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老挝籍女子小丽(化名)持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过境证在云南省某县一口岸分站入境中国,随后乘坐火车抵达赤壁市,在其赤壁籍男朋友徐某家停留至今,超期滞留近四年。在此期间,徐某为小丽提供居住场所,容留其在家居住生活。
2020年9月份,印度尼西亚籍小芳(化名)乘坐其赤壁籍男朋友吴某小汽车,从江苏省昆山市到达赤壁市,在吴某家生活至今,超期滞留达三年多。在此期间,吴某为小芳提供居住场所,容留其在家居住生活。
小丽、小芳到案后,如实陈述了各自非法居留的违法事实,涉嫌容留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的徐某、吴某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自己容留外国人非法居留行为深感后悔,诚恳表态将会督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按期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念着反字名的我 发表于 2023-11-27 19:52
赤壁有老挝籍媳妇
赤脚泥匠 发表于 2023-11-27 19:12
不和赤壁未婚男子抢女人不是好事吗?应该点赞,并帮助他们办理跨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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