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开始实行阶梯电价,旨在倡导民众节约资源。初衷我完全理解,举措我完全赞同,但在实施过程中让我费解又寒心,用电关乎千家万户,改革操作不可不慎,各位看官,且将我近期与电力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一一道来:
我家中兄妹4户人居住在一幢楼内(只开了一个用电帐号),8月交7月份电费时,发现数额比平时多出100余元(总用电量在400度以上),通过打听才知道实行了阶梯电价,经咨询赤马港供电所(家住赤马港辖区内),180度以下0.57元/度,180-400度之间0.62元/度(每度电加0.05元/度),400度以上0.87元/度 (每度电加0.30元/度)。因为之前从新闻上也知道国家有关于此的报道,我欣然交了7月电费。
算上经济帐,我们兄妹商量去用电分户,再立一个用电帐号。再次到赤马港供电所咨询,接听电话的女工作人员说不清楚情况,要我下午打电话来问。下午上班时间,我再次打进电话,工作人员说是分户要带上分户人的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和房产局开具的证明,收费标准:有房产证1700元/户,无房产证:3000多元/户。我又耐着性子,冒着炎热的天气到房产局,告知要带上开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开户人的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开个证明咋这麻烦啊!准备齐材料,再次来到房产局,说是要查档案,房产证上的户主是第一代身份证,所交的第二代身份证不行。又慌忙回家翻箱倒柜找出第一代身份证,女工作人员翻出资料查阅后说要交14元档案查阅费,收款没开具收费票据就叫我到房产局办公室,拿到证明我身心俱疲。
我就纳闷,开个户咋这么难啊!并心存若干疑问:
1、电力部门分户收费有明确依据没有?众所周知,分户只需再装一块电表而已,算上耗材费和人工费,200-300元足矣,不知1700元是如何算出来的?
2、无房产证者分户要交3000多元,这个价钱又是如何算出来的?无证与有证分户的耗材费与人工费一样,那无房产者比有房产者多交1000多元,这钱又是如何算出来的?并打算如何处理这钱?
3、近来来,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口号叫天响,活动也是如火如荼,确实有许多行政审批项目被精减,许多审批费用被减免,企业家和市民都深有体会,也为赤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而倍受鼓舞,怎么到用电这与民众息息相关的事项上时,却还是摆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态势,狮子大开口呢,请问这样的收费征求过市民的意见没有?召开过有民意基础的听证会没有?有明确的收费依据没有?相关的监管部门就这样漠然置之,听之任之?
信息反馈:
尊敬的用户,您好!
对于您咨询的收费标准及无房产证报装问题,在此做出回复:供电企业对报装从未统一收费标准,另外对无房产证用户按照供用电细则是不允许报装的(除非具备特定条件),更无提高收费标准报装之说。在此对于您咨询的业务人员不详细的解释表示歉意,现就楼主的反映问题正确解释如下。
第一、报装收费标准问题:
供电企业在接受用户报装申请后,审核报装手续资料是否完备,符合报装要求的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然后造出材料预算表,预算表内材料费及施工费全部依据物价收费标准(物价可查),如果用户离供电点较近,负荷容量小,那么费用就可能比较少;如果离供电点较远、供电负荷需求比较大、耗费材料需求较高则费用可能会很高,所以新报装用户所需费用并无统一标准可言。
第二、无房产证分户问题:
根据《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操作细则》规定分户必须满足以下两点中的一个点:
1、用户进行房产分割:
用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分割,取得多个房产证明后,分离出的新户可以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请新装“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新装“一户一表”存在困难的,在取得多个房产证明后,也可以所有居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申请在原“户”头用电并参照执行“合表”电价。
2、未进行房产分割的:
房产未分割的,但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酌情参照“多户”处理。其一,该住宅对应的地址上有两个及以上户口(GA户籍);其二,上述所有户口内的人口总和在6人及以上;其三,上述所有户口内的成员没有其他住宅房产(以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宅房产情况证明为准)。
也许很多用户对无房产证不能报装很不理解,但这是国家和政府对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采取的应对政策和措施,有据可依,所以也希望所有用户能充分重视在房屋交易时关注房产证的重要性,对于商住楼最好先确定该商住楼的开发商是否按照《湖北省商住楼用电管理办法》进行了一户一表报装到位,以免日后引起用电的困扰;在此,赤壁供电公司就对楼主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将对不详细解答用户问题的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于近期将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再培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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