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直接跟你来真实视频,发到网上去,我才不照呢! |
对GA部门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人群吗? |
我觉得不涉及隐私的拍照,公民应该有这个权利。在公共场合,任何公民都有拍照,录相的权利。比如你走在马路上,我把你拍下来,虽然我们素不相识,这个应该是允许的,但你不能把人家的相片用在任何商业地方,比如做成杂志封面,甚至是黄色广告。这就犯以法了。 还有,若别人走在马路上,你拍她(他)被发现了,人家问你拍什么?不要拍了,你得解释清楚并停止拍摄。这就好比,你一直盯着陌生人看,人家会很反感的。别人哪天也这样看你,你是不是觉得别人不礼貌? |
热线跟帖局局长 发表于 2016-7-29 17:16 言之有理。 |
国家有规定,公务执法过程中,没有特殊情况允许拍照 |
67231243 发表于 2016-7-28 09:37 等我遇到了 我做不到我叫你呀 |
我是东哥 发表于 2016-7-28 14:07 东哥所言极是! |
秦时明月不良心 发表于 2016-7-28 13:47 谢谢朋友。。 |
这个有关部门应该管管,天天跑乡下来骗老百姓!价格高得离谱,售后没有保障,而且几乎都是假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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