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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武汉市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
发布时间:2009-07-06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梅军 通讯员鄢祖海 实习生杨柳)
根据新规定,长江(武汉段)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600米、下游100米,宽度为以河道中线为界。汉江(武汉段)、举水、滠水等河流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宽度为横向整个河道宽度。新的保护区范围与过去相比,扩大不少。
武汉市环保局表示,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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