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赤壁永邦小区全体业主向环保局致敬

查看数: 9744 | 评论数: 53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3-3-28 17:21

正文摘要:

尊敬的环保局领导、环保卫士们:       当你们收到我小区居民对“擅自更改商住楼功能设计,改建医院且未批先建”的问题反映后,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为了杜绝环境污染;为了保障百姓健康。贵局领 ...

回复

赤者 发表于 2013-5-26 20:07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4-6 00:22
依法维权,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实施聚众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是“情节严重”,导致工作“无法进行”,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liuf7902 发表于 2013-5-26 18:49
真的不可以设吗?
夏夜 发表于 2013-4-10 22:07
什么时候把晨鸣请走了,那才真是大功一件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4-6 00:22
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3-4-6 00:35 编辑

依法维权,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实施聚众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兀石 发表于 2013-4-5 12:35
永邦的物业管理确实很烂
赤壁人1226 发表于 2013-4-3 00:45
我就是我1986 发表于 2013-4-2 22:27
其实对于永邦的物业单位,就不点名了。在这次事情中敢问你们的立场何在!努力又在哪里呢?别把收钱作为天职 ...

你说得很有道理
我就是我1986 发表于 2013-4-2 22:27
其实对于永邦的物业单位,就不点名了。在这次事情中敢问你们的立场何在!努力又在哪里呢?别把收钱作为天职,把服务挂在口头,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能为我们业主考虑的物业!
我就是我1986 发表于 2013-4-2 22:24
永邦的业主代表们辛苦了,真诚的感谢你们的付出,有了你们的努力,我们的小区才能更加美丽!
天瑞之城 发表于 2013-4-2 15:08
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
不错不错。
nonma 发表于 2013-4-2 14:17
人家都还没有表态这个医院能不能上,你们就把匾都送去了,那以后环保局拼死拼活也不能让医院动工了,这一招棋下得好。不然,作强上的匾一看,也不好意思啊。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5-3-10 05:5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