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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赤壁交警    时间: 2022-3-4 16:15
标题: 关于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杜绝问题车辆上路,彻底消除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现将225辆涉案车辆(该批车辆于2020年7月以前,因交通违法所查扣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于30天后予以强制报废注销,所公告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4日


  附:强制报废机动车一览表



作者: 光赤咸    时间: 2022-3-4 18:12



作者: 正义有多远    时间: 2022-3-5 09:35
机动车报废连卖废品都不够,链太不合理,到底肥了谁?
作者: 光赤咸    时间: 2022-3-5 20:17
正义有多远 发表于 2022-3-5 09:35
机动车报废连卖废品都不够,链太不合理,到底肥了谁?

是的呀是的呀。太低了。有人专门上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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