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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船泊非法采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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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5-27 08:13

正文摘要:

  3条外地籍采沙船闯进长江赤壁水域,偷采江砂,立足未稳,就被我市警方和长江海事局逮了正着。日前,非法采沙船上的5人因涉嫌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违法嫌疑人张某说,是从洞庭湖开来,在赤壁打(采 ...

回复

早已入骨的情 发表于 2017-5-29 06:16
 
抓的好
 
0715红顶屋 发表于 2017-5-29 01:58
 
搞建筑的又愁了哦
 
宝塔明灯 发表于 2017-5-29 00:28
本帖最后由 hygeiaplus 于 2017-5-29 12:00 编辑

公安能够颁发船舶驾驶证吗?(船舶驾驶证属于海事局颁发,不属于公安局)。明明是非法开采河沙,却搞个无证驾驶罪名,治安拘留。处罚太轻了。
难道有船舶驾驶证就可以随意开采河沙?新闻有误导之嫌。

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没收作业设施设备。

沙石属于国家矿产资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必须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采沙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取土、淘金、弃置沙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公民及法人未经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的,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取土、淘金、弃置沙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liaojiawen 发表于 2017-5-29 00:07
 
 
阿拉丁的大爷 发表于 2017-5-28 20:54
一天七八千,十天七八万,一年几百万!罚五百元?
borens 发表于 2017-5-28 20:08
搞不懂个问题多而复杂,想多了头疼
赤壁长江大桥 发表于 2017-5-28 13:11
 
处罚这么轻,下次再见吧
 
闯一闯 发表于 2017-5-28 12:30
万晟租凭 发表于 2017-5-2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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