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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技术贴】针对近期的纠纷,我想说,开撕只能2败俱伤,其实很多纠纷可以避免! [打印本页]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9 19:13
标题: 【技术贴】针对近期的纠纷,我想说,开撕只能2败俱伤,其实很多纠纷可以避免!
本帖最后由 宋朝传媒 于 2016-9-9 21:41 编辑

论坛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谁对谁错难分清楚,不同立场看法不一,人多就乱,群众也难免出现盲目站队和嗑瓜子看热闹的情况。我稍微关注了一下,不理解的是既然是商务合作,双方居然都没有拿出合同来根据条款来说明问题?


我个人在传媒行业从业多年,不论是非,只简单的说下行业内合作应该避免的问题。

1.签订合同。
    有了合同就有法可依,孰对孰错一目了然,条款清晰,双方确认,签字盖章。

2. 预付款。
    传媒行业有自身的特殊性,一条影片的制作从前期策划、拍摄、后期制作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金钱成本。在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预付款给乙方,乙方再投入人力物力开工,具体条款合同内写清楚,双方都有保障,通常有2种支付方式。(1)预付款50%,尾款50%   (2)预付款30%  样片30%  尾款40%,时说的55或者334就是这个。

      也就是说,甲方出钱让乙方来拍摄,在没有支付尾款的情况下,乙方是无需提供拍摄素材和成片给甲方。所以乙方是在赤壁也好,在南京也好,接不接电话也好,这些都不为过,毕竟人家是卖艺不卖身。 如果乙方在没有收到尾款的情况下给了拍摄素材或者成片,不管是自愿,还是被忽悠,只能说一个字   “”吃污恩:蠢” 。
就好比你开店做生意,来了个客人说我身上没带钱,你先把东西给我,我“日”后再给你。你给了,然后收不到钱,除了谴责不给钱的人,能不能说你蠢?

最正规的流程是“” 合同-预付款-开工-样片-尾款-成片。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没错的!

3.样片与尾款的交付方式。
    乙方制作的视频通常会打上水印提供给甲方审核,(所谓水印,就是在视频上面打几个字让甲方不能直接使用,类似于优酷的视频上面有 优酷2个字,腾讯视频就不能拿出来说是自己的),甲方针对问题提出修改,在甲方审核通过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尾款给乙方,乙方再把不带水印的成品视频交付给甲方。简单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那么问题来了,扯那么多,连代表月亮消灭你的地域攻击都搞出来了,这些除了抹黑人有什么意义?
其实事情很简单,我又要列123了

1.有没有给成片?甲方和甲方的甲方就是客户有没有收到货?收到了那就得给钱!(再提拍摄素材,拍摄素材从来无需提供给甲方,乙方高兴可以送给甲方,也可以TMD干脆收他点钱,不高兴的话删除都行,卖的是成片,不是素材。那个山猪的一直提这个,显得很业余。)

2.该给多少钱?有没有合同?有合同就简单了,转账记录查一查,晒一晒!没有合同,那继续吵吧!

3.合作方式是啥?一般来说是提前报价,拍4天,给个4天的报价单,是亏也好,赚也好,乙方只是做事的,做事拿钱就好。好比你开个酒店请人装修,总不能说生意还没起来不给人家装修的钱吧,人家是来装修的,不是投资的。换个情况,人家酒店生意再好,你装修的还是拿你装修的钱,这个要提前协商好。如果是利润分成的模式,那我只能说,你们好好对下账吧。既然都是公司行为,根据发票、转账记录啥的来计算成本就是了,你说你支出了1W,那就拿出支出1W的凭证,只要是合理的花费,都是可以提供的,如果说支出了1W,只能提供5000的凭证,那不好意思!


最后总结,其实问题就一个 : 不按规矩办事!

亲兄弟都要明算帐,何况你们还不是!
同时,希望大家文明用语,现在不是可以随意撒野的年代。更何况是公开场合。
说完了,我去玩魔兽世界了,有没一起的?3区雷斧堡垒,为了联盟!










作者: ◆独唱情歌    时间: 2016-9-9 21:06
哈哈,最后一句是重点吧?为了部落!
作者: Mister_S    时间: 2016-9-9 21:38
老司机,经验丰富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9 21:39
◆独唱情歌 发表于 2016-9-9 21:06
哈哈,最后一句是重点吧?为了部落!
这都被你发现了
作者: dantangjun2010    时间: 2016-9-9 22:04
这个比较靠谱
作者: 温州子龙    时间: 2016-9-9 22:10
顶你老同学   说的好  不都说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  二个人都有问题
作者: 胡杨林家私    时间: 2016-9-9 22:22
这个好象在理!宋朝都晓得,为什么现在解释不了?
作者: 游子之魂    时间: 2016-9-9 22:23
估计是凭交情或口头协议  要不然也不会闹这样  所以说大家要在商谈商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9 22:42
温州子龙 发表于 2016-9-9 22:10
顶你老同学   说的好  不都说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  二个人都有问题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9 22:45
Mister_S 发表于 2016-9-9 21:38
老司机,经验丰富

我也是吃了很多亏,现在严格按照流程来办事!
作者: 隔壁老饶    时间: 2016-9-9 22:45
这个该赞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9 22:46
Mister_S 发表于 2016-9-9 21:38
老司机,经验丰富

我也是吃了很多亏,现在严格按照流程来办事!
作者: 翩翩起舞W    时间: 2016-9-9 23:00
有道理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9 23:01
游子之魂 发表于 2016-9-9 22:23
估计是凭交情或口头协议  要不然也不会闹这样  所以说大家要在商谈商

是啊
作者: 温州子龙    时间: 2016-9-10 08:19
有些人都不讲诚心  做生意必须安装程序来
作者: 微微一笑520    时间: 2016-9-10 08:47
感谢宋朝传媒
此事给所有人以及南京朋友一个深深的教训,凡事涉及到利益方面的事一定一定要签订好一纸合同,不要谈什么交情来口头协议!一旦遇到某些“有心”小人、吃亏的就是自己!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10 14:06
温州子龙 发表于 2016-9-10 08:19
有些人都不讲诚心  做生意必须安装程序来

按照程序来,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
作者: 风马牛9808    时间: 2016-9-10 15:45
果然是技术帖,赞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10 20:36
风马牛9808 发表于 2016-9-10 15:45
果然是技术帖,赞


作者: 陆水湖心    时间: 2016-9-10 23:43
    其实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商务合作,事发后,双方都是站在各自的角度各自的立场来看问题来争论的。如在这个经济发展,道德滑坡,信誉缺失的超现实社会中,双方事先订立一个正规的合同,许多问题会迎刃而解的。
    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要敬畏网络的力量,不管事件最终如何解决,立华传媒的声誉肯定会受到影响的。
作者: 时光会走远    时间: 2016-9-11 00:14
不错
作者: 微微一笑520    时间: 2016-9-11 00:55
陆水湖心 发表于 2016-9-10 23:43
其实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商务合作,事发后,双方都是站在各自的角度各自的立场来看问题来争论的。如在这个 ...
实际上人家多次与饶XX沟通、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关机、逃不掉了就拖延时间说过两天付款、后来就发了一份可笑的“清单”给人家!
这份清单、既没明细也无发票、全凭他的一张嘴随口说!
虽然没有签订一纸合同、但是有聊天记录做证据、里面有他跟人家谈的劳动报酬………
如果不是饶X华做事太过分、谁会往这上面来爆料!!!
作者: 巍加宝    时间: 2016-9-11 08:20

作者: 戒酒的李白    时间: 2016-9-11 09:21

作者: 宋朝传媒    时间: 2016-9-13 17:03
戒酒的李白 发表于 2016-9-11 09:21

作者: 热线跟帖局局长    时间: 2016-9-13 17:44
好,这个社会办事还是要讲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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