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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水湖湖区机动渔船船检结果公示
根据农办渔【2014】2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的通知》,为了加强渔业船舶的管理,进一步健全燃油补贴管理制度,清理和核实渔船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渔船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行为。我站于2017年6月份对湖区所有渔船进行了检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的名单向我站进行举报,举报要真实,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电话,我站将对举报单位和个人进行保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6日 举报内容: 1、借船检验或出现一船多检的; 2、本人属国家公职人员的; 3、渔业生产生活未达到三个月的; 4、船主与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不相符的。 举报电话:0715--5367538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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