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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商总局:老年代步车属机动车(北京商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宝塔明灯    时间: 2017-6-28 22:32
标题: 工商总局:老年代步车属机动车(北京商报)
本帖最后由 hygeiaplus 于 2017-6-28 22:37 编辑

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的市场监管正在收紧。12月2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目前80%的电动自行车都存在“超标”问题,主要表现为车速快、产品质量差,电动三轮、四轮车实属于机动车,但“飞驰”在非机动车道上,安全隐患较大,监管相对薄弱,急需整治。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把电动三轮、四轮车定义为机动车,并表态将对此强化监管,不过,如何让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形成合力仍是首要问题。  

目前国家没有对于低速电动车的规范,使得行业产生乱象,电动自行车与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已箭在弦上。国家重视过后,未来还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加以引导,使老年人出行更有保障。


作者: 宝塔明灯    时间: 2017-6-28 22:35
国家在驾照上应该考虑增设一个C6驾照(低速载人汽车),与C3驾照(低速载货汽车)对应。方便老年人或其它期望驾驶低速车辆的人考证。  

作者: cgr796    时间: 2017-6-29 07:43
多生产一些代步车
作者: 游子之魂    时间: 2017-6-29 08:24
现在都堵得不得了 这玩意速度又慢 会更添乱!!
作者: 带个问号    时间: 2017-6-29 09:04
莫之老年代步车,尼玛看到年轻个冒的那么多在开
作者: 闯一闯    时间: 2017-6-29 17:45
再看看6 发表于 2017-6-29 10:11
这种车的量产就是祸害国人。速度快(相较于电动车限速),刹车距离远,急弯易倾覆,加之品质差,就是一麻木。 ...

有可能
作者: 地球村人    时间: 2017-6-29 17:56
从长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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