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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打印本页]

作者: 没有尽头2012026    时间: 2017-8-9 19:46
标题: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今天去一家法院听庭,因为本人职业是记者。上诉方的代理律师居然和法官说,他是记者,不能旁听。真是好笑,公开审理的案子,任何公民都能旁听,只要出示身份证即可。法官没有理会他的要求。开庭结束后,上诉方反复和法官说我是记者。后来法官在厅外和我沟通,希望在判决书没有出来前不要报道。呵呵,目的在这里。

上诉方是一家实力雄厚的银行,第一次我发表文章后被他们公关,所有文章都已经从网上下了。还好,报纸他们没有能力收回。这其实是报纸的优势。网络的东西在各种理由下都可能被删除。
案子其实很简单,赤壁市一家人的孩子突然发病脑溢血,生命垂危,家境贫寒。一家亲戚凑了15万救命钱,没想到迅速被人在香港盗刷。
赤壁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败诉,赔偿15万。银行不同意上诉到中院。
他们有一个理由让人感觉非常没有人性,根据规定,自己的卡和密码只能自己保管使用,不能交给他人,否则你自己承担泄露密码的责任。
这样的规定就会让亲人之间互相猜疑,特别是具体到本案,钱是大家凑的,总要放在一个人的卡上吧!一家人既要照顾病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家人,还要工作,把卡交给家庭其他成员办理一些支付手续,太正常不过了的事。
可是,银行就抓住这一点,他们把卡给了家庭其他成员,所以是你自己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卡和密码,泄露了密码钱被盗刷了和银行无关。

法院并没有采纳银行的意见,而是出于人文关怀对这样的情况给予理解。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试想,如果法院认可银行这样的说法,那家庭成员中的信任将彻底打破,夫妻之间只能aa制,那社会奖会是怎么样,不敢细想,看看南京的法官判的彭宇案就知道了,如今老人倒地没人扶很大程度和南京法官判案有关。不知道银行的员工是不是把工资卡都交给老婆了,你交了一旦被人盗刷,那不也成了你自己的责任。
[size=1.0625]为赤壁法官点赞。
今天中院的法官也值得点赞。以后细说。银行的也不要担心,报社已经被你们搞定,肯定不会发,不过幸好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记者,自媒体还是会发的,当然会等到判决书下来再说。@中国工商银行

工行上诉!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工行败诉案:二审咸宁中院开庭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作者: 没有尽头2012026    时间: 2017-8-9 19:52




作者: 906251767    时间: 2017-8-9 19:53
关注中------------------------------------------------------------
作者: 游子之魂    时间: 2017-8-9 20:33
顶一个  个人保证以后绝不在工行开户!!
作者: 斌不厌诈    时间: 2017-8-9 20:48
我以前也有办过工行卡,后来我去销户工作人员说没必要不用也没损失,他妈一年口10元年费不是钱吗?后来之间用剪刀废了

作者: 再看看6    时间: 2017-8-9 20:53
内容如何不予评说,法院尚未终审判决。一切以判决书为准。

自谓记者,一句现话三番五次啰里啰嗦陈了陈捡了捡,懒婆娘的裹脚布,也不嫌腻歪!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7-8-9 20:57
十几年前办的一张工行卡,最少七八年没用了,上次去注销要收二十块先挂失再注销
作者: toney    时间: 2017-8-9 21:03
老革命遇上新问题,不管法官怎么判,都有一方不服,不管法官怎么判,都未必公平,因为法官不知道真相。
作者: toney    时间: 2017-8-9 21:06
如果取款地或消费地不是在香港,而是中国某省,钱没了,可以找银行赔不?
作者: 宝塔明灯    时间: 2017-8-9 21:46
toney 发表于 2017-8-9 21:06
如果取款地或消费地不是在香港,而是中国某省,钱没了,可以找银行赔不?

在哪盗刷都赔。
只不过国内破案概率高,国外破案概率低。
所以,现在盗刷国外居多。
作者: 啷李个啷    时间: 2017-8-9 21: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城南以北    时间: 2017-8-9 22:00
啷李个啷 发表于 2017-8-9 21:50
赤壁工行都是垃圾 特别是新街口的

同感啊!!!

作者: CBRGB    时间: 2017-8-9 22:10
现在一个QQ的密码都能任意设置,银行的还是简简单单的6位纯数字,是技术问题,还是有意二为之?

作者: W曾经的美好    时间: 2017-8-9 22:24
只要不用的卡没钱了直接剪掉就行了,注销太麻烦了。话说这个案子这么久了还没结束啊,搞不懂卡怎么还能盗刷这需要什么样的技术手段才能做到,那个盗刷别人卡的人怎么不盗个几十百把万的刷呢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7-8-9 22:28
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7-8-9 22:56 编辑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既然自称为记者,理所当然应当具有记者的基本职业素养
通篇的行文方式似乎和记者的不同于一般人的职业素质有些格格不入
一个案子的不同地位诉讼当事人有权利委托律师出庭诉讼
律师也是各为其主,发表不同意见自然是可以理解
希望这位大记者心情放开一点,案子既然经过法院,法官自然有论断,官司自然有输赢。
人世间的公平正义,黎民百姓的点滴合法权益并非一定要用这种行文方式来维护
我始终坚信这样一句话:羞辱他人的同时也是在贬低自己的人格
言语不当之处,还请大记者多多海涵。






作者: 没有尽头2012026    时间: 2017-8-9 22:29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楼主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你好 哪天你的地方走一走

不是我写的 呵呵


作者: 没有尽头2012026    时间: 2017-8-9 22:30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楼主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引用是我的引用的 嘿嘿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7-8-9 22:33
没有尽头2012026 发表于 2017-8-9 22:29
你好 哪天你的地方走一走

不是我写的 呵呵

不是你写的还请转告下那位大记者,别无他意,尊重他人遵守职业道德
作者: 论道    时间: 2017-8-9 22:48
田律师所说有道是,诉讼方难道不能争取逆变吗?律师的职业道德难道不能接受上诉方的争取请求吗?就是有把握还是需要律师争取最大的权利与利益。所以你的报道方向有问题。
作者: 宝塔明灯    时间: 2017-8-9 23:43
卧虎 发表于 2017-8-9 20:57
十几年前办的一张工行卡,最少七八年没用了,上次去注销要收二十块先挂失再注销

什么时候?
8月1日新规。银行卡挂失注销免费。
作者: 安琳    时间: 2017-8-10 00:12
干嘛扯到律师,好好说话不行,没必要拿这个博人眼球,尊重一下别人的职业。

作者: 炮兵    时间: 2017-8-10 00:24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顶,实事求是。

作者: 闲人甲渺之温度    时间: 2017-8-10 0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你妈叫你嫁给我    时间: 2017-8-10 01:21
没人性,真希望马云的银行快点出来取代这些传统银行

作者: 你妈叫你嫁给我    时间: 2017-8-10 01:22
上次去西湖工商银行问点事,态度恶劣的很

作者: 花好月缘    时间: 2017-8-10 05:59
从感官上同情用户,客观上来讲支持银行。个人隐私切实保护好,我们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啊

作者: toney    时间: 2017-8-10 07:03
原始不落 发表于 2017-8-10 00:40
律师其实不是公正的,谁请的律师,律师就为谁服务,尽其所能为雇主服务,哪怕是被万恶不赦的犯罪分子所雇。 ...

这世界没有谁为谁服务,都是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作者: 赤壁良知    时间: 2017-8-10 08:28
热烈庆祝楼主由铁老大转身变为无冕之王
作者: 再看看6    时间: 2017-8-10 09:13
真可笑。剽窃别人的东西居然就敢堂而皇之的在公共平台发。不会注明作者是他人么?不会标示转自何处么?待到网友指出文中瑕疵才说不是自己写的。不是自己写的东西放在自己名下发表,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记者居然不知道?也不见丝毫惭愧歉疚之意,借用文中谴责律师的话倒是蛮适合:一个记者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还怎么当记者。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7-8-10 11:48
hygeiaplus 发表于 2017-8-9 23:43
什么时候?
8月1日新规。银行卡挂失注销免费。

挂失免费,这个规定在哪看到的?
作者: 大熊的熊    时间: 2017-8-10 17:37
武汉的银行很客气的,就是有那么一些垃圾,自以为在银行上班就牛逼,不过也是个打工的而已,

作者: 小珥朵    时间: 2017-8-10 17:52
請叫我神男 发表于 2017-8-10 01:22
上次去西湖工商银行问点事,态度恶劣的很

我去银行办事,先和人家好好说,要是人家态度不好,就不要怪我了
作者: 藏龙    时间: 2017-8-10 18:20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你说的没错。但是作为一个律师应该是很熟悉法律的,怎么能说出记者无权旁听这样的外行话?律师竭尽全力为当事人辩护没错,但还是要以法律为依据,不能乱说是吧?
作者: 藏龙    时间: 2017-8-10 18:24
花好月缘 发表于 2017-8-10 05:59
从感官上同情用户,客观上来讲支持银行。个人隐私切实保护好,我们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啊

现在的高科技盗取层出不穷,个人是防不胜防,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不用卡,但是现在银行已经不办存折了只能办卡。银行既然办卡就应该在技术上加大投入,从技术上堵住漏洞。银行应该是有这个经济和技术能力的,你说是吧?
作者: 宝塔明灯    时间: 2017-8-10 21:53
卧虎 发表于 2017-8-10 11:48
挂失免费,这个规定在哪看到的?

2017年8月1日执行。
办业务具体收费可以咨询银行电话客服。
若有问题可以向赤壁金融办或银监局投诉。
赤壁银监局在沿河大道计生服务站附近。


作者: 受凉风吹    时间: 2017-8-11 07:06
一般二审不开庭审理为原则,二审开庭,说明案子影响力较大,如果事实证据没有什么问题,二审一般维持原判。

作者: 一山不二虎    时间: 2017-8-11 08:52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原来是你田律师要求记者离开的,也确实好笑。
作者: 一山不二虎    时间: 2017-8-11 08:53
自称是记者,文章狗屁不通。
作者: 外向孤独患者    时间: 2017-8-11 09:39
666

作者: 成熟之人    时间: 2017-8-12 21:55
支持弱势群里,希望法院公平公正!银行PK病人救命钱......大家怎么看?
作者: cbfl    时间: 2017-8-13 09:25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为田律师点赞!
作者: 佳佳佳佳佳佳佳    时间: 2017-8-13 13:08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各为其主是没错,但是因为人家是记者,就提出不让人家旁听,这是不是有点心虚呢,你能为人家辩护,就不允许记者旁听,为什么不允许别人旁听呢,

作者: 佳佳佳佳佳佳佳    时间: 2017-8-13 13:10
cbfl 发表于 2017-8-13 09:25
为田律师点赞!

你这句话,看得出来你这人水平很低,思维很差,记者就不能旁听吗,

作者: 孤独军    时间: 2017-8-13 13:17
田律师 发表于 2017-8-9 22:28
一个律师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律师
引用帖子中的这句话是因为细细一数居然有十一处之多

真律师出现了
说的在理
作者: 孤独军    时间: 2017-8-13 13:18
卧虎 发表于 2017-8-9 20:57
十几年前办的一张工行卡,最少七八年没用了,上次去注销要收二十块先挂失再注销


作者: 中科国丝    时间: 2017-8-14 08:40
关注中
作者: 只想简单    时间: 2017-8-14 17:00
卧虎 发表于 2017-8-9 20:57
十几年前办的一张工行卡,最少七八年没用了,上次去注销要收二十块先挂失再注销

上次我也是去工行注销没用的卡,卡在取款机能查询。我到窗口去销户,工行的职员说卡读不出来,要销户的话需要先花10块钱补办一张卡,我说我是来销户的,不是来办卡的,说了半天就是不给我销户,态度极其不好,后来他们经理来了才给我销户的。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7-8-14 18:30
只想简单 发表于 2017-8-14 17:00
上次我也是去工行注销没用的卡,卡在取款机能查询。我到窗口去销户,工行的职员说卡读不出来,要销户的话 ...

我的是卡不在了,卡号也不知道
作者: chenjin253    时间: 2017-8-15 08:43
工行挂失10元,注销10元。
作者: 佳佳佳佳佳佳佳    时间: 2017-8-16 22:38
没有尽头2012026 发表于 2017-8-9 22:29
你好 哪天你的地方走一走

不是我写的 呵呵

我觉得这个田律师有炒作嫌疑,人家只是说那个律师提出对方是记者不让进去,并没有侮辱律师这个职业,这个田律师就在这里说人家记者不对。

作者: 佳佳佳佳佳佳佳    时间: 2017-8-16 22:40
论道 发表于 2017-8-9 22:48
田律师所说有道是,诉讼方难道不能争取逆变吗?律师的职业道德难道不能接受上诉方的争取请求吗?就是有把握 ...

我觉得你都没看完帖子内容,人家只是说那个律师提出记者不让进去,并没有侮辱律师这个职业,这个田律师却说人家记者侮辱律师职业,

作者: 佳佳佳佳佳佳佳    时间: 2017-8-16 22:44
藏龙 发表于 2017-8-10 18:20
你说的没错。但是作为一个律师应该是很熟悉法律的,怎么能说出记者无权旁听这样的外行话?律师竭尽全力为 ...

同感兄弟,我觉得你这个律师有炒作嫌疑,人家只是说那个律师提出记者不让进去,并没有侮辱律师这个职业,这个田律师居然跳出来说了一些文不对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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