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都市报讯 (记者原子 通讯员董慧艳 吕杰 王军) 一名穿着名牌服饰,开着名牌豪车的“贵少妇”,自以为借着貌似高贵的外表去贩毒能躲过**,没想到刚一出手就被民警一眼识破。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经崇阳检方起诉,日前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2月3日下午,李某自驾某名牌轿车来到崇阳县天城镇一路口,向吸毒人员吴某(女)出售海洛因1.891克,获毒资1100元。正好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两人形迹可疑,但一身名牌穿着和所驾名车让巡逻民警也有些犹豫。就在这时,民警发现两人看到巡逻警车时神色格外紧张,民警确定两人肯定有问题,于是便上前盘问,并从吴某衣服口袋内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一包,民警随即将两人抓获。随后,民警从李某与其同居男友(在逃)租住的房间内查获海洛因68.724克。
后经查证,现年34岁的李某,贩毒用的名牌轿车、名牌服饰均为其男友所提供,为的是掩人耳目,而毒品是其同居男友从深圳购买。李某帮助男友卖毒品给吸毒者,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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