于 2014-10-16 10:02
游泳是恶?楼主不会游泳就不要这么说别人好吧?

游泳确实是一件有益于人身的好事呀!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10:20
无知的神 发表于 2014-10-16 10:02
游泳是恶?楼主不会游泳就不要这么说别人好吧?

而安全饮用水指的是一个人终身饮用,也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危害的饮用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终身饮用是按人均寿命70岁为基数,以每天每人2升饮水计算。安全饮用水还应包含日常个人卫生用水,包括洗澡用水、漱口用水等。如果水中含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可能在洗澡、漱口时通过皮肤接触、呼吸吸收等方式进入人体,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作者: 无知的神    时间: 2014-10-16 10:22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6 10:18
神啊!你并不无知呀!

神无不无知  我怎么会知道?  我只知道不能用狭隘的眼光去看问题。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10:23
无知的神 发表于 2014-10-16 09:59
如此说来 水里的鱼是不是也该杀光,旁边的树是不是也要砍光? 湖边的居民全部移民? 要知道楼主每天 ...

    水,是生命之源,一切生命都离不开水,人对水的需要仅次于氧气。人如果不摄入某一种维生素或矿物质,也许还能继续活几周或带病活上若干年,但人如果没有水,却只能活几天。

  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援引权威数据称,我国1/5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为劣V类,湖泊富营养化日趋严重,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受到威胁;实际上,频频发生的环境事故早已敲响警钟。来自监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我经常说,开宝马喝污水是对现代化的讽刺。”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强调。饮用水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百姓的健康,饮水安全、饮水健康等问题备受百姓关注。

作者: 无知的神    时间: 2014-10-16 10:26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6 10:20
而安全饮用水指的是一个人终身饮用,也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危害的饮用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终 ...

请告诉我这个“安全饮用水”是直接取自湖里呢?还是取自家里的水龙头呢?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10:2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颁布机关: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
颁布时间:1989-07-10
实施时间:1989-07-10
发文文号:(89)环管字第201号
时效性: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三章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七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 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第三章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十三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

  第十四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第十五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直接影响开采井水质的补给区地段,必要时也可划为一级保护区。

  第十六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

  第十七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其作用是保护水源地的补给水源水量和水质。

  第十八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二、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

  第十九条 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禁止建设油库;

  禁止建立墓地。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一)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

  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

  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二)对于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

  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不得使用不符合《GB5084—8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

  保护水源林,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

第四章 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和颁布地方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地方环境部门会同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位置划定和管理办法,由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责,对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城市供水、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等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减轻损失。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 对执行本规定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办法由市级以上(含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依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自2010年12月22日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发布)做如下修改:
  1.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九条中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修改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将第八条、第十四条中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改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将第十九条中的“《GB5084-8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修改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将第十二条第一项中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修改为:“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5.将第十二条第二项中的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修改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将“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修改为:“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6.将第十二条第三项中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护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修改为:“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7.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

作者: 无知的神    时间: 2014-10-16 10:50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6 10:2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楼主您发这个干吗呢? 里面的内容您看全了吗?  没有看到那一项说了禁止游泳呀,请楼主明示
作者: 讴歌人生    时间: 2014-10-16 10:50
无知的神 发表于 2014-10-16 10:26
请告诉我这个“安全饮用水”是直接取自湖里呢?还是取自家里的水龙头呢?

狡辩,纯粹是在狡辩。
作者: 无知的神    时间: 2014-10-16 10:54
讴歌人生 发表于 2014-10-16 10:50
狡辩,纯粹是在狡辩。

不是狡辩,而是有人在钻牛角尖    “饮用水” 直接取自湖里还是取自水龙头有明显的查别。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概念!不能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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