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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他网上造谣 赔偿万元并致歉 [打印本页]

作者: 雪枫居士    时间: 2016-5-5 18:32
标题: 他网上造谣 赔偿万元并致歉
本帖最后由 雪枫居士 于 2016-5-5 18:34 编辑

男子网上发他人“桃色新闻” 赔偿万元并致歉


楚天金报讯(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马礼进、谭艳桃)男子张某委托他人在网络论坛发帖,杜撰某村村支书与祝某等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谣言。祝某等5人诉至法院,记者昨悉,依据法院判决书,张某赔偿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公开道歉。

2014年11月10日,家住恩施州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的张某,委托他人以“十指紧扣”的网名,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板块公开发表帖子,杜撰某村村支书与该村祝某等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谣言。

网帖发表后,很多人浏览并留言评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祝某等人认为,这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于是祝某等5人起诉至宣恩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对她们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张某在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板块及宣恩县椿木营乡当地连续10日张贴向祝某等5人赔礼道歉的声明,为祝某等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每名受害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然而,判决生效之后,张某一直没有执行。祝某等人申请执行,宣恩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张某家中,对其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张某于今年4月28日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板块实名公开发表了致歉帖,在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张贴致歉信,挽回受害人的名誉,并主动给5名受害人每人赔偿了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6-5-5 18:46
造谣可耻!
作者: rao1998    时间: 2016-5-5 21:03
没事找事。
作者: 清道夫    时间: 2016-5-6 08:02
估计是恰多了
作者: yf1210217    时间: 2016-5-6 08:12
哈哈。哪个书记冒得皮伴?
作者: 闯一闯    时间: 2016-5-6 19:03
这人可能有精神病
作者: 826527155    时间: 2016-5-6 20:26
没事干吗?无聊之至
作者: 1372514568    时间: 2016-5-7 12:37
没有真凭实据,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作者: 貌似石头    时间: 2016-5-7 16:39
^_^^_^^_^^_^^_^
作者: FE龙3    时间: 2016-5-7 20:19
呵呵!搞不过村支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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