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赤壁村民好心搭载,途中出现意外 [打印本页]

作者: zjba759    时间: 2016-3-8 16:49
标题: 赤壁村民好心搭载,途中出现意外
        
好心搭载村民外出,不料中途出现意外,致村民死亡。近日,赤壁市中伙铺镇琅桥村的王某遭遇烦心事,好在部门及时干预帮王某化解这件烦心事。

  2月29日下午,中伙铺镇琅桥村23组村民王某开三轮车外出办事,途中遇到腿脚不便的69岁村民陈某,陈某要求搭便车,王某见其腿脚不便又是同村人便同意搭载。途中,陈某不慎从车上跌落下来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后,陈某家人因亲人去世,情绪激动,要求王某赔偿。王某觉得很委屈,他并没有向陈某收取车费,只是顺便搭载陈某,算是做好事,怎么还要自己赔偿?因为赔偿问题两家发生纠纷,事态趋向恶化。

  3月1日清早,琅桥村网格员在例行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该问题,即向镇综治办和派出所上报,该镇获悉后迅速介入,组织专班到村。深入细致做双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群众讲法律、讲感情。迅速稳定事态,双方于当日下午达成共识,车主赔偿死者家属2万元并签订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解开了两家的心结,顺利将矛盾化解。


作者: jiangyanmin    时间: 2016-3-8 16:51
这样看来好人难做哦!
作者: 装修找小苏    时间: 2016-3-8 17:01
都像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人啊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6-3-8 17:06
道义在人间,好人定有好报;
作者: 莫RUA国    时间: 2016-3-8 17:11
这样看来好人难做哦!
作者: 平心而论    时间: 2016-3-8 17:17
好人难做         
作者: 赤壁余半仙    时间: 2016-3-8 17:21
哎。流年不利
作者: 海底飞    时间: 2016-3-8 17:22
这种好事做不得,我一亲戚前几年也是做这种好事结果被告上法庭。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6-3-8 17:30
做好事还要懂法律!有点难!
作者: 热线跟帖局局长    时间: 2016-3-8 17:35
这种好事做不得
作者: 北海道猎人    时间: 2016-3-8 17:43

作者: 金不沉默    时间: 2016-3-8 18:19
这事儿,唉
作者: 奥巴猴    时间: 2016-3-8 18:22
命背~希望当事人以后行好运
作者: 5063971    时间: 2016-3-8 18:44
人家好心帮忙还要人出2万元不应该,人人都像他这样谁以后还敢做好事。
作者: 974178663    时间: 2016-3-8 18:52
这个社会以后没有人做好事了。
作者: 曰不得撤+    时间: 2016-3-8 18:52
这是人背时,冒得发!做好人助人为乐还得继续。
作者: songcet306    时间: 2016-3-8 19:28
这谁还敢做好事哦
作者: 佬龚    时间: 2016-3-8 19:45
遇到这种事倒八辈子霉
作者: 煮酒论金    时间: 2016-3-8 19:48
社会在变,人也在变
作者: 赤壁花卉种植户    时间: 2016-3-8 19:58
这种好事做不得
作者: 小小蜗牛    时间: 2016-3-8 20:00
2万块买个教训,值了!这个社会,还学不乖?2万块没浪费!
作者: 寒露2002    时间: 2016-3-8 21:36
2万,这学费也确实有点贵。做人难,做好人更难啊
作者: 闯一闯    时间: 2016-3-8 22:10
现在做么事都难
作者: 村汉    时间: 2016-3-8 22:51
好人难做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6-3-8 22:52
          一、无偿乘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分析
       从法理上讲,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都是车上司乘人员,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员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角度来分析,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草案建议稿》第103条规定: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的,不能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不知道搭车人搭车,或者明确对搭车人予以拒绝的,对于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无偿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首先不提倡好意同乘,在我国的判例上已经出现了驾驶员好意给人搭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他人损失的案例,而且这种判法已经成为了一类模式,即如果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的,同乘者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故意或者过错的,应当酌情赔偿受害者损失。例如:如果小客车甲和私家车乙相撞,造成乙车辆上的免费同乘人丙受伤的,如果事故责任是小客车甲引起的,同乘人丙按侵权追究甲的责任,要求甲赔偿。如果事故责任是私家车乙引起的,同乘人可以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尽管乙是免费给丙搭车的。通过这个例子,已经将损害的发生是由于驾驶者的过失造成的,能否作为驾驶者或所有人的免责事由解释清楚了,即免费不是免责的前提,作为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同意他人无偿搭乘,本身就负有谨慎义务要将他人平安送到目的地,不能以是否有偿作为确认这种谨慎义务有无的标准。
               三、无偿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目前,很多人认为免费“搭车”发生事故的赔偿和普通的客运赔偿在数额上应当体现不同,比如酌情减少一些责任人的赔偿数额。但我国立法对此并没有规定,属于法律空白。鉴于同乘者和驾驶员或者车主之间一般是亲友关系,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碍于情面没有要求驾驶人员赔偿,索赔往往发生在关系不那么亲密的同乘人之间,比如邻居、同乡、普通同事、远亲。所以您的车辆在搭乘其他人员时,请谨慎考虑让不让其上车,同时要谨慎驾驶。好意同乘人明知司机已酗酒、无驾驶执照仍要求同乘,或者教唆司机超速、搭载,搭乘禁止载客车辆等情况的,好意同乘人在主观上是有过失责任的,可以和肇事司机的过失行为形成过失相抵的事由,减轻或者免除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无偿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好准备。

作者: 王总打滚    时间: 2016-3-8 23:20
送人送上天去了,
作者: 烟雨江南/    时间: 2016-3-9 00:03
学雷锋,死得早,学王八,活千年。。。哈哈!
作者: 950304    时间: 2016-3-9 00:05
这种好事不能做
作者: 银天下    时间: 2016-3-9 00:11
感谢田律师给我们普及法律知识
作者: 叉必个人    时间: 2016-3-9 08:34
伤心,任何东西都是两面性,有好就有坏。
作者: 时间都去哪儿了    时间: 2016-3-9 09:05

人家好心帮忙还要人出2万元确实不应该,人人都像他这样谁以后还敢做好事。

作者: 时间都去哪儿了    时间: 2016-3-9 09:05
974178663 发表于 2016-3-8 18:52
这个社会以后没有人做好事了。

不是没人做,而是不敢做呀!
作者: axfly2012    时间: 2016-3-9 11:38
是好心,但也有过错
作者: 游子之魂    时间: 2016-3-9 12:05
这种好事可不能做!!
作者: 幸福花1    时间: 2016-3-9 12:11
做人难,做好人更难,以后搭便车的,上车前先签生死协议才好
作者: 孤独军    时间: 2016-3-9 12:22

作者: 峰過无痕    时间: 2016-3-9 13:33
做好事做出错了,看见我以后也要少管闲事
作者: 谁呀?    时间: 2016-3-9 14:03
扶不扶、带不带。坑了咱善良的老百姓。
作者: lizeng123    时间: 2016-3-9 15:26
希望事主事后行大运啊!
作者: 无尘    时间: 2016-3-9 15:51
田律师 发表于 2016-3-8 22:52
一、无偿乘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分析
       从法理上讲,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 ...

老百姓好多不懂法
作者: jmh19750503    时间: 2016-3-9 16:41
好几次骑车在路上碰上熟人向我招手要坐顺风车,我都假装没看见,现在看来我还是做对了,只是这样那人与人之间不是越来越冷漠了吗?
作者: zjba759    时间: 2016-3-9 18:09
田律师 发表于 2016-3-8 22:52
一、无偿乘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分析
       从法理上讲,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 ...

感谢田律师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
作者: 如意集团    时间: 2016-3-9 19:29
闹上法庭估计不止2w,有没有驾驶证,三轮车能不能载人,有没有酒驾等等,打起官司来,估计闹到打官司不是2w块钱能解决的了的事,最后一句,开车慢行,平安是福,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作者: 跑动的风    时间: 2016-3-9 20:30
做发事也要保证安全,
作者: sheshiyang    时间: 2016-3-9 20:30
好事不能做的,一定要谨记。
作者: dxamtv    时间: 2016-3-9 21:01
之前还出过  开小车的带老脚  结果老脚发病死在车上了  赔了不少~~~   这种事量力而行   没钱还是小心点
作者: Jerry_lujie    时间: 2016-3-9 21:18

作者: Jerry_lujie    时间: 2016-3-9 21:18

作者: 苦海无边    时间: 2016-3-9 21:19
       我很不同意大多数人的观点,有人一看到这种事就认为做好事做不得,其实是错误的,也有人认为司机不应该出2W块钱,我也不同意这种观点。首先好事要做,但更要注意帮扶对象的安全,别人上了你的车,你就有责任提供其安全保障,慢速小心行驶与基本保险的购买一个都不能少。本案例司机赔2W其实就只是赔付了安全责任费,人身事故赔偿少说也要几十万,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再生的,也是很难估价的,该司机应当向受害人家属真诚道歉,取得其家属谅解,受害人家属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尽可能不座或少座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确实不得已需要乘坐一定要更加小心谨慎。
作者: 吴懋    时间: 2016-3-9 22:25
法制社会,好人难当!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6-3-9 22:40
免费不等于免责。车主既然同意免费搭乘就有义务保障被搭乘人的安全,不要以为不收费就可以免除这个安全义务,因为被搭乘人不坐他的车也就不会出现事故,这是有因果关系的。
作者: nonma    时间: 2016-3-10 10:45
本帖最后由 nonma 于 2016-3-10 10:48 编辑

这不是做不做好事的事情,车主不要乱载客,赔两万还算少的了,讲法律可能更多。

车子不要随便载人,除非你买了足够的保险,并且不要随便借人。出了事,借你车的人没有责任,但车子所有人有责任。跑都跑不掉。

记得原来有个案子,车子撞死人,车子在,开车的人跑了。结果**把车主捉到了,但车主根本就没有开车,人在外地出差。有机票,车票在身上可以作证,**说,是不是你借给别人开的,但车主说没有啊,没人打电话说要借车,并且车钥匙还在身上哩,怎么车开出去撞死人了,后来看录相,是小偷偷开出去的,根据法律,你没开车,但你的车撞死了人,也得负责,要赔钱。道理就好比,你没咬人,但你家的狗咬人了是一个道理,除非你能证明这只狗不是你的。但车子呢?你怎么证明不是你的?你买车时都把你身份证,相片都备案了的。跑都跑不掉。
作者: 受凉风吹    时间: 2016-3-10 11:40
以后这样的好事还是不要做的为好,我们怕蛾,怕赔不起。
作者: 赤壁力美    时间: 2016-3-10 15:08
上了你的车就是你默认接受乘载了他的安全!这等好事好事做不得!!!
作者: 莫RUA国    时间: 2016-3-10 17:12
从车上落下来达死,可能司机的车子开得有点问题。
如果不是这点,我是不支持赔钱的。
作者: 郑氏雷人    时间: 2016-3-10 19:41
好事难做,好人难当
作者: 郑氏雷人    时间: 2016-3-10 19:42
好事难做,好人难当,但愿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rao1998    时间: 2016-3-10 20:33
唉!像这种情况真的是不好说,希望大家都能多多在“情”字上考虑,而非动不动就谈要多少钱。
作者: 孤单的野鸭    时间: 2016-3-10 21:32
法律规定不和情理。现在的法律是让你不能做、不敢做,最后不想做。哈哈
作者: 孤单的野鸭    时间: 2016-3-10 21:41
三轮车非营运车辆,载人不合法,这是典型的合情不合法。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肯定不止陪两万元,家属也是考虑了人情的。两家都倒霉。大家吸取教训吧。
作者: xinzaichibi    时间: 2016-3-11 02:39

好事难做,好人难当,但愿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二郎腿    时间: 2016-3-11 06:29
卧虎 发表于 2016-3-8 17:06
道义在人间,好人定有好报;
好报在哪里
作者: 宁静,致远    时间: 2016-3-11 10:41
哎!难哦?
作者: 精钢葫芦娃    时间: 2016-3-11 10:49
随身带着免责协议书
作者: 一瞬间的美    时间: 2016-3-11 13:47
感觉好委屈
作者: 1484638806    时间: 2016-3-11 15:30
法不责情,但情却大于天,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作者: Stevenlch1    时间: 2016-3-11 21:49
这个事让人犯难
作者: 从新走过    时间: 2016-3-12 10:46
为车主的热心肠点赞,给谁都不想出现这样的意外!
作者: wdg100856    时间: 2016-3-12 19:37
中国人只认钱,不认情。
作者: 吴先正    时间: 2016-3-12 21:09
世风日下!
作者: 疯子刚    时间: 2016-3-12 21:51
做好事没有好事在
作者: 夕阳红-熊    时间: 2016-3-13 14:20
这样的事例较多,所以,司机带人确实难带!吃亏不讨好。有时好心招致恶报。
作者: 久旱逢甘霖一滴    时间: 2016-3-13 14:33
赔2万,看他老婆不卖10个搓衣板给他跪。
作者: 网上银行    时间: 2016-3-15 00:17
好人难做啊
作者: 千里追疯    时间: 2016-3-15 16:42
正常、我开车带熟人、下车的时候自己摔了还要我出钱治~
作者: 紫阳之星    时间: 2016-3-15 16:50
以后都不要做好事了,凡是遇到那些年纪老的,都不要管就好,免得惹一身麻烦。最讨厌这些不知道感恩的人了
作者: 骑拖把的神仙    时间: 2016-3-22 16:52
好人坐不得啊,不过车主也是真不小心,这种搭载必须要求系安全带 把门锁好






欢迎光临 赤壁论坛 (https://cbrx.0715.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