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表于 2017-8-9 10:01 点赞 |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网络上反映的下庄小区存在私搭乱建铁棚问题,我局已经收悉,对此非常关注,迅速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位于赤壁市南港大道的下庄小区属还建安置点,以前暂无单位管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以及第二款“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人为物业管理单位,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人为街道办事处或者原产权单位”。从2015年开始,赤马港办事处将下庄小区物业交由木田和夏龙两个社区共同管理。下庄小区以前也存在违章搭建问题,赤马港办事处曾于2015年请求城管执法局参与整治行动,我局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拆除了下庄小区私搭乱建的铁棚。目前下庄小区这种状况,您可以向木田、夏龙社区或赤马港办事处反映,城管执法局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网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下庄好多井盖都烂了 |
寸土寸金喽! |
城管的说看不见 |
又是有关执法部门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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