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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拍案惊奇:三保安坐断一老人肋骨! [打印本页]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 05:12
标题: 拍案惊奇:三保安坐断一老人肋骨!
本帖最后由 赤者 于 2010-8-20 18:14 编辑

2010年7月29日中午,湖北赤壁市赵李桥茶厂厂长办上演了一出耸人听闻的惨剧------三名壮年保安将一名退休老职工强按至一个长沙发上,为防止老人坐起来,三保安竟一齐堆坐到老人身上,老人当即惨叫失声.....晚上老人身上愈发感觉疼痛难忍,熬到第二天上午到医院做x线检查,显示老人6后肋骨断裂。这是继去年5月23日被该厂前任法人董厂长等打伤头部、左中指咬伤;去年7月14日又被前任魏副厂长与其小舅子等打折两根肋骨、左中指屈肌腱离断后的第三次被打伤住院!http://bbs.cbrx.com/thread-9265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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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莫是茶厂退休老职工,原籍四川。在茶厂工作30多年,现仍只身一人,也没有生育子女。1981年拾得一女弃婴,便将其抱回家领养,取名莫莉。4个月时莫莉突发感冒,老莫急送到茶厂医务室诊治。不想医务人员忙乱中误将本该发于大人服用的药错发给了小莫莉,导致莫莉服用后被送于县医院急救无果、转地区急救遭拒、最后转省医院急救!最终侥幸保住生命,但却落下了右眼失明、左眼常年发炎的残疾.....
    莫莉的医药费一直由茶厂全额支付。90年12月老莫向茶厂递交了申请书,要求茶厂承担莫莉致残的责任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得到厂领导的签字批准。2005年在厂领导的同意下莫莉到市人民医院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五级伤残。
    05年4月茶厂改制,新法人董发金对莫莉的治疗费不予支付,要求通过法院裁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老莫证据不足予以驳回。老莫控诉至检察院,检察院支持控诉,中院发回重审。然二审市人民法院又以超过诉讼期限而结案。老莫不服,却又无处申诉,只得找厂长吵闹,要求解决。
    08年12月,茶厂再次改制,挂账卖给了浙商。交接期间,茶厂诸多遗留问题都没有落实到位,职工们纷纷强烈要求解决。改制小组主要负责人厂长董发金与副厂长魏国斌双双携夫人避居到地区的第二个家里,每月拿着茶厂3500元一人的高薪却守着几个门店做起了生意,扔下一大堆改制遗留问题任凭职工们十几次的市、地、省上访、罢工、堵厂大门....
    09年5月23日,老莫得知董“偷回”了茶厂的家,即找到其家要求按国家相关政策解决莫莉问题。董不开门并报警。两民警来后董开门与老莫撕扯,后与其老婆、内弟、弟媳四人将老莫打致头颅损伤、左中指咬伤、颊部皮肤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见鉴定)。老莫在反被民警带走的途中引发心脏病,被送至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危急,又立即用120车转至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董只付了医药费,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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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老莫又到厂长办找董,却只见原副厂长魏国斌在,便与之交涉。魏大声斥喝不该来找他,老莫亦用手拍桌顶撞,激怒魏冲过来以拳猛击老莫,导致老莫两根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伤)。后魏支付了1万9千元钱,老莫说他后期治疗费也没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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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29日,老莫得知董又回来了,即找到厂长办要求解决。为防外来干扰,又拖一长沙发将门堵住,不吵也不闹的坐在沙发上抽烟。值得一提的是老莫的前妻也因为帮人顶班时机器故障致右手食指、无名指被机器绞断,几年来厂里一直不予处理,其也赶到厂办找董解决。董顾左右而言他,又在故伎重演的口头答应解决但拒绝出具任何字据。三个人在厂长办耗到中午,急坏了外面那些饥肠辘辘的科员门,老莫就是不开门。报警来俩民警,进来又出去商议去了。少顷,上来三名壮力保安要老莫开门,说是要找董厂长有事情。老莫开门询问,三保安一拥而上将老莫强按至沙发上,.......见老莫奋力挣扎,竟一齐堆坐到这位可怜的老人身上,这就出现了此篇开头的一幕....
   一位为了工厂远离家乡默默奉献了自己一生、到老却只能和在工厂致残却得不到公正赔偿的领养女儿一起煎熬残年的老人,只是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将自己当年带给女儿的致残之痛绵力弥补、宁愿用自己一条老命换取公正而拿回本就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以保障残女后半生的生活,舔犊之情无以言表,----何错之有?遭法院如此之判决!又何过之有?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尔等蹂辱!又又何罪之有?竟要老天将所有这些不幸强施于这位乡音不改逆来不受却又孤立无助的“疯子”身上!!!
    老莫又住进了医院,仍然是一套换洗衣服、一套洗具、一条烟、一个人。

   事情过去20天了,老莫被坐断肋骨事件仍无解决,老莫很失望。他想要做个司法鉴定,但派出所没有开证明,鉴定无发进行。如今,他只是每天坐在床头默默的抽着烟,像是期盼等待,又似乎若有所思....
作者: 天理何在    时间: 2010-8-1 06:00
和谐社会,天理何在!!!
作者: 一天两天    时间: 2010-8-1 08:21
把他们个老婆都拉过来  让我们轮坐哈啊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1 08:51
这件事接二连三越演越劣,市府人都是干叼吃的,换成老子弄一车炸药,来个鱼死网破。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1 08:55
这年头人都怕狠,无论黑白,只要你够狠。法律是制裁穷人的,钱就是杀人的武器,还可以带着一群穿着制服的狼。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0-8-1 09:35
这件事接二连三越演越劣,市府人都是干叼吃的,换成老子弄一车炸药,来个鱼死网破。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1 08:51



    30日下午16时许,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警方初步调查确认该案系人为制造。
    严重怀疑此事与你有关
作者: 冷月清风    时间: 2010-8-1 09:51
太猖狂了!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0-8-1 09:58
此事的最佳解决途径是找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报道。赤壁论坛太小了。
还要掌握证据,最好下次去找那些个不懂事的董事们的时候,带上个录音录像设备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1 10:00
要是我就不会炸一层了,再加十倍的炸药,直接轰掉整栋楼,那才解恨。肯定是干什么坏事了,要不人家也不会这样报复,又不是什么恐怖袭击。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0-8-1 10:11
那就要老莫下次去找那些人的时候身上捆上炸药,吓也吓死那些个无良董了
作者: 枥山猎头    时间: 2010-8-1 10:30
赵茶为何总在出事?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1 10:36
因为天总是在下雨,太阳照不到。
作者: 风轻扬任我行    时间: 2010-8-1 11:53
跟着党走--有吃有喝!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1 12:44
国民党?还是民进党?
作者: 水自流    时间: 2010-8-1 13:02
愤怒,人性泯灭啊
作者: 大灰狼    时间: 2010-8-1 13:32
麻木了!
作者: rhjtom    时间: 2010-8-1 14:05
唉,不知道说什么好。。。。。。。。。。。。。。。。。。。。。。。。。。。。。。。。。。。。。。。。。。。。。。。。。。。。。。。。。。。。。。。。。。
作者: 闪马旗人    时间: 2010-8-1 14:35
告穿~!
作者: ╰☆曉妖精    时间: 2010-8-1 18:17
希望此事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看完此贴,眼角湿润。
作者: 总被伤害    时间: 2010-8-1 18:26
哎······················
作者: 2010山风    时间: 2010-8-1 20: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灰狼    时间: 2010-8-1 21:09
天理何在啊?老百姓咋就这么没人权地位呢?莫非又要回到奴隶社会?
2010山风 发表于 2010-8-1 20:03



    现在是和谐社会,一切都是美好的,你说这话小心JC请你去喝开水洗脸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 21:23
我不渴,也不喜欢洗脸。
作者: luo_tuo    时间: 2010-8-1 21:26
想到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左手拿了馒头还得右手拿了棍棒。

老莫啊老莫,你该拿棍棒了,一把年纪了,有什么事情不敢搞的???
作者: 独上兰舟    时间: 2010-8-1 21:27
愤怒,欺负外乡人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 21:45
愤怒,欺负外乡人
独上兰舟 发表于 2010-8-1 21:27



    很显然,如果不是孤身一人的外乡人,至少老莫不会一再被打。
作者: 独上兰舟    时间: 2010-8-1 21:46
他在赤壁如果有几个兄弟就好了
作者: 无敌潜水艇    时间: 2010-8-1 21:46
被欺负到这份上只有亡命搞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 21:49
被欺负到这份上只有亡命搞
无敌潜水艇 发表于 2010-8-1 21:46



    所以老莫后来几乎都疯了,好多人看见他一再被打又无力还手,都很瞧不起他,老莫就更加极端了。
作者: oyjp    时间: 2010-8-1 22:15
至辱则不屈!唯一死也!
作者: 赤壁新人    时间: 2010-8-1 23:07
在这里顶楼主一个,
支持受害者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 23:33
在这里顶楼主一个,
支持受害者
赤壁新人 发表于 2010-8-1 23:07



    谢谢顶帖!
作者: gxpaper    时间: 2010-8-1 23:56
理性发言,切勿指错路,,,事出必有因,按程序走,市里不行,省里,省不不行搞中央去,切勿做偏激的事。
作者: 泡墨    时间: 2010-8-2 00:01
不是吧....真的也就太过分了
作者: 驼铃    时间: 2010-8-2 00:36
不是吧....真的也就太过分了
泡墨 发表于 2010-8-2 00:01



    确实是过分!
作者: schlp    时间: 2010-8-2 10:25
希望有相关部门出来解决,莫让事情再恶化到不可收拾在地步再来收拾残局。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2 11:19
建议还是逐级反映比较好,尽管天经常下雨,到终有天晴的时候。实在不行大家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请个杀手干了那狗日的。社会本来就黑暗,再黑点也无所谓。
作者: 枥山猎头    时间: 2010-8-2 12:10
不是吧....真的也就太过分了
泡墨 发表于 2010-8-2 00:01



   要是真的也就太过分了!
作者: 教官    时间: 2010-8-2 13:30
[em37][em37]
作者: 新店饶立华    时间: 2010-8-2 17:37
媒体!媒体!揭露!揭露!
作者: 湖南卫视咯记者    时间: 2010-8-2 17:39
我先了解情况再说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2 17:57
好啊,等你消息。这事你能曝光,我一定给你天大的新闻线索。否则你披着羊皮那凉快上那去,绝不食言。
作者: 湖南卫视咯记者    时间: 2010-8-2 17:59
好啊,等你消息。这事你能曝光,我一定给你天大的新闻线索。否则你披着羊皮那凉快上那去,绝不食言。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2 17:57



算了,我也不要你的线索。一看就知道你也是难缠的,说话一点礼貌都没有!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2 20:16
媒体!媒体!揭露!揭露!
新店饶立华 发表于 2010-8-2 17:37



    欢迎饶导加入支持群体,再次感谢各位顶帖!
作者: 斌之道    时间: 2010-8-2 21:12
团结起来——顶!
作者: 马甲L    时间: 2010-8-2 21:42
团结起来——顶!
斌之道 发表于 2010-8-2 21:12



    顶!
作者: 2010山风    时间: 2010-8-2 22: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2 23:11
老莫住院前已经向派出所、** 局报案,又与茶厂通告过。董发金这次若想再玩金蝉脱壳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作者: 总被伤害    时间: 2010-8-2 23:17
哎,什么世道啊·········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2 23:24
若这次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老莫下一步就是到地区** 局找督查,如还不能解决,就到省** 厅 监察科...老莫有每次被打的证据,却没有任何部门的相关处理结果,导致事态一再循环恶化、老莫一再被打、最后发展到保安集体变相伤害!除要严肃处理众多打人凶手外,相关领导、监管部门也都要被问责!!以给老莫一家及广大网民一个严谨的答复!!!
作者: OYTJ    时间: 2010-8-3 10:28
支持!一定要有个交代!
作者: 手术刀刀    时间: 2010-8-3 16:31
武汉信访民警打了厅长夫人,现在已经得到解决;赤壁一个小厂子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一位老人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解决呢?赤壁就真的比武汉还要牛吗?!!!
作者: 绿青山    时间: 2010-8-3 22:38
建议还是逐级反映比较好,尽管天经常下雨,到终有天晴的时候。实在不行大家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请 ...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2 11:19



    相信没有人敢欺负你!
作者: 绿青山    时间: 2010-8-3 22:41
武汉信访民警打了厅长夫人,现在已经得到解决;赤壁一个小厂子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一位老人为什么就没有人出 ...
手术刀刀 发表于 2010-8-3 16:31



    厅长夫人都敢打!你先掂量掂量自己!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3 23:34
厅长夫人都敢打!你先掂量掂量自己!
chibiscq 发表于 2010-8-3 22:41



   “打错门”事件后 连相关领导都给撤了职!要掂量掂量后果!
作者: 浪花一朵朵    时间: 2010-8-4 19:58
天理何在,正义何在,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4 20:11
那是领导重视,没有处理结果能对得起观众吗?这件事建议去省里上访,没路费我出。
作者: 一天两天    时间: 2010-8-4 20:17
把那几个保安个老婆捉出来给河南师傅们轮干哈洒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4 22:33
那是领导重视,没有处理结果能对得起观众吗?这件事建议去省里上访,没路费我出。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4 20:11



   再次谢谢大侠的支持!
作者: 鉲哥    时间: 2010-8-5 13:20
[em37][em37]
作者: 不愁嫁    时间: 2010-8-5 17:46
都是改制给惹的,无非是利益驱使下想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结果碰到了一个“钉子户”....看董如何收场!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5 18:48
这都是社会的错!……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5 23:01
这都是社会的错!……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5 18:48



    谢谢朋友的大力支持!
作者: 虎头铡    时间: 2010-8-6 13:20
这个必须顶!!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6 13:27
不要谢我,相信每个有正义感的都会气愤,我不是侠者,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6 13:35
不要谢我,相信每个有正义感的都会气愤,我不是侠者,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6 13:27



    侠即代表正义!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6 15:32
咸宁新闻网·分类信息频道正式开通!欢迎免费发布信息!



自7月19日按老莫恳求发表《鸣冤求救》http://bbs.cbrx.com/viewthread.php?tid=92651&from=recommend_f帖在省、地、赤等论坛后,董发金不仅没有半点收敛,反而采取变本加厉的态度指使保安们变相伤害老莫,以显示自己“毫不畏惧、能奈我何”的嚣张气势!并截止到今天,事发一周后没有一个人到医院探望、没有一个单位或个人出来解释!敬问赤壁相关领导们:您们这是在避暑呢?还是在休闲?难道非要闹出人命血案后您们再来重视吗?!

顶!!







作者: 赤壁花卉    时间: 2010-8-6 19:06
那就要老莫下次去找那些人的时候身上捆上炸药,吓也吓死那些个无良董了
八面来风 发表于 2010-8-1 10:11


现在普通老百姓搞不到的
作者: 总被伤害    时间: 2010-8-6 21:23







作者: David2046    时间: 2010-8-6 23:15
把那几个保安个老婆捉出来给河南师傅们轮干哈洒
一天两天 发表于 2010-8-4 20:17



    人家做错事关他老婆什么事?你这种主观上的正义都是扭曲的。祸不及妻儿,明白?人品问题。

    这种事,闹不出什么大事来的。各自回家洗了睡。
作者: David2046    时间: 2010-8-7 00:44
本帖最后由 David2046 于 2010-8-7 00:51 编辑

1:1981年拾得一女弃婴,便将其抱回家领养,取名莫莉。4个月时莫莉突发感冒,老莫急送到茶厂医务室诊治。不想医务人员忙乱中误将本该发于大人服用的药错发给了小莫莉,导致莫莉服用后被送于县医院急救无果、转地区急救遭拒、最后转省医院急救!最终侥幸保住生命,但却落下了右眼失明、左眼常年发炎的残疾.....

解析:主要责任是谁?是厂方?是董事长?还是医务人员?

2:莫莉的医药费一直由茶厂全额支付。90年12月老莫向茶厂递交了申请书,要求茶厂承担莫莉致残的责任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得到厂领导的签字批准。2005年在厂领导的同意下莫莉到市人民医院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五级伤残。

3:05年4月茶厂改制,新法人董发金对莫莉的治疗费不予支付,要求通过法院裁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老莫证据不足予以驳回。老莫控诉至检察院,检察院支持控诉,中院发回重审。然二审市人民法院又以超过诉讼期限而结案。老莫不服,却又无处申诉,只得找厂长吵闹,要求解决。

解析:2和3结合起来看,前法人有没有对新法人董发金交接过这个事情?新法人是否作出书面承诺对此事继续负责?
如果有,新法人董发金的责任肯定很大!如果没有,甚至前法人对董只字示提呢?责任在谁?

4:08年12月,茶厂再次改制,挂账卖给了浙商。交接期间,茶厂诸多遗留问题都没有落实到位,职工们纷纷强烈要求解决。改制小组主要负责人厂长董发金与副厂长魏国斌双双携夫人避居到地区的第二个家里,每月拿着茶厂3500元一人的高薪却守着几个门店做起了生意,扔下一大堆改制遗留问题任凭职工们十几次的市、地、省上访、罢工、堵厂大门....

解析:这里强调,再次改制,事情变复杂了,如果前法人没有对董发金交待05年改制后必须为莫莉的医药费负责,那么,08年再次改制的最新法人--浙商,自然不会为此事买单,合情,合理,也合法。至于其它职工的事情在交接过程中未处理妥当,与莫莉的事情性质上又有不同,改制前遗留下来的问题与企业转让后职工安排的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5:09年5月23日,老莫得知董“偷回”了茶厂的家,即找到其家要求按国家相关政策解决莫莉问题。董不开门并报警。两民警来后董开门与老莫撕扯,后与其老婆、内弟、弟媳四人将老莫打致头颅损伤、左中指咬伤、颊部皮肤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见鉴定)。老莫在反被民警带走的途中引发心脏病,被送至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危急,又立即用120车转至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董只付了医药费,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解析:国家相关政策?抽象的说法。请列举中国任何法律,只要适用在此事上,都可以列举出来。但有一条,私闯民宅,是犯法的!当**的面闯民宅,并与宅主撕扯,挨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为什么只带走老莫呢?莫非,莫非有人认为董发金**也收买了?赔医药费已经很人道了,换言之,不赔医药费,老莫因心脏病发作死亡,在法律上来讲,也追究不了董发金的主要责任。

6:7月14日,老莫又到厂长办找董,却只见原副厂长魏国斌在,便与之交涉。魏大声斥喝不该来找他,老莫亦用手拍桌顶撞,激怒魏冲过来以拳猛击老莫,导致老莫两根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伤)。后魏支付了1万9千元钱,老莫说他后期治疗费也没有付;

解析:在厂长办(这里强调一下,厂长办是厂长办公室),魏国斌发脾气,并打人,很显然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应该当拘留,并支付医疗费用。

7:2010年7月29日,老莫得知董又回来了,即找到厂长办要求解决,不解决就不让出门。又拖一长沙发将门堵住,不吵也不闹的坐在沙发上抽烟。值得一提的是老莫的前妻也因为帮人顶班时机器故障致右手食指、无名指被机器绞断,几年来厂里一直不予处理,其也赶到厂办找董解决。董顾左右而言他,又在故伎重演的口头答应解决但拒绝出具任何字据。三个人在厂长办耗到中午,急坏了外面那些饥肠辘辘的科员门,老莫就是不开门。报警来俩民警,进来又出去商议去了。少顷,上来三名壮力保安要老莫开门,说是要找董厂长有事情。老莫开门询问,三保安一拥而上将老莫强按至沙发上,见老莫奋力挣扎,竟一齐堆坐到这位可怜的老人身上,这就出现了此篇开头的一幕....

解析:三名保安负次要责任,下命令的人负主要责任,该赔钱的赔钱,该拘留的拘留。很简单的事。

个人建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1。 本文自始至终对造成医疗事故的那位医务人员的姓名都没有提,那位医务人员是需要负责任的,这一点老莫不明白?
2。2005年改制前,厂领导是否书面同意继续为莫莉的医药费负责?承诺完了几个月内改制,有没有打哈哈的成份呢?又是否对新任董事长董发金交待过此事,并达成交割协议?如果没有,那么,应当找05年改制前的领导,如果有,董发金上任后不处理此事,那么,董应该负责。那么之前的私闯民宅,都不算私闯民宅也不算犯法。以上所说是本案关键。但即使现在能搞明白,也过了民事讼诉时效。起诉也是没有用的。上访,作用不大。

结语:看到论坛里的朋友都站在弱者的那一边,我个人感到由衷的欣慰。毕竟这个社会,正义仍存在人们的心中。但是,法律不等同于人情。还请各位朋友理性的看待这些事情。教唆别人去报复社会,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换言之,老莫真的听了你们的话,把茶厂炸了,把董发金杀了,事情是不是就解决了呢?而你们,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只有一些主观上的快感,自认为恶人被杀,快意恩仇?要知道,现在的社会,不是电视里古装片里的江湖。切勿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人利用,引起舆效应。

走极端不可取的。支持老莫上访。末了,本人郑重申明:本人不认识文中所说任何人。与赵李桥茶场没有任何关系,不是谁的托。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7 00:47
人家做错事关他老婆什么事?你这种主观上的正义都是扭曲的。祸不及妻儿,明白?人品问题。

   ...
David2046 发表于 2010-8-6 23:15



    网友们无非是泄泻愤慨而已,请不要介意。但如果以消极的态度来理解此事也实为不义。虽说现在这样的事情多得让人视觉疲劳,但被意识唤醒的人们不再只能沉默------让那个顺受得没有了思维的年代见鬼去吧!!!
作者: 天理何在    时间: 2010-8-7 13:42
强烈建议老莫睡到董发金家里去,事情不解决、不道歉就绝不出来!反正你有理、又有心脏病,死到他家里也要他家垫背!60岁了还怕个球....
作者: 马甲L    时间: 2010-8-7 20:00
强烈建议老莫睡到董发金家里去,事情不解决、不道歉就绝不出来!反正你有理、又有心脏病,死到他家里也要他 ...
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0-8-7 13:42



    这个,可以有...[em37]
作者: 苦命的人来求救    时间: 2010-8-7 23:52
本帖最后由 苦命的人来求救 于 2010-8-7 23:56 编辑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老莫,谢谢大家正义的顶帖!
借助这个帖子,我有几句话要跟董发金、魏国斌说一下:
董发金、魏国斌,我多年被你们欺负,因为我孤老一个,你们有权有势,到哪里你们都摆得平。我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现在是脸没有脸、人不像人,脑袋被你们打得像南瓜,全身是牢伤。现在我的脑袋整天疼痛难忍,反正你们打了人光荣、有人支持你们。我老莫现在不如一只狗,整天都没有脸出门。但是一条,我会到你们家去的,让你们打死,我不去不是人!你们不相信,就只当是我放的屁。
作者: 苦命的人来求救    时间: 2010-8-8 01:08
本帖最后由 苦命的人来求救 于 2010-8-8 01:24 编辑

茶厂保安陈志威,我每次到厂办找董发金解决问题你都要跑过来当厂长的面动手打我?你又不是领导也没有领导指示你,你无非是在主子面前图表现想拿我的痛苦换取领导对你的夸奖,你也不想一想,你在保安里面是个什么东西?你们内部有哪个保安瞧得起你,厂里传说你脑袋有问题还真没有说错!保安队长三牛,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过矛盾,你是保安队长不错,受领导指示出来执行保卫工作。但你有没有必要联合三个保安来对付我一个老头子?你们把我强按在沙发上我已经是动弹不了了,你为什么还要用膝盖跪到我肚子上?见我惨叫,你们不仅不放手,看到陈林海一屁股跳坐到我的胸前,你们俩竟也一起堆坐上来,使我叫不出来、没有了声音....现在我肋骨已断,多处软组织受伤,你们为了做好一条狗竟可以丧失人性,好了,现在你们得到嘉奖了,你们又多分到了几块骨头,你们光荣了!在你们和领导们一起的庆功酒桌上点头哈腰给领导敬酒的时候,你们就没有想到你们的父母?和看着你们长大的我们这些老人们?你们这些名副其实的狗东西!!!
作者: schlp    时间: 2010-8-8 11:42
看样子老莫是要去拼命了.....[em11]
作者: 手术刀刀    时间: 2010-8-8 22:57
我倒要看看事情怎样收场......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8 23:20
只有喜剧和悲剧,我比较喜欢看喜剧,你们呢?
作者: 天理何在    时间: 2010-8-9 00:00
只有喜剧和悲剧,我比较喜欢看喜剧,你们呢?
独立团老兵 发表于 2010-8-8 23:20



    同感!
作者: oyjp    时间: 2010-8-9 14:09
政府部门马上都要过中秋了,天气酷热,小心中暑哦....
作者: 豳起    时间: 2010-8-9 14:10
真的吗!!??
作者: oyjp    时间: 2010-8-9 14:20
老莫坐断肋骨的法医鉴定不知道做了没有?
作者: 苦命的人来求救    时间: 2010-8-9 23:08
顶穿!!!!!!!!!!!!!
作者: 总被伤害    时间: 2010-8-10 09:09
友情顶贴!!!!
作者: 独立团老兵    时间: 2010-8-10 09:48
人生凄惨莫过于此!……
作者: 马甲L    时间: 2010-8-10 14:23
我愿天公聚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材!
作者: 苦命的人来求救    时间: 2010-8-10 23:14
我要问一问赤壁市公 安部门:被人坐断肋骨伤者去做法医鉴定是再正常不过的司法程序,为何你们不开具做鉴定的证明?导致鉴定机构无法给伤者做鉴定。如果没有鉴定,伤者的人身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这不是典型的剥夺人权么?!老莫受伤住院到现在,没有一个人或部门出来过问过此事,似乎事情从来就没有发生过。老莫和他女儿到当地派出所、市公 安局信访办去了好几次,也找过公 安局长(没有找到),就是拿不到做鉴定的介绍证明。相关部门难道又想瞒天过海、不了了之吗?!
作者: ╰☆曉妖精    时间: 2010-8-10 23:18
法医鉴定应该是可以自己直接去做的。我记得我的脚摔了就是自己直接去做的法医鉴定。
建议老莫先去做个法医鉴定,把鉴定报告留着再寻求法律途径。不然等伤愈了做法医鉴定就没有意义了。

法医鉴定地址:赤壁市人民医院门诊二楼,电梯口对面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1 20:25
总归是要顶的。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1 20:26
总归是要顶的。
作者: 不愁嫁    时间: 2010-8-12 14:18
希望相关部门严惩凶手!还老莫和他女儿一个公道!
作者: 虎头铡    时间: 2010-8-12 16:36
坚决顶上!众人拾柴火焰高,看尔等如何当道!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3 00:18
总归是要顶的。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3 14:44
还奇了怪,不积极去面对过错、解决问题,竟还请来五毛党到这里来开帖叫嚣着“不宜牵扯打人事宜...”什么东西?我倒要看你们能嚣张多久!再来!
作者: 苦命的人来求救    时间: 2010-8-13 18:22
开始顶帖长征了!
作者: weiwei3023    时间: 2010-8-13 23:01
本帖最后由 weiwei3023 于 2010-8-13 23:08 编辑

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我想赵李桥派出所有很大的问题。身为警  员你们不是应该保护群众的安全的吗?不然你们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吃的都是屎?还是为了给董毛擦皮鞋?而欺负一个将近60岁的老头。你们根本就不够资格做警   察,你们直接去做流氓好了。。丢了湖北人的脸。你们不抓打人的王八。却只会欺负一个弱者,还是因为你们给董毛擦鞋,给你们回扣。我相信老莫一定会坚持下去的。我们这些群众也在等着公正的人来处置你们这些人。你们就等着好了。如果下次老莫在出现被打的现象。那么你们这群嬲种有本事就一抢把老莫毙了。不过老莫真要死了,你们这一生将不会安宁。。。
死顶
作者: weiwei3023    时间: 2010-8-13 23:09
实在看不下去。。。可恶。[em41]
作者: weiwei3023    时间: 2010-8-14 01:05
不管老莫他怎样,他都是为了他的残疾女儿,打人就是不对,必须道歉+赔偿!顶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0-8-16 13:14
坚决顶起,绝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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