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分卖分涉嫌违法
使用伪造行驶证更不是闹着玩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买分卖分”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是明确将买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二是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罚。
三是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四是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