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一个新闻标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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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5559166686
时间:
2016-9-1 07:17
标题:
一个新闻标题的讨论
社会犯罪,并不仅仅一个局限于电信诈骗,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犯罪,在评论或者新闻里,不但不能脱离客观事实,更不能避开要害,避重就轻,所谓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犯罪,不仅要看犯罪问题,更要思考犯罪源头,电信诈骗,这个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犯罪问题,你怎么看?
国家教育单位个人,为牟取暴利,将私人信息非法出卖给社会,为牟取暴利,中国多家运营商,想尽一切办法,方便社会各种群里买电话卡,所有这些引发社会时代犯罪的问题,并不是基本县市行为,随便管得了的问题,换句话说,如果国家单位不将个人信息出卖给社会,犯罪分子拿什么去犯罪,各家运营商,如果从社会治安的角度,不让社会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谁又敢拿着自己实名登记的身份证去犯罪?退一步说,即便将6个涉及受害人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犯罪分子都枪毙了,中国电信诈骗犯罪问题,就能杜绝了吗?
所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法必依就是要尊重党和国家的绝对领导,尊重和维护国家法律规定,执法必严,是要警示和教育后人,也是对犯罪分子必要的惩罚和教育,涉及受害人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办案人员和记者媒体,竟然给全福建人民,扣上了一顶"福建电信诈骗之乡"?你认为这些办案人员和记者媒体,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社会治安,贵在拨乱扶正,如果用愤怒的眼光去看待社会犯罪,一竹竿打倒一片人,这不但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情绪化去看到社会犯罪问题,不仅会伤害无辜的人,也是掩饰社会时代犯罪问题的一个动向,所谓辟邪扶正,我们不但要对违法犯罪分子,给足从严打击,更要保护每一位合法公民,犯罪与守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就是教育与警示。对于受害人徐玉玉,我们的社会,要给予关心了帮助,对于犯罪分子,我们要从严打击,但,本案,办案人员和记者媒体,给福建人民扣上了一顶
作者:
15559166686
时间:
2016-9-1 07:21
"福建电信诈骗之乡"的高帽,你认为办案人员和新闻记者,守住了职业情操,和做人底线了吗?你认为这样的定义,有利于社会治安吗?你认为这符合客观事实,这维护了福建合法人民群众了吗?
作者:
赤壁万晟车租
时间:
2016-9-1 08:30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作者:
叉必个人
时间:
2016-9-1 08:35
作者:
平心而论
时间:
2016-9-1 08:42
自欺欺人而已.
作者:
沙虎
时间:
2016-9-1 09:26
不管怎么说电信诈骗确实是该严打了
作者:
2973218399
时间:
2016-9-1 09:50
沙虎 发表于 2016-9-1 09:26
不管怎么说电信诈骗确实是该严打了
赞同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6-9-1 11:05
改革开放必然要带来很多悥想不到的问题,发改委就是解决防止诸多问题的机构,看来他们都有点跟不上!
作者:
火狮陶瓷地暖
时间:
2016-9-1 11:08
只能说明某些地方骗子比较集中,不代表所有人
作者:
0715红顶屋
时间:
2016-9-1 12:33
路过
作者:
郑氏雷人
时间:
2016-9-1 12:40
福建泉州的号码,一律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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