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二桥南头原收费站宿舍院内违章建设”问题我局已收悉,调查结论如下;
首先我局对擅自搭建的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符合法定程序。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条之规定,
该处违建违法事实清晰。我执法工作人员依法2018年7月26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对违建业主进行自行拆除告知。在其逾期不履行告知建议情况下,我执法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后一切损失由违法建设人个人承担。
边上铁皮房屋暂未拆除,因该房屋修建早于城管对违规建设监管期,属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对该建筑违法认定部分资料还在衔接中,因此暂缓拆除。
感谢网民对城管执法局工作的支持!对于拆违废墟我局将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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