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讨论一下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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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gzenhui
时间:
2016-5-27 18:01
标题:
讨论一下物业服务费
我没有享受到服务或服务达不到标准,我不是拒交只是申请延期缓交,服务质量跟上了,主动交服务费还会远吗
作者:
张克林2014
时间:
2016-5-27 18:33
作者:
974178663
时间:
2016-5-27 19:52
路过了
作者:
chenyu2006
时间:
2016-5-27 20:13
我来打酱油的
作者:
波先生
时间:
2016-5-27 23:06
路过了
作者:
折叠电动车
时间:
2016-5-28 00:45
达条路甩长
作者:
AAA好甜蜜
时间:
2016-5-28 08:20
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QQ群,一个人是很难维权的
作者:
AAA好甜蜜
时间:
2016-5-28 08:21
顶,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省心的
作者:
热线跟帖局局长
时间:
2016-5-28 08:25
服务质量跟上了,主动交服务费还会远吗
作者:
86818888
时间:
2016-5-28 08:34
我们雍景新城小区的物业,也在走你们的路!
作者:
帅得不明显
时间:
2016-5-28 11:05
物业服务是一条不容易走的路哦, 业主要求不断提高,但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物业公司时常会与业主发生纠纷,而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业主难, 物业公司也难。 业主需提高相应的素质, 物业公司也需提高服务品质。 路很长, 但一切都会好的。
作者:
孤独军
时间:
2016-5-28 11:17
赤壁先是买房扯皮
买房后物业皮扯
哎
难道这就叫安居乐业?
有关单位不能整天坐在屋里喝茶
也要出来体察民情
非要弄大才好
作者:
尹樊鹏
时间:
2016-5-28 14:41
为何水压问题还没解决,我是明尚精英
作者:
LHP111888
时间:
2016-5-28 19:21
这个必须顶你
作者:
472525165
时间:
2016-5-29 10:39
看来你是个有文化的绿鼻涕
作者:
Jerry_lujie
时间:
2016-5-29 11:23
作者:
906251767
时间:
2016-5-29 11:39
顶一下!
作者:
娇艳芬芳
时间:
2016-5-30 10:17
水压问题应该找水厂和房产开发公司吧?是否是主管预埋小了。
作者:
铁甲战车1
时间:
2016-5-30 11:15
就目前的法规看,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很难处理。先说业主,举张权力没错,要求高也没错。再说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不是政府的财政拨款单位,它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它的资金来源早期是开发商,开发商将房子卖出后物业管理自然也脱钩了,资金来源就是业主了,那问题就来了,像水压*电力*燃气*电视*网络等,物业管得了?盗窃等也管得了?要知道国民党政府都在眼皮底下给推翻了,盗贼防不胜防,怪物业?物业有过失可以告,即使你告物业你看法院怎么判?我知道些大城市的物业多少带些黑的意思,不然开不下去,你不交物业费他也不交,那物业公司那开个球啊,只有业主自治了。我非物业部门人员是业主。
作者:
1388653644
时间:
2016-5-30 11:23
从社会责任公平的角度看,这种理解具有片面性。
理由如下:
一是保持社会稳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服务实际上是配合GA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活动,要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起对整个小区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有强人所难之嫌。
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也很难达到保护财产的要求,物业管理中的保安服务只能起到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是一种“治安防范服务”,而不是“治安保障服务”,其工作只能降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犯罪率,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犯罪现象。
三是从保安的权利义务上看,保安虽然着统一制服,在管理上比一般行业更严格,更规范,但他们在法律上绝没有任何超越于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更没有任何意义上的“执法权”。
四是目前物业管理的经费来源是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考虑到业主的承担能力,收取这些费用的原则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这些费用只能够维持公共设施的运行和保养维修以及管理人员的薪酬等费用开支。
作者:
rao1998
时间:
2016-5-31 20:36
本帖最后由 rao1998 于 2016-5-31 20:39 编辑
赤壁的物业费收费标准高大上,可没享受到此标准的环境。我也是丽苑物业服务的小区,小区还没成形就按照高标准的收费,交得有些冤枉。
作者:
cbhello
时间:
2016-6-1 06:26
作者:
一束光
时间:
2016-6-1 09:12
赤壁先是买房扯皮
买房后物业皮扯
作者:
emma1025
时间:
2016-6-1 11:18
关于缓交物业管理费的说明的回复函:
作者:
热忱待人
时间:
2016-6-1 11:33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作者:
songzenhui
时间:
2016-6-1 16:29
emma1025 发表于 2016-6-1 11:18
关于缓交物业管理费的说明的回复函:
首先,感谢你公司略显认真的回复;其次,声明一下缓交不是拒交,无正当理由拒交你可以到法院告我,缓交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更是一种督促。好过我跑去你公司说“请提高你们的服务质量”;
近期将向你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请提前准备好收据。请务必将回复函中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另外,建议将回复函张贴于小区各主要出入口,接受全休业主监督,以示贵公司整改的决心。
作者:
songzenhui
时间:
2016-6-1 16:33
“接受全休业主监督”为输入错误,更正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作者:
热线跟帖局局长
时间:
2016-6-1 17:05
服务质量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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