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有感而发,洋洋洒洒,下笔千言,但貌似观点过于牵强!
第1条:刁民质疑的是文凭和知识储备,您却扯到“中小学教育是不是可以忽略”去了;
第2条和第4条是第1条的延伸;
第3条说得在理;
第5条的观点是老师工资太低,本没有错。但工资低是赤壁所有行业的整体现象,和公务员、领导比收入是注定会产生心理偏差的,且当今社会没多少公职人员能凭一已之力养老抚小;
第6、7、8条的观点是补课有理;
第9条关于带薪假的事,全民都懂的;
第10条揭露的是上级主管部门巧立名目,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可否认,很多的班主任成了执行者,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虽部分内容属实,但通篇文章避实就虚,转移、曲解观念,恕无法认同。工资低就可以明目张胆有偿补课?工资低就可以消极怠工?工资低就可以被人利用去要求学生订牛奶、订学习资料、订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