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偷走了我老婆手机,衣服一样 |
牢底坐穿,免得再害人! |
唉,儿女的尴尬 |
这个人是不是叫程德富? |
建议想坐牢的人,办一个港澳通行证,去那边做坏事,那边坐牢有空调,还有肉吃,比穷地方不知强了多少倍 |
都这岁数了 |
做什么不好 |
这年纪了 |
不是坏人变少了,是他变老了 |
公安局干脆把他养起来,省得害人 |
年纪这么大了还出来偷,儿女的没当好 |
我国刑法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一般不适用于死刑,除非杀人分尸极其残忍。所以尊老爱幼其实也是保护自已,老人惹不起 |
心的呼唤 发表于 2017-8-23 07:10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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