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标题: JUVAN删帖的事实真相——声明:事情到此为止! [打印本页]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2 22:50
标题: JUVAN删帖的事实真相——声明:事情到此为止!
本帖最后由 juvan 于 2010-4-23 09:44 编辑

    既然有人告诉这里有人再讨论我这事,我打算把问题澄清。包括管理员也好,版主也好,能看到被屏蔽的原帖的人都知道我说了些什么,我打算公布点真相。毒舌帖很多人也看了,当初来也就是抒发口腔快感,能持续到现在属不易,至少我没想到能翻到25页,说明赤壁论坛本身还是宽容大气的。我是赤壁人,到哪我都会这样骄傲的告诉别人,参加任何一次画展我都会在简历里写上籍贯赤壁。可能部分摄友知道我和摇的关系,这事为了不让他为难,我让他大义灭亲删帖,最终闹剧一场,原因并非偶然。帖子里我一再强调不标榜自己,看片说事,对片不对人,当然前提是我按自己的方式言说,你可以不接受,说了是自愿来,被我毒了自愿走,不要恶语相加,这样是很掉赤壁人底子的事情。说话的语气我还是澄清下,我不会说赤壁话,在外都是普通话交流,呆的圈子里流行“脏语”,如草,靠之类,染上这习惯,其实越随便的人我越这样。男人说这词只是一种荷尔蒙分泌后产生的语气助词和虚词,大部分男人肯定赞同,除非你不说。因为打字没有语气,很多人说我脏话,觉得我没素质,我懒得解释,我不装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所以我不介意。

坛子里的片子我看过一部分,在别人的帖子里我很少说话,仅有的那么几句绝对遵纪守法。

    本人的帖子跟帖的人多后,开了一个群叫赤壁新青年摄影社,初衷没别的,一块玩,手里有的国内外摄影资讯信息大家一起分享,看片毒舌继续延续。人认识那么几个,有新人来也有旧人走,这是缘分问题,无需强求。管理员还有摇,昨天进来一人叫“摄神之子”,我的帖子里没见过这人说话,进来了也当客,群里相互闲聊,不加防范。之后上片请我毒,片是张婚纱,我说我不懂婚纱,也不照婚纱,也不被婚纱摄影师照,也不待见婚纱摄影,我觉得婚纱摄影主要是婚纱,然后才是摄影,其中成分20%。这是我的观点,说的意思是不想跟他聊婚纱,那是做生意的商业的东西,再说我也不懂。之后“摄神之子”说我给婚纱瞎下定论,我倒高兴了我随便一说他就觉得我跟圣人一样下定论,我就说婚纱而已又没说他,他感觉受了委屈,直接把自己和婚纱摄影等同,好像我侮辱他。懒得多说,话不投机,你来打婚纱广告算找错地方啦,之后我把他踢了。原因很简单,作为管理员我有权利排除一个在这里发出与我的开设群规范相左的声音的人,再说我也不认识你,之前没有交流沟通。之后我也退了群,解散。因为没意思,瞎耽误工夫,我大把资源和PS技巧非栽在这不可?不玩了。

    什么人我一眼看得出,我猜到“摄神之子”肯定不爽要报复咯,我太明白他那点小九九啦。随后我提前跟摇打招呼,说论坛里的帖我要删了,因为我自己删不掉,图片我先删了,拜托他随后删帖,要快。因为我知道后面肯定某人要上去攻击,影响就太不好了。

晚上进论坛看帖子是否删掉,结果发现没有(摇慢了一步),意料之中的是“摄神之子”开始恶言相加了,什么让我留口德之类(原帖屏蔽了,看到的人心里都明白,事情谁先挑起来)。我就觉得奇怪了,来者自愿上片毒,又没逼你,愿打愿挨的事情。之后他发了段莫名其妙的点评,他也没看看他在点评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很经典很笑话也很丢人。

随后我只能应战,帖子发出后随后被摇请偷版删掉,当然,我肯定不怕,说话我不输他呀,不就斗嘴皮子么,只能说大家看不到那段是在遗憾,那叫真正的毒舌,我自己得意得忘了复制。

    我不计较这事情,我是赤壁人,跟赤壁的摄影人交朋友,可是“摄神之子”这样的摄影人请版主们也要管好了。我觉得文剑版主说得好“大家都是玩艺术的人,贴中吵嘴、伤人等一些不文明的用语,在这里的出现,我个认为对所有的客人都不好。如果你的朋友或是同事、或是亲人看到这类,他们又会用什么眼光来看你?”你别说,我在上海都感觉丢脸,再说了,论坛不是做生意的地方,留些什么婚纱广告,电话号码,店面地址,狗皮膏药贴到论坛里来了,寒碜不寒碜。有钱能到电视台广告不能到淘宝上显摆不?正正当当做生意。这个论坛怎么不管?论坛不是做生意的地方。你允许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之后论坛的规矩就坏了。

就说这么多,这贴希望版主不要删,本贴我慎重的写事实,没有恶言。我只想给自己的帖一个交代,也是对曾经关注过这个帖的人一个说明和尊重,也请版主尊重一个游子影友的发帖的权利。当然,假如“摄神之子”请你看到贴后,能勇敢站出来说话。


作者: Yiwang    时间: 2010-4-22 23:07
哦~昨天看贴有更新点进去略微瞄了眼没仔细看就走了
然后今天再来找就发现没了
来个现身说法也好
作者: 亲亲☆树懒    时间: 2010-4-22 23:13
理解万岁吧!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 这个只是为人处事!!

好了 事情说清楚就好!免得闹笑话!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2 23:27
闹哪里的笑话呢?
作者: 刘雨潇    时间: 2010-4-23 00:55
哈哈 吾道不孤啊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有时候你越是正常的去对待一件事情 越是被不正常的加以对待

或许你的本意只是想号召大家能拍点好的片子 不在流于俗套 可恰好忽略了一个根本的问题 艺术是小众的 是圈子的 俗套的才是大众实用的 可能很多人认为摄影了 就是艺术了 恰好摄影了 也商业了 明信片也好 婚纱也好 其实都不过是一种爱好而已 于你来说可能达到了艺术的范畴 于多数人还不过是一种休闲于爱好

或许楼主已经找到了那把艺术的钥匙 想要告诉更多人的时候 却发现你幸苦摸索寻找到的东西 很多人是不需要的 生活不需要艺术 论坛不需要智慧 你的遭遇我看的很清楚 这样的事 于我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往往得道者都是孤独的 你是他们眼里的另类 不是你高喊着 看看我的作品 这才是艺术 人家就会认同你 对不起 首先你要低调 假若你不能低调那么请一直高调 知己往往只有那么一俩个 妄想获得多数人的理解跟认同 除非你拿出更有说服力的事物 比如一些参赛的证书 一些知名杂志上的作品 否则你万难在这个俗世的圈子里 得到更多的认同 只会遭受到更多的非议

我欣赏你 不光是你的作品 还有更多的是你身上有我熟悉的东西 我喜欢说真话 讲道理的人

往往能看到事物本质的人 恰恰是最孤独的人

还是少废些口舌罢了 何必呢
知者必知 不知者永远不知 你就是对着他脑袋讲上一万遍又如何?
你不曾对摇摇讲过多少 这几年摇摇的水平又何尝不是日渐增长!

一定要记得 人以群分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4-23 01:03
哈哈 吾道不孤啊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有时候你越是正常的去对待一件事情 越是被不正常的加以对待

或许 ...
刘雨潇 发表于 2010-4-23 00:55



    三季人不可语冰,无谓自添烦恼。
作者: 陈新泉    时间: 2010-4-23 01:46
回复 4# juvan


    其实是爱好才会进这个摄影版块来的,大家本意是好的,水平高低也正常,不要太计较。偶以前打羽毛球,现在学摄影,有事没事跑到羽毛球板块去发点无关的pp,好在球友给面子,大家脸熟呀,如遇到后生说两句,也不会很生气,没必要啊。心要宽。
作者: 与光共舞    时间: 2010-4-23 08:35
本帖最后由 老摄鬼 于 2010-4-23 09:09 编辑

关于摄神之子图片带广告 ,我一直是不赞成的 ,因此我还删了他的帖 。但楼主有些言语有些偏激,不利于论坛所以屏蔽。其实都没啥只是观点不同,你作为美院毕业的高才生应当知道。希望大家把论坛搞好。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09:03
哈哈 吾道不孤啊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有时候你越是正常的去对待一件事情 越是被不正常的加以对待

或许 ...
刘雨潇 发表于 2010-4-23 00:55


这是小事情,闹剧而已,更谈不上我的遭遇一说。我没受到任何伤害,害群之马让光影论坛论坛蒙羞也是无奈,我只能笑笑。我在外地,我不是来号召,因为这里有斑竹,也不是来布施,这里大家都拍得很满足,也不是来标榜,说透彻一点,我想故乡的时候我就会来看看。记得牛歌第一次在毒舌帖发图的时候,我没有毒舌,从技巧的角度去看那些随意的记录,你不会说它好,我可以找一万个毒舌的理由,但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看到了那个曾经熟悉的赐予我呼吸的故乡。这是我唯一来光影的理由。至于毒舌,那是玩笑一般的真话。
再说,我还是一个俗人,特别俗的人,只有俗人才会愤世嫉俗。我是希望被拯救的,我看到人最有缺陷最阴暗的一面,而大多数人是看不到或不敢看的,我不愿意按照流行的逻辑来看待周围的一切。今天的社会是全面虚伪的,从文化体制到社会风气,流行的美学方式,甚至语言方式,彻头彻尾的与资本勾结,缺乏公正与自由。很多人会认为这是幼稚而不讨好的意识,有这种意识难免碰壁。这种多数人看来很幼稚的困惑,始终伴随着我。只有最真实的人才会在意并停留在最基本的困惑上。
我敢于在这里毒舌,是因为我有我的知识构架,我也不避讳。一个人为什么要怕会说错一件事呢,一个人为什么要怕得罪别的人呢,再说,通过语言何至于得罪一个人呢?反过来,你要是无法真实面对说中你自己脆弱的那部分的语言,你是没办法接近于真实的自己的。或者,你根本不懂我毒舌的用意,我们不在一个价值体系里,无法在同一个层面展开对话。
中国文化里有狂士。每个时期的历史里都有。这些狂士无视文化禁忌,不顾大体世故,我行我素地存在。用极端的行为讽刺嘲笑世俗中的人们和世俗中的成功者。他们似乎凌驾于整个文化之上,把其中的端倪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又如同把世界洞察通透,连境界的框架也禁锢不了他们。又好像生得一身英雄气,广阔天地都不曾容得下他。 这样的狂士。 在战国时有叫庄子。 在三国是叫祢衡。 魏晋时乃竹林七贤。 在明朝时叫唐寅。 这一段与君共勉。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09:12
本帖最后由 juvan 于 2010-4-23 09:16 编辑
关于摄神之子图片带广告 ,我一直是不赞成的 ,因此我还删了他的帖 。但楼主有些言语有些偏激,不利于论坛所 ...
老摄鬼 发表于 2010-4-23 08:35
本来是我和他私下的口角那么私下解决,你们在后台应该看得很清楚,谁先挑起事端?谁先在论坛上恶言相加呢,泻私粪于论坛,做事不掂量,这个做法非常不地道。我是为了维护论坛,才让摇帮我删贴,晚了一步,恶言就出现了。
作者: 与光共舞    时间: 2010-4-23 09:24
本帖最后由 老摄鬼 于 2010-4-23 09:28 编辑

摇同我说了删帖的事 我认为帖子不错就没有去删 但晚上由于出现了违规的帖我们都采取屏蔽 最后没办法了才删的。这你应当知道。论坛是允许不同观点争论,但不许进行人身攻击。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09:33
我当然赞成,贴是我主动要求删的,结果我是预料到的,我不想因为个人影响论坛的声誉。当然反过来说,假如“摄神之子”没有在我的帖里首先发难,先进行人身攻击,事情不会到这一步。败坏的是论坛的风气。什么是害群之马?这就是。
作者: 牛歌    时间: 2010-4-23 09:41
这是小事情,闹剧而已,更谈不上我的遭遇一说。我没受到任何伤害,害群之马让光影论坛论坛蒙羞也是无奈 ...
juvan 发表于 2010-4-23 09:03

此时无声胜有声。
因担心此贴遭到同样被删的命运,我就不想来发言。
既然楼主提及到我,就信口雌黄地说一些个人有看法吧。
来了客,等下再说……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09:43
事情到此为止,我当没发生。
作者: 摄神之子    时间: 2010-4-23 11:19
哈哈 吾道不孤啊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有时候你越是正常的去对待一件事情 越是被不正常的加以对待

或许 ...
刘雨潇 发表于 2010-4-23 00:55



    很赞同你的想法,我可能有时候说话有点没有规矩,还希望我那姐夫能原谅我,呵呵,欣赏作品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像您能把事情看得这么透彻的人还很少啊 ,领教了
作者: 摄神之子    时间: 2010-4-23 11:22
我当然赞成,贴是我主动要求删的,结果我是预料到的,我不想因为个人影响论坛的声誉。当然反过来说,假如“ ...
juvan 发表于 2010-4-23 09:33



    呵呵,还在生我气呢,你毒我还不够?我可没有骂人哦,你就别再骂我了,搞的我都成大坏蛋 了,骂也骂够了,也算我受了教训,以后说话会注意的,不许生气了啊,呵呵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12:30
呵呵,还在生我气呢,你毒我还不够?我可没有骂人哦,你就别再骂我了,搞的我都成大坏蛋 了,骂也骂够 ...
摄神之子 发表于 2010-4-23 11:22

我跟你生哪门子气,我很文雅的说人说事,当然你非说骂我也没办法。你站出来就好,是个爷们就该这样。也甭道歉,都虚拟的。你我不曾相识相交,有口角也是在虚拟平台,码的是没有语气的数字。我要真实站你面前,我说同样的字你不会认为我在骂你。事情结束。
作者: 摄神之子    时间: 2010-4-23 13:08
我跟你生哪门子气,我很文雅的说人说事,当然你非说骂我也没办法。你站出来就好,是个爷们就该这样。也甭 ...
juvan 发表于 2010-4-23 12:30



    恩这道也是,允许我还叫你姐夫,你不答应的话,晚上敲你的门!!
作者: 一剑倾心    时间: 2010-4-23 13:14
其实都有高姿态,只是面子在作怪!
作者: Yiwang    时间: 2010-4-23 16:57
鄙视五楼的用那头像[em32]
作者: 刘雨潇    时间: 2010-4-23 17:14
我只是见多了很多文学问题 学术问题 艺术问题 到最后统统变成了道德问题
我还看见了要学好摄影先要做人类似的话语 这些是而非是的东西 总让人觉得困惑
我觉得木木狂的有道理 也不觉得他应该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只是那个帖子到最后居然被删了 我很遗憾而已
论坛永远都是会有这样的故事上演 我欣赏的是人 是水平 不是那些道德问题
满招损 谦受益

损从何处下手? 益又从何处得知? 除非那个人比你牛逼 比你不如的人又能给你什么益处呢?又能如何伤害的了你?不如你的人 损的只是道德问题 最大的得益 也不过是赞你有谦谦风范 于技术水平 一样无恙

我不希望你在论坛浪费时间去阐述什么了
永无必要去解释什么 需要你解释的永远都需要 不需要你解释的永远都明白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21:18
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作者: 偷闲半日    时间: 2010-4-23 21:21
原帖没有删掉,管理员已经恢复,可惜里面内容少了很多。事情已经说清,大家一起共建和谐。谢谢。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21:27
谢谢偷版,原帖是我自残变得没有摸样了。不再另开贴,舌不再毒了,偶尔来看看。
作者: juvan    时间: 2010-4-23 21:58
我只是见多了很多文学问题 学术问题 艺术问题 到最后统统变成了道德问题
我还看见了要学好摄影先要做人类 ...
刘雨潇 发表于 2010-4-23 17:14


你那个坛带不带我玩?
作者: 刘雨潇    时间: 2010-4-23 22:43
带带带啊 我那里就收为大众所不容的人 我喜欢独特立行 有自我思想的人 人云亦云者太多了 看到都没劲
我给你q啊 你加我啊 27314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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