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觉得优可滋的东西不怎么好吃,甜豆的强一点,可能是个人口感吧 |
那个 甜豆怎么样啊··· |
在好吃的东西都没有屋里的饭好吃 也没有屋里个饭吃到久了 |
真是恐怖 表示去优可滋买的次数比较少··· |
跑动的风 发表于 2016-3-30 13:26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楼主应要求店家十倍赔偿,要不,去食药监举报投诉,生产经营混有异物食品应处以五万以上处罚,并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
回首梦已远 发表于 2016-3-30 12:58 |
回首梦已远 发表于 2016-3-30 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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