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市井良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已处理] 供电部门黑起颈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2-9-9 06:40 |
电力人多待遇高,听说年终奖都是几万几万地发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32
发表于 2012-9-9 07:19 |
星月同挥 发表于 2012-9-9 00:46
乾隆下江南,乌龟挡道。乾隆问:“王八们有何事?”乌龟道:“我等有王八蛋进贡,欲求乌纱帽!”乾隆大笑:“ ...

还是此位高人令在下佩服,我们的帖子太犀利都被屏蔽了!窝火得很!
33
发表于 2012-9-9 08:04 |
看样子要学习上海的那户人家(自家屋顶上用太阳能板发电)
34
发表于 2012-9-9 08:08 |
      楼主,你楼里火气好重啊,还不出来倒茶。
    本人认为骂人、说脏话是不对的,但呢些说假话、空话、夫人的话的人,更是不对的,特别是呢些声音比别人硕的(有话语权的)。
35
发表于 2012-9-9 08:13 |
180度起点太低
36
发表于 2012-9-9 08:41 |
赤壁供电客服 发表于 2012-9-8 19:26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意见和建议已经收到,因您所居住的房屋涉及到赤壁市自建房屋的很多相关管理规定,完 ...

供电客服你好:
请问一下,我们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我省的开电表户,每户规定收取多少钱,请问,我们是生活在湖北省在吗,赤壁是湖北省管辖吗?如果你的回答是:请您和那些为民着想的电力官员们立即执行我省的相关文件吧!我不会去问赤壁市物价局的,他们,哎,哎!!
37
发表于 2012-9-9 10:52 |
赤壁供电客服 发表于 2012-9-8 19:26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意见和建议已经收到,因您所居住的房屋涉及到赤壁市自建房屋的很多相关管理规定,完 ...

在用户报装同时必须考虑台区的负荷情况以及线路情况,很多东西都是不确定的因素,所以没有经过缜密的现场勘查测算是不可能一口气打出报装用电的所需价格的!


既然是如上所说,怎么测算前就能确定收1700元、3000元。啊啊,你难圆自说。
38
发表于 2012-9-9 11:20 |
尊敬的用户,您好!
对于您咨询的收费标准及无房产证报装问题,在此做出回复:供电企业对报装从未统一收费标准,另外对无房产证用户按照供用电细则是不允许报装的(除非具备特定条件),更无提高收费标准报装之说。在此对于您咨询的业务人员不详细的解释表示歉意,现就楼主的反映问题正确解释如下。
第一、报装收费标准问题:
供电企业在接受用户报装申请后,审核报装手续资料是否完备,符合报装要求的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然后造出材料预算表,预算表内材料费及施工费全部依据物价收费标准(物价可查),如果用户离供电点较近,负荷容量小,那么费用就可能比较少;如果离供电点较远、供电负荷需求比较大、耗费材料需求较高则费用可能会很高,所以新报装用户所需费用并无统一标准可言。
第二、无房产证分户问题:
   根据《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操作细则》规定分户必须满足以下两点中的一个点:
1、用户进行房产分割:
用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分割,取得多个房产证明后,分离出的新户可以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请新装“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新装“一户一表”存在困难的,在取得多个房产证明后,也可以所有居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申请在原“户”头用电并参照执行“合表”电价。
2、未进行房产分割的:
房产未分割的,但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酌情参照“多户”处理。其一,该住宅对应的地址上有两个及以上户口(GA户籍);其二,上述所有户口内的人口总和在6人及以上;其三,上述所有户口内的成员没有其他住宅房产(以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宅房产情况证明为准)。
    也许很多用户对无房产证不能报装很不理解,但这是国家和政府对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采取的应对政策和措施,有据可依,所以也希望所有用户能充分重视在房屋交易时关注房产证的重要性,对于商住楼最好先确定该商住楼的开发商是否按照《湖北省商住楼用电管理办法》进行了一户一表报装到位,以免日后引起用电的困扰;在此,赤壁供电公司就对楼主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将对不详细解答用户问题的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于近期将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再培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50 收起 理由
闪马旗人 + 5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39
发表于 2012-9-9 11:23 |
这里面的秘密谁也不知道,他们内部才知道。还建房安装一块表3300元。
40
发表于 2012-9-9 13:53 |
请问 两户人家.能共用一个电表么。。  
电价是不是可以叠加起来的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6-2 02:0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