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错了是1200
赤壁市实施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结算办法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7-11【打印文章】
一、对象与条件
(一)符合政策生育且男方户籍在赤壁市内的已婚育龄夫妇。
(二)育龄夫妇计划怀孕前必须向所在的村(居)申报登记信息,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领取《赤壁市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卡》和免费叶酸片;怀孕后三个月内(孕13周内)必须向所在的村(居)报告孕情,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次产前检查
(三)在本市医疗机构内接受免费服务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赤壁市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卡》,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制度。
(四)严格遵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两禁止”规定,未出现孕情无故消失。
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城乡育龄夫妇均可享受基本生育免费服务。
二、免费服务内容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仅限于本市妇幼保健院,在其他医疗机构实施的不享受免费。
(二)服务对象可自主选择本市范围内具有资质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两项免费服务。保健医生凭《赤壁市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为服务对象进行免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省妇幼信息系统,做好《湖北省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登记和其他记录。
(三)服务对象在赤壁市内选择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可自主选择分娩方式,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分娩免费服务实行定额包干制,超出基本生育免费服务的费用由服务对象自理。
凡在赤壁市内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一次性免费1200元(含政策性补助),属本市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增加补助200元。
凡在赤壁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一律只享受500元的一次性政策性补助。
三、分娩补助结算
(一)2017年03月28日以前,原所有基本生育服务项目及补助结算方法不变。2017年03月28日零时开始执行,未按本结算办法补助到位的差额部分由各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医疗机构通知孕产妇本人凭身份证到市妇幼保健院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