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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打印本页]
作者: 晓白A 时间: 2020-1-11 08:26
标题: 湖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一)政策法规依据
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3〕5号)
(二)补贴对象
1、在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2、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三)补贴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在2年内,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工商登记住所和经营场所在省级示范基地内;
2、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
3、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的。
(四)补贴标准
对入驻孵化的创业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
2、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申请表;
3、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驻孵化对象名册;
4、入驻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入驻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大学生经营企业经营场地照片。
(六)办理程序
基地提交上述资料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后,上报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由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实地核查后汇总上报省政府审批,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达拨付补助资金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拨付基地银行账户。
(七)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中心 0715-5332975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政策法规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3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38号)。
(二)补贴对象、标准
赤壁市辖区范围内创业的大学生,每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
2、申请人需是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业;
3、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4、带动就业3人以上。
(四)申报资料
1、《湖北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招用人员花名册;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及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第2、5页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或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应对大学生创业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审核,报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申请人的账户上。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中心 0715-5332975
作者: 金博宝贝 时间: 2020-1-11 09:37
大学生们,来孵化一下,锻炼一下自己的社会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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