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ygeiaplus 于 2014-1-4 16:12 编辑
《出生医学证明》是属于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户籍是属于GA机关管辖。卫计委管不了GA局,计生委天天在赤壁电视台播广告,说罚款的事情,难道没有看到!出生医学证明本身就是每一个新生婴儿应该有的证明,只是卫计委不作为而已。现在,医院与计生委是联网的,只要孕妇在医院检查,计生委是立马知道的,立即给你扼杀在子宫里面!(不是扼杀在摇篮里面).要么就是交罚款!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特别是对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人类胚胎或者婴儿而言。
以前是婴儿在医院办出生证明的时候,计生委才知道,现在是孕妇在医院检查的时候计生委就知道.操作方法已经提前了!
在湖北,即使没有结婚证,新生婴儿也能落户口了。日前,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GA厅近日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生育证等脱钩。这就意味着,在湖北,未婚妈妈可以为宝宝上户口了。
文章中说的是意味,但不是规定可以允许。此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即使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了,非婚生或者超生生婴儿不可以上户籍,主要是计生委以此卡住超生或者单亲妈妈,计生委的不作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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