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招商引资,城市朝强而优中拓展,城市周边土地逐步被政府征用,其附属建筑所有者,便狮子大开口天价索钱,不乏有人从中大计其好,大占便宜,一夜小富,这便使得那些所谓的建筑成了“香饽饽”“大肥肉”,人人都想蹭一口,个个都想分杯羹,更有投机钻营者睽睽不已,黑恶势力,虎视眈眈,利欲熏心,意欲一夜暴富,雄霸一方,也使得个别小有实权者利令智昏,放弃原则,相互勾结,利益均占,毫无顾忌的大笔一挥,补助现金几万,几十万,分房屋几套,好象天下是他们的,殊不知“腐败无特区,反腐无禁区”,“老虎苍蝇一齐打”,古人有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惕啊!“伸手必被捉”,千万别要“阳沟里翻船”!
案例:砂子岭一组有一鱼塘,面积约有二十亩,其中一部份租给乙方钱某养鳖,合同到期后,乙方不通过甲方,私自以1.5万元转给丙方谢某,几个月后被政府征用,在甲方全体村民无一知晓的情况下,丙方谢某领取补偿款16万元,还得到住房四百个平方,没有不透风的墙,此消息村民得知后,义愤填膺,颇有微辞,丙方随即放出狂言,“谁让我得不到,便杀了他全家”,试问此案例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投机取巧?是否有恶势力干扰?是否有暗箱操作这之嫌?如若照此办理,放任自流,让其得逞!后续征用土地,还能行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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