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与以往规定不同的是,除了重申并补充了此前关于销售行为的规范之外,此次《通知》还对银行理财业务的运营和投资行为进行规范。
《通知》还要求银行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旨在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质,更好地在“栅栏”原则下实现风险隔离,切实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投资和经营行为。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纵观全文,(《通知》)字里行间透露出监管者“以合规破刚兑”的努力。对银行理财体系多方面“独立”的要求,即是为破刚兑奠定制度框架,是最终转变到法人资产管理公司的过渡。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3.97万亿元。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4.13%,给国内居民创造的财产性收入超过4500亿元。银监会认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如误导销售、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没有完全分离等问题。为此,《通知》要求,银行应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通知》还称,理财业务与信贷业务相分离是指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对应,独立于银行信贷业务;本行信贷资金不得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和担保;理财业务应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
9月底前完成理财事业部制改革银行理财业务事业部改革也是今年银行业改革推进的重点。
《通知》指出,银行应于2014年7月底前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已有理财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事业部制改革的规划和时间进度,并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未按时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的银行,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审慎监管措施。上述银行业人士还对本报记者称:“对于国有五大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而言,9月底前完成改革不是太大问题,而城商行、农商行等由于理财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紧急推进应该可以在9月底前完成改革。”与此前数年相比,目前国内银行业的发展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银行业务发展模式已经处于从追求资产规模的扩张到精细化的内部管理转型的拐点,向事业部制转型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年初以来,多家商业银行已经陆续进行事业部改革。就理财业务而言,事业部制管理可以使得理财业务与其他的业务独立管理,也可以实现风险隔离和分散,同时事业部制得以把以前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风险集中管理,便于总行更好地把控风险敞口,降低理财资金“通道化”的成本。张旭阳还对本报记者称:“独立性、全链条的行为规范和相对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为理财业务的持续有效发展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之后可能还有法律框架的完善和产品模式的改进等,未来还不排除通过建立专业的子公司等组织架构的改进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也为银行转型提供更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